1981年底大学毕业,先后在河南省洛阳地区纪委、河南省委办公厅、中央纪委研究室、山东省临沂市委、中央办公厅工作;
1995年11月起任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政治组副组长、副巡视员;
1998年10月起任中央办公厅调研室科教组组长(2000年1月起兼任巡视员);
2001年3月起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兼中央办公厅法规室主任、巡视员;
2003年9月起任中央办公厅机要交通局局长;
2012年3月起任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 ;
2015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
第十八届中纪委委员。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建波同志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李建波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辞去中央纪委委员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