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不知是否如某些人说的那样,是“世间最大的谎言”,不过这句俗语确乎是社会和需要“母亲”形象的,母亲之外的他者共同塑造的符号。“母亲”之外的人以词语“母亲”为名,赋予一位普通女性以崇高意义和象征——暂时不提中国社会,在日本,女性被冠以母亲,就意味着需要同时完美的肩负生养、养育孩子的“责任”和职业、家务的平衡,同时还不能不忽视了对于“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的丈夫和男人无微不至的体贴和关照。
1、 正当母亲之年的人
剧中的女法官渴望追求自己的事业,却疲惫于照顾一岁大的女儿。她甚至做出表格渴望与丈夫共同负担责任。丈夫在饱受育儿之苦后终于对女法官说出心里话——“我不在乎你的什么事业,作为母亲,你的职责应当是好好照顾孩子,守护好我们的家”。在这里,被赋予母亲形象的女人所拥有作为主体、具有自由意志的人的愿望和追求,被母亲应当有的“不辞辛劳的守护家庭、照顾公婆丈夫子女”的完美幻象所消解和击败。符号自身拥有了确证的含义,而被赋予符号的实体本身是怎样,已然无人关注(鲍德里亚)。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女人你自己喜欢什么,热爱什么我不care,既然你生了孩子,你是孩子的母亲,既然你和我结婚,是我的老婆,既然你是家庭的一份子,是我爹妈的儿媳,你就应当尽善尽美的,向书中写的,宣传画上的那样!
2、曾为母亲之人
这部剧中的个人所代表的社会中人的性格、角色十分典型,也就此提供了分析社会现象极佳的文本。陪审员中有若干典型的老年妇女形象,她们对作案者采取鄙夷、绝不同情的态度。她们的典型言辞是“我当时养育孩子也很辛苦,但是,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呢?无论如何母亲都不能这样对待年幼的孩子!”是她们的典型言论。她们确乎是母亲,但已然部分或全部的与这个结构性异化的秩序为伍,对年轻母亲施加压力甚至“迫害”。年老的妇女通过与秩序的同化,已然脱离了自己曾经的经历,甚至将自己遭受的经历归为符号的荣光。
3、渴望成为但并非母亲之人
陪审员中的芳贺是一位渴望生育孩子但因种种原因无法怀孕的职业女性。她拥有令人艳羡的高级职位和体贴的丈夫,但始终因为没有孩子而耿耿于怀。在剧中,芳贺多次表示“母亲一次都不能表现出不爱孩子”“无法原谅也无法同情犯案者”“怎么会有人忍心对这样年幼无辜的孩子下手?”她在公园里发现了一位七岁的小女孩,由于母亲经常在家里接待“男客”而被赶到公园里。喜爱孩子的芳贺于是将小女孩带到家里做烘焙,在被小女孩母亲识破“没有孩子,想和我家女儿玩过家家游戏”时破口大骂小女孩的母亲“没有做母亲的资格”但也被反击“没有孩子的人没有资格指责母亲。”在这里我们暂且将女孩母亲的举动搁置一旁,芳贺的某些言语显然是站在不是母亲但认为母亲就应该如何的立场之上,以所谓正确的言论要求母亲本人,这也部分印证了母亲符号具有的,将社会各角色纳入其规范秩序之内的强大力量。
4、作为“罪犯”的母亲/不合格的母亲
电视剧的主人公,勤恳温柔照顾孩子、丈夫的家庭主妇山咲里沙子在做一案件陪审员的过程中,渐渐将自己与罪犯——不堪照顾孩子之苦而将七个月大的婴儿“扔进”浴缸的安藤水穗
的影子重叠在一起。审判安藤水穗的过程中,检察官和律师各执一词甚至大相径庭——检察官将安藤水穗作为虚荣的、拒绝他人关心的、故意杀害年幼婴儿的罪人以及不合格的母亲“这样的人不配做母亲”,而律师认为安藤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持续的遭到丈夫和婆婆的否定、冷暴力,忍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精神负担,并在案发时已然处于精神衰弱状态,不具有杀意。山咲里沙子在听审过程中渐渐陷入恍惚、焦躁的状态。她越来越难以忍受处于“恶魔期”的女儿的恶作剧,丈夫的不信任以及婆婆看似关心的言行。她甚至将孩子摔在地上,落在电车上以至于在孩子哭闹时险些杀害了孩子。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她渐渐回忆起自己育儿中曾经遭受的焦虑、精神衰落、临近崩溃状态,以及周围人(丈夫、别的妈妈、公公婆婆和自己的母亲)对她施加的压力,渐渐明白自己也曾经失手将孩子摔在地上,险些酿成同样的悲剧——“我怎么忘了,她就是我啊。”此刻可谓是山咲里沙子最接近“实在界”(创伤性内核)的,最真实脆弱的核心地带——饱受育儿之苦,甚至对孩子起了杀意;遭受持续的“以爱为名的”否定,只想逃离家庭甚至对“关心你的人”破口大骂;不断的被要求成为一个“正常的”母亲,而终究成为不正常的人。而正是在这个影子重叠的时刻,主体可以进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也可以通过保持一定的距离,审视并真正脱离深渊——里沙子与罪犯达成真正的共鸣,同时因为发现自己生命中“疯癫”的罪犯之影,感到恐惧进而释然;通过与罪犯的共情,发现了在符号所营造和倡导的母爱光芒背后,痛苦、压抑之阴影始终与之共存,通过对自我的发掘,最终与自己,也与周围世界达成和解。
大结局中,两位“不合格”的母亲坐在海边的长凳上,互相“数落”自家婴儿的不听话,言辞温柔,语带释然,海水如温柔的纱布在暮色中荡漾。如果生命中那些琐碎狭小的“不正常”能够被倾听、理解和接纳,真正可怖的不正常——全面的疯癫、残酷的自杀和他杀是否可能被避免?
5、母亲周围的人
电视剧大结局中,法官表示判处安藤水穗十年徒刑,但法官接下来似乎并没有照着读出宣判书上那些冠冕堂皇的,符合社会“规范”的判词,这个被称为从不“同情判决”的冷酷法官如是说,
除了社会需要与安藤共同偿还罪责,安藤/里沙子周围的人,丈夫和婆婆,“用贬低、伤害控制对方,以求把对方圈在自己身边,只会通过这样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爱”在这里,单纯的homosocial理论(即男性试图通过占有女性来宣告自己在男性社会圈子中的存在)已经显得单薄片面,作为丈夫,作为父母,作为老师、长辈等各种角色的人,一旦他们天然的处于权力结构的上游,他们向下游的弱势表达关爱的时候便容易陷进这个圈套*,通过表达爱来实施占有,通过贬低对方进而圈住对方但实际上是试图表达爱,爱和占有互相追逐,仿佛福柯笔下权力和快感追逐的回环。
*在这里我想到了陶崇园一案。今年接受采访的陶崇园导师王攀及其律师出示的聊天记录及相关资料显示,王攀至今都宣称他在表达对陶崇园这个“来自农村”“容易自卑”的孩子的关爱,认为让陶叫“爸爸”是一种玩笑和约定,而陶多次表示他想要逃离王的管控。这可以看作是不对等的权力结构中一方试图表达爱和关心,另一方却认为是控制和占有的典型例子。
6、那么,母亲是完美受害者吗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和他者对母亲的规范和对身为母亲之人的结构性压迫使得被赋予母亲符号的人难以从中挣脱。然而,我并不想为身为母亲之人自身之缺陷开脱,即使这一缺陷本身也是现代社会精神性压抑赋予弱势群体的某种性格体现。
看过电视剧的人都会对里沙子那种毕恭毕敬的客气,不断道歉说自己错了的态度,胆怯畏缩的形容举止印象深刻,这是里沙子母亲和丈夫不断的否定她试图将她圈在自己身边的体现,也是她从不争取突破他人界定的框架,未曾理智而独立的思考的结果——“为什么我没有发现这么简单的事实呢,原因在于我没有动脑思考。原因在于我任由别人为我的幸福做主,原因在于遵照别人的价值观生活无比轻松。”里沙子在陪审团评议时的这番话,通过勇敢的自我揭露和剖析,展示了弱势群体由于长期受到压制贬低而塑造的心理/性格机制。借用弗洛姆《逃避自由》中的理论,现代人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自我选择的自由,但自由却给主体带来了选择和承担承担风险的负担,一部分有“虐待狂”特质的人选择成为强势的,主宰他人命运的人,一部分“受虐狂”特质的人倾向于随波逐流,接受他人的价值观和他人为自己做的决定,不用因选择的失败而承担风险,因为根本不需要“选择”。长此以往,他们抛弃了现代社会为主体赋予的自由,成为顺遂潮流的“常人”/“末人”,成为具备了奴隶道德的人,成为了社会规范的、他者(强者)的奴隶和附庸。他们要么心甘情愿的认为社会便是如此,要么在某些时刻感到压抑不满甚至走向疯癫,里沙子在剧中的转变是一个极佳的提醒和呼吁,作为母亲、学生、女儿、儿媳等种种处于权力架构末端的人,是可以通过积极的自我挖掘,交流沟通甚至部分对抗的形式,夺回属于自己的那份自由的。
从对日剧《坡道上的家》中母亲的分析出发,我们可以看见母亲符号后交织的社会结构,权力关系如何同蜘蛛网一般将活生生的主体越缠越紧直到崩溃。同时我们还可以见到,不只是母亲,其他处于弱势地位的角色也受到了类似结构性异化的社会的制约。最后,弱势群体的部分性格/精神结构缺陷的产生不可避免,但正如剧中女主将自己面对的桎梏层层剥离显现,我们有理由相信,夺回主体性和自由并非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