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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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林君
    2014/8/13 0:46:32
    以前看不懂的方鸿渐
    高中时,一心扑在学习上,方鸿渐的一举一动都让我看不懂:没有跟唐晓芙解释清,也不敢追回——不争气;和鲍小姐眉来眼去,甚至人家未婚夫来了都是如此——太好色;明明不喜欢苏文纨,却还是吻了人家——太犹豫。

    那时,甚是喜欢赵辛楣,经济独立,来去自如,和过去的情敌争得起,放得下。这句话最掷地有声了:这般的眼光,本来也不配做我赵辛楣的女人!

    但现在,染了大学四年的书生气,觉得方鸿渐的
    高中时,一心扑在学习上,方鸿渐的一举一动都让我看不懂:没有跟唐晓芙解释清,也不敢追回——不争气;和鲍小姐眉来眼去,甚至人家未婚夫来了都是如此——太好色;明明不喜欢苏文纨,却还是吻了人家——太犹豫。

    那时,甚是喜欢赵辛楣,经济独立,来去自如,和过去的情敌争得起,放得下。这句话最掷地有声了:这般的眼光,本来也不配做我赵辛楣的女人!

    但现在,染了大学四年的书生气,觉得方鸿渐的形象愈来愈可爱,可亲,可近:

    读书人的面子。
    考不到学位便「混」一个,骗了个假文凭就罢了,居然还摆起读书人的洁身自好来,不希望家人宣传。这格外像中国式的谦虚:

    「哎呀过奖过奖」——这是在用独特的礼仪和品质,来证明我是一个中国人。哪怕被拆穿,也是因为过奖者的错嘛;
    「这都是外界的一些虚名/这门课太水了/我也不知道领导怎么想的,说来惭愧」——这是表面老子在江湖上也是有地位的。
    明明连博士文凭都没有,当被告知只能当副教授时却大发雷霆,这可不是傲慢与偏见,这是中国人的面子。

    优柔寡断。
    爱过别人,也被人爱过,却都放不下。

    明明爱着唐晓芙,却不肯与苏文纨说明。我想原因绝不会是担心挑明过后没法和唐晓芙继续联系,因为彼时二人已经有信件来往。只源于方鸿渐的个性,他几乎从不与人吵架红脸(家人除外,这点也格外有趣),他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世也没有单纯到毫无防备,但他就不懂得拒绝。
    《武林外传》里的秀才也是一例,爱芙蓉,这是真的;被无双喜欢,这也不假。那选哪一个呢?
    那就都要了吧。
    结果当然是一个都抓不住。宁财神给了秀才个好结局,方鸿渐就没那么幸运了。

    相比之下,其他人呢?稍微发散一下,似乎30年代上海滩和今天相去不远了:

    洋买办:
    别喊我树青,喊我Justin;别喊我王超,喊我Jack;别喊我吴迪,喊我Dick。
    这个project明天就是deadline,但是我们team都没有focus,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负责presentation,但怎么hold得住啊?
    ——好像现在越是高收入行业,这类中洋夹杂的口语便越是流行

    前女友:
    苏文纨,明明之前喜欢得不得了,在那样一个保守的社会,都做出了求爱、求吻的壮举。但她的勇敢都是结果指向的:被拒的丢人的痛楚远远大于任何其他,一场匆忙、做主且表面和谐的婚姻才能愈合这伤口。
    女人表明自己很幸福,简直如同男人表明自己很忙碌,都是成功的不成文的底线。
    前女友尤然。自己过得好不好别提,昨天才吵架摔碗回娘家,但今天见了前男友,一定得百依百顺、柔情似水。不然怎么证明我是多么珍贵的一个宝物,而你当初放弃我是多么错误的一个选择。
    孙小姐的同屋是另一种前女友。自己求不得不仅要假装从未追求,还要做出比旁人更加唾弃、嫌恶的姿态。

    这让我想起未名BBS的一条帖子,有人列出结婚前的注意事项,一个女同学说我就没这么做啊。有人便说:这说明你们价值观有差别嘛。这小鸟马上依起人来:我们结婚了,而且很幸福。再配上一个大度的笑脸。

    债主:
    所有的人都是债主。周家为甚。
    作为老丈人,资助原女婿去留洋,确实心意可嘉。但这表面上的善意诚心,实际上不知道附加了多少条款:
    登报宣扬,颂扬功德;找到新的女人要认我做干妈;早上出门要请安,晚上回家要准时,不然就得打报告……
    说白了,方鸿渐终身不娶,或者娶回来一个丑极了、烂透了的女人才符合二老的心意。他们绝不是希望方鸿渐和另外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开开心心,因为——和上面一样——只能证明他们错了。

    「虽然你们做得很不错,但是我们更努力,所以就有机会做得更好。」这种价值观不存在于中国人的价值体系中。

    看到鲍小姐落下的发卡哈哈大笑,为孙小姐要差旅费而心无所图,看到偷吃红薯的李梅亭而不戳穿,只是分餐时让他吃个小的作为惩罚;为解赵辛楣的围而谎称落下了帽子,哪怕被骂木头脑袋。喜欢看热闹但不想成为主角,希望自己永远是那个置身事外、嬉笑怒骂却自由独立的散士。

    有血有肉,有踌躇有愤懑,有爱人也有被爱过,努力不多,迷茫不少。随随便便,却难得潇潇洒洒。嘻嘻哈哈,风流韵事,内心却寻求严肃。被女人的手段玩弄,不得不在感情上将就,却发现始终将就不得的是自己的书生脾气。

    所以,最后斟酌一下,在那个和这个虚伪的语言和情感被恭维、学力和才子被学历和财子所定义、看重结果重于过程、赢者为王的社会里,我还是希望多几个方鸿渐这样的真诚的笨蛋。
    他们做事,或者不做事,从结果上说,可能都是失败;但他们的自我,不是做事的途径,而恰恰是他们所追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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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闲山风
    2014/5/17 17:14:46
    人的心要死多少次才会不想哭
          看到前头笑了,看到中间揪心了,看到最后眼泪悄悄地落下。
          陈道明,我感谢你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细腻真实的演绎。我甚至都觉得自己身上有方的影子。他不是一个完全的痞子,算不上真正的小人,也当不了彻底的有骨气之人,他是一切矛盾的结合,是书本智慧与现实压力的妥协。
          看到前头笑了,看到中间揪心了,看到最后眼泪悄悄地落下。
          陈道明,我感谢你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细腻真实的演绎。我甚至都觉得自己身上有方的影子。他不是一个完全的痞子,算不上真正的小人,也当不了彻底的有骨气之人,他是一切矛盾的结合,是书本智慧与现实压力的妥协。如果真的痞,他完全不会在唐晓芙痛骂他之后不再使用之前的假博士学位——可见他并不看重名,还有学术良知,撒谎时会难受。如果真的小人,他完全可以在第一次就讨好资本家张Jimmy和他那娇气的女儿,他也完全懂得如何讨好女人——可见他并不看重利,不会利用婚姻为自己换富足的生活,他还是重真情的。但他又没有足够的勇气坚持本心,经受不住鲍小姐的色诱,不敢早些推却苏小姐的爱意,对孙小姐的设计圈套一下就上钩了——因为好面子。
            他真正爱过的人只有真天真的唐晓芙,可惜没成事,因为他从骨子里就配不上她。唐也真心爱过他,而且不是没有给他挽救的机会。那次唐在雨中遣人送伞,方错过了,因为他没有耐心多等等。那两次唐给方打电话,方误会为苏,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破口大骂,可见他没有涵养,即使真是苏打来的电话,他也没资格骂人家,因为撒谎的人是他自己,不果断拖拖拉拉的人也是他自己。
            他从未爱过苏小姐,曾经有过一丝敬重,那只是任何一个有知识的人对一位女博士及大家闺秀一致的敬重,那种敬重与对女性的喜爱是永远挂不上钩的——女圣人可以亵渎吗?后来呢,苏示爱有些太心急露骨没自重了,反惹方反感。后来在月夜花园中,面对苏送上门的红唇,方也一点不动心,反倒觉得为难,难堪。可见女人在爱情中不一定说不能主动,但至少要知趣。不能自己一味地单恋,而要用心去看去听去感受对方的心意。如果对方一点感觉都没有,女孩子还要一味地表示,投怀送抱的,就未免失了分寸,更惹人嫌。
           其实,我之前还以为苏小姐是真心完全地爱方鸿渐的。后来,从她选了“四喜丸子”曹元朗,从她在方氏夫妇面前贵妇一般地显摆、挖苦,我才感受到:苏其实是剧中最俗不可耐的女人,这样俗气的女人,是恁多少知识、金钱、多高的地位都无法改变的。而这样的俗气,是绝大部分女人最终不得不走的路:一开始还遵从本心,喜欢谁就是谁,任性得像个小姑娘,并一心企盼意中人的眷顾。到后来就很实际地考虑谁最爱自己,谁最宠自己,谁能傻傻地把自己的一切不好都说成好,一切话都顺着自己心意说,一切事都顺着自己心意做。再到后来,就不仅仅是保障自己的幸福,还要去通过炫耀自己的幸福来奚落他人,破坏别人可怜的小幸福。这样的女人虽然后来换了更最时髦的发式,更高档的旗袍,更艳丽的妆容,但是,早已失了当初做单恋女博士时的纯真,变成戴面具伤人的贵妇。不过,对于苏,我也同情。或许,女人只有最后向生活妥协了,用华丽的妆容面具来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不受感情的伤害吧。
            说到女人用美丽的外表来装饰保护自己,那么男人定是用酒精来自嘲自解自宽自慰。虽然剧中方并不嗜酒,但我不难想象现实中的方在经历与妻子吵架出走后的人生阶段里,在那心死的后半辈子,估计也只能以酒诉说无奈了。
            方对孙的感情也是一时一时的。深爱没有,一阵一阵的怜悯或感激之情倒也不乏。男人对女人的爱需要激。要么是那女子某时某刻美得惊人;要么是那女人在精神对话中与他相通相合;要么是其他男人来抢这一瘦弱女子,而男人出于本能想要保护或争抢个赢。孙小姐知道自己既无美貌,又无灵气,只能装弱,借他人之力引方先生的保护欲。孙对方的感情有多深我不敢说。但我敢说她是费尽心机的,连亲自造谣都用上,连父亲的信都伪造得出。可能她选中方也只是看到他坦荡大气的一面,却不知这个男人懦弱无用。孙是个有本事的妻子,对丈夫也很疼爱。但太“作”了。而她的作做又使得太过,脾气发得太过,所以方一开始还能半迁半就地讨好安慰她。但后来见安慰不过来反倒孙的一通毒舌奚落,也对这个并不美丽的女人失去了感觉。可见人对别人不可算计,至少不可算计太过。坦诚相待就好,孙小姐何必因为自己不美而用口舌为自己争气。需知感情是相互体谅,在对方疲惫时更需礼让,而不是步步紧逼。孙小姐要强,把懦弱的方鸿渐逼得太紧,让他渺小的自尊剥落一地。
           赵辛楣是让我先恶后喜的人。他一出场就傲气得很,霸气得很。要学知有学识——人家的美国文凭是真的!要地位有地位——外交部、报纸干活的好吧!要家世有家世,相貌也不差,很大气。所以想想,他看不起方也是情有可缘。他对苏的情感我一开始并不理解——因为我并不喜欢苏小姐,觉得她老气又矫情。后来,从他在三闾大学对酷似苏的汪太太的表白,我似乎明了了:赵是一个真正专情、传统的好男子。他喜欢的是那种传统有气质有思想的女子。他乐于保护所爱的女子,十几年不厌倦,并为她吃醋生气,动情冲动。他对方鸿渐看得准“你不可厌,但一无用处”,但也不嫌弃他。因为二者在精神上平等,能对话。也就是说,若单论精神层面,方鸿渐还是很不错的:有智慧、豁达、深刻、也有一定的原则。但在物质的实际生活中,方懦弱胆小没主见没果断,就变得“一无用处”了。赵呢,即是那种有傲气,也能圆滑;有知识,也有手段的人。他做事呢,果断,是行动上的豁达。比如,他追求了十几年的苏小姐另嫁他人后他虽然心痛得很但也没去砸场子,表明他有气度有理智。比如,他虽心知汪太太是有夫之妇,但也不畏惧去见她约她和她讲掏心窝的话——这里不是鼓励小三,因为赵顶多就算“意淫”,当真了也不会对汪太太做什么。但摊上事后,他也不慌不乱,立刻轻装去重庆,抛掉过去,一切重新开始。
            后面几集中方与孙的婚后生活让我感触很深,觉得他们斗口角的那些场景我很熟悉——爸妈其实吵架时就是这样。也没有谁真的做错了什么,但总有一方先要挑个错,另一方忍了一会;前者不饶不让,后者忍不住了,说出更难听的话,于是舌尖上的硝烟就不可避免了。若单是二人吵吵也罢,但现实中还要摊上两个家庭,牵涉到工作、社会时局,种种大事小事,如果夫妻二人有一点不顺意,其它不愉快都会被放大一百倍。教我说,夫妻没有矛盾不可能,不吵嘴也不可能。关键是吵嘴时是不是得拿捏个分寸,不要太伤人,不要揭伤疤,给彼此留一点余地。吵嘴之后冷静想一想,不光为自己想,更要为对方想——如果真爱,就应该常把情绪的天平向对方倾一倾。当然,如果是单方面爱得深,那怎么努力都没用了。不知道不说了,婚姻这事应该很麻烦很复杂。即使配上数学家的头脑,哲学家的思维,文学家的言辞,军事家的果断都不能保证婚姻顺利吧。只能且行且生活着。
            电视中的孙柔嘉并没有有些人评价的那么讨人厌。我还蛮同情她的。虽然工于心计,但至少她承担责任,她用心去维护一个家。这一点,方虽有相对的忍让和好脾气,但行动上实在不够大男人。但,我想说的是,孙再不满意自己的丈夫,但最终是自己钓来,那就不应该一再地瞧不起他。这就像每个人的选择。不管你在围城之内还是之外,你都有很多选择自由。如果你选择了一个,就不要埋怨。如果实在忍受不了,就放弃,再选其它。可你会发现,每座城都有它的烦忧。
           最后方离家出走,在冰凉如水的秋夜上海大街上,在飘飞的落叶中弓身行走,口袋里连吃馄饨的钱都没有,只能在摊边长凳上小坐,那情景,真让人的眼泪没有理由的流下。怜他,也怜所有在世上难做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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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闲山风
    2014/5/16 23:57:00
    忠于原著的佳作,填充心目中的方鸿渐形象
     本来是无聊之至,想找部谍战片来看着过眼瘾,但实在挑不出好的——十分相信豆瓣的评价,对于那种评论里说到“脑残”的剧我都弃了。结果发现除了看过两遍的《黎明之前》就无剧可看。只好,只好转向其它。最后找到了原作改编剧《围城》。
       这是一本我特别欣赏的书,虽然只读过两遍,但我相信以后必然会一读再读。钱钟书的语言智慧只会随着读者的年龄阅历的丰富更具韵味。
       选择这部剧主要是
     本来是无聊之至,想找部谍战片来看着过眼瘾,但实在挑不出好的——十分相信豆瓣的评价,对于那种评论里说到“脑残”的剧我都弃了。结果发现除了看过两遍的《黎明之前》就无剧可看。只好,只好转向其它。最后找到了原作改编剧《围城》。
       这是一本我特别欣赏的书,虽然只读过两遍,但我相信以后必然会一读再读。钱钟书的语言智慧只会随着读者的年龄阅历的丰富更具韵味。
       选择这部剧主要是因为主演陈道明。很高兴,他没有让我失望,甚至让我感到惊喜,甚至让我觉得想感谢他——他的演绎把那个在我幼年脑海里空虚不真实的方鸿渐的形象变得很接地气,很实在,很多面性。
       原作改编剧难以在剧情上创新——它不需要创新,原作已经写得足够好,足够经典,只要能最大程度地复现那种经典就已经了不得了。这部剧做到了。没有任何像现今乱片的雷人剧情,如果做不到的拍摄点——如远洋轮船,如老上海洋行,它就采用旧照片。虽然看起来有点粗糙,但至少符合时代背景,一点也不违和。
       想特别表扬的是剧中对细节的处理,真的让大大咧咧的我都甚为感叹!比如方鸿渐在船上与苏文纨关于手绢对话时苏小姐的表情变化,各种不好意思、娇羞、却又忍不住热情关怀方先生的心情都写在脸上;比如方鸿渐回老家时在母校作关于梅毒和鸦片的演讲时众学生的开怀大笑——尤其是那个记录员女学生听到梅毒二字眼睛都快蹦出来的画面,太富感染力了!来方家提亲的乡绅要回女儿庚帖后,方家的仆人站到椅子上将大堂挂着的西洋钟调快一个小时——这个不经意的细节太有象征意义了!种种种种,难以一一列举。总之,这部剧的导演十分用心,编剧对原著的理解也极为透彻,我觉得即使钱老先生在世也会认可。
       再次,这部剧的选角也很好,演员们初看并不出众——陈道明当然除外,他是极吸引眼球的——但看得愈多愈觉得他们演得很好很到位,甚至觉得非此人不可。
       比如苏小姐,第一眼我很不喜欢:齐耳发型太老气,白裙子裁剪守旧,在她身上穿不出一点活力。但后来,我发现其实她回到上海后反倒开始穿漂亮旗袍了。这应该是有道理的。在海船上,一个大家闺秀,一名正宗的女博士,是会洁身自好,矜持自爱,以保护自己,也以彰显自己的自重。而且这也可以与“熟肉铺子”鲍小姐形成鲜明对比。其实,她回到上海自家老宅后我发现她家里很有钱,家里的建筑很有品味。反正就像租界的一新贵。但她仍穿守旧的高领旗袍——而且还是长得拖地的!还出过国呢,却守旧得要命。实在符合人物个性。细看,她长得周正,并不显老。但她的齐耳头型和高领旗袍却把她衬得像三十五六的旧时贵太太。另外,她连笑都拘束着自己,不会像她表妹唐晓芙那样开怀。这样的女子,凭她有多少学问多厚的家底多庄重的举止,方鸿渐这样的性情中人(从他一开始就拒绝了那家说英语的老爷的女儿可看出他不看中钱财地位)是不可能喜欢上的,即使苏小姐屡次放低身段反过来向他献殷勤。
       再比如赵辛楣,我只说一个场景:他第一次来到苏家,初见方鸿渐时那满脸的不高兴、瞧不起、看不顺眼。虽然他一声不吭,但他那高昂的肥脑袋,那斜睨的小眼睛,和那几乎要哧出声的不屑的圆鼻子显然已经在气势上压得方鸿渐自知不如了一大截。当然,方的手足无措也反衬了赵的气势。这是一场不用言语的较量,这是一幕有着话剧魅力的表情战,肢体语言引起的硝烟比话语更有通识的感染力!
       再谈我对剧中人物的理解,在看剧后比读书要深了一层,因为有导演、演员的演绎帮助我理解。虽然不再客观,但艺术理解总有主观成分,能自圆其说就成。
       方鸿渐在我心中不再仅仅是痞,而也有了无奈与精神的挣扎。他不学无术也是因为他兴趣广泛;他与鲍小姐的露水之情更缘于后者的引诱;他对唐晓芙的喜欢不仅仅因为她的年轻美貌,同时也缘于她天然娇俏。 我以前认为苏纨文没骨气,喜欢着一个并不喜欢,而且已经看穿了的不争气的男人。现在我觉得情有可原:这么一个守规矩惯了的聪明女人,正是因为懂得太多,看得太清(她一开始就清楚了方的学历造假,但只是嘲讽,并不因之看低他),反倒被方的那种不羁、玩世不恭吸引。更何况剧中的方一表人才,又惯会讨女人欢喜,即使是女博士也难逃其惑。人心肉长,情感这东西,不会太么守规章。苏的心太老了,自己又没勇气年轻起来,因而反倒想找不守规矩的男人。他花心,她吃醋;他心里没她,她情里念他。他一直在追人,她始终把位置留给他。直到,直到,这种不理智不平衡的感情直到苏纨文最后真心累了,才退让,才最终委身并不中意的曹元朗。女人不能这样空为单恋耗着,最终还是得为柴米油盐的婚姻妥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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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711898
  • noah
    2012/10/24 17:21:28
    几次三番看围城后的疑惑
          电视剧看过好几遍,书也读过好几遍。但是看的次数越多,却越有些疑惑。
          首先,主流的观点都承认。可看过书与电视之后,并没有觉得顾尔谦,李梅亭之流有多么的让人讨厌。和我身边的某些同事同学比起来,他们简直是带着些许可爱的出现在我面前。他们是些自私自利的有点卑
          电视剧看过好几遍,书也读过好几遍。但是看的次数越多,却越有些疑惑。
          首先,主流的观点都承认。可看过书与电视之后,并没有觉得顾尔谦,李梅亭之流有多么的让人讨厌。和我身边的某些同事同学比起来,他们简直是带着些许可爱的出现在我面前。他们是些自私自利的有点卑鄙的小人,可他们是有底线的。接触现今的社会久了,才觉得,我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人,肯定会相处的比现在的很多人好的多。
          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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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28315
  • 求索溪熬夜亚军
    2012/8/29 11:21:38
    奉旨评人

    -------------2012.8.28更新至第五集--------------方鸿渐:该怎么说这个人呢,他很假,却又很真。他圆,却不滑。他自作聪明,却又有真才实学。他彬彬有礼,谈话时却总是毫不留情的讽刺,他玩世不恭,却又有一点责任感。他厌恶世俗,却不拒绝世俗。他为了应付国内不明真相的家人造了一个假文凭,但在他心里,假的就是假的,他从未以此去谋取利益。他被邀请作演讲,演讲的主题是西方文化

    -------------2012.8.28更新至第五集--------------方鸿渐:该怎么说这个人呢,他很假,却又很真。他圆,却不滑。他自作聪明,却又有真才实学。他彬彬有礼,谈话时却总是毫不留情的讽刺,他玩世不恭,却又有一点责任感。他厌恶世俗,却不拒绝世俗。他为了应付国内不明真相的家人造了一个假文凭,但在他心里,假的就是假的,他从未以此去谋取利益。他被邀请作演讲,演讲的主题是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影响,他举了梅毒和鸦片的例子,结果被一众老先生鄙弃厌恶。在我看来,留洋使他的思想解放,却没有给他足够勇气和能力去改变和抗拒世俗。所以,明知自己的观念格格不入,行动上却又要迫使自己像个正常人。这是一种悲哀。从某个角度,这也是所有“非先进知识分子”的悲哀。感情方面。他在归国的油轮上迷上了风骚迷人的鲍小姐,这也成为了他挥之不去的污点。从两人吃饭时的话不投机来看,他是不喜欢鲍小姐的,然而他还是在不恰当的时间犯下了不恰当的错误,只能归结于男人的动物性。我想,在游轮上那样一个封闭而孤独的环境,男人免不了用下半身思考的。据说钱老爷子在原著中写过这样一个比喻:当鲍小姐暗示性的说了一句“咱们今天都是一个人睡”之后,方鸿渐直到回到船舱,“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怀孕要打胎一样的难受”。如果真是这样,那这种纯粹的下半身思考也就显而易见了。而他和唐晓芙以及苏小姐之间的纠葛,那真是令人无可奈何的惋惜。当他站在唐晓芙家外淋那场大雨的时候,他是可怜的;当他把本该印在唐晓芙唇上的吻印在苏小姐唇上的时候,他又是可恨的。豆瓣短评第一条说:人生最悲哀的两件事,就是对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追求。对不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拒绝。在我看来,追求改为坚持更好。方鸿渐对唐晓芙不是不爱,也追求了,当唐晓芙质疑他的那一刻,他如果厚着脸皮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类之类(如同现在言情剧中的常见情节一样),那唐晓芙终究还是会原谅他,可他没有。也许是唐晓芙说的那句“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整个生命,他要留着空白等着我”让他丧失了坚持的勇气。可也正是这一点,方显得这段感情的干净与纯粹。当你在对方清澈的眼中看到了满是污点的自己,良心会让你放手。这种感情,不同于鲍小姐纯粹的欲望和苏小姐若即若离的暧昧,那是真正的爱情。我相信,在大雨中站立的那一幕打动的不只是唐晓芙,只可惜,据说钱先生舍不得把唐晓芙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写给方鸿渐,所以他站的不够久,终究还是错过了。一个单纯的人和一个不单纯的人在一起,换作我去写,恐怕也会舍不得吧。唐晓芙唐晓芙之于方鸿渐,就像梦想之于人生,理想之于现实,美好,也并非可望而不可及,可不付出莫大的努力是得不到的。世人贪恋这种美好,却无力留住这份美好。这样一个聪慧、干净的女孩出现在方鸿渐面前,实在是莫大的恩赐。在这份如白雪般的干净面前,任何修饰都是多余的。而一旦失去这份美好,其中的痛楚,不足为外人道也。在去三闾大学的船上,方鸿渐对赵辛楣说了这样一个比喻:就像狗叼着肉骨头走到河边,追求的是水中影子里的肉骨头,反而把嘴里的肉骨头掉了。而如果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爱人,或者建立了一个美满的家庭,可这时他心里最想念的还是水中影子里的肉骨头。这或许是唐晓芙之所以这么美好的原因。因为她是那朵得不到的红玫瑰。可我想,在方鸿渐心里,终究还是不承认唐晓芙是那块肉骨头的影子的,所以在赵辛楣说:你和唐小姐不也一样的时候,他才会翻脸。在方鸿渐心底,唐晓芙是那个光彩夺目的人,其他人都只是将就。喜欢和爱终究不一样,一见钟情的美好和培养的爱情终究不一样。赵辛楣赵辛楣是整部剧中少有的正直的角色了。他真性情,拿得起放得下。从一开始的“情敌”到后来的“同情兄”,他和方鸿渐不打不相识。能和他成为一辈子的朋友,我想这是钱老爷子对方鸿渐失去唐晓芙的补偿。这样一个人,放在今天绝对会成功。他懂政治,却不玩弄政治,他家境殷实,却也同情弱者。他在熟练的掌握社会游戏规则同时,也能保有内心的完整。如果说方鸿渐是带着一点天真的屌丝,那赵辛楣就是标准的经济适用男。换做今天的价值观,不知道有多少女嘉宾会在台上为他留灯。可惜这样一个人,钱老爷子却吝惜笔墨,不给任何一点点关于他后面感情生活的线索。想必,日后会有一个更加聪明、干练、强势的女人来收服他吧。又或许,他厌倦了感情这种进进退退的游戏,找一个天真不谙世事可以做他女儿的小女生。这种男人,理智大于疯狂,现实大于爱情,他比方鸿渐更适应这个社会。苏文纨苏小姐是一类女性的代表。她知书达礼,受过良好的教育,会弹琴会写诗,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游刃有余。对她而言,爱情不过是一场战争,占领不了的就要毁灭。在她无往不利的招式过后,所有男人都应该是她的裙下之臣。她或许是真爱方鸿渐的,又或许她只是在船上被风骚迷人的鲍小姐比下去之后,心中愤愤不平的报复。她不爱赵辛楣,却又享受赵辛楣追求的过程,甚至还利用方鸿渐故意激怒赵辛楣,好享受被众人围绕聚焦的虚荣。直至最后和四喜丸子结婚,我仍然看不到有任何一丝丝爱情的成分在里面。对她而言,你永远无法得到她的心,因为她没有心。其实赵辛楣是适合她的,毕竟两人在一起,或许真能强强联合,彼此成为对方事业上的助力。但可惜的是,这种女人太强势,必不会容忍一个同样聪明的人走进自己,看透自己。-----------------------------------------------------------------------------行文至此,前五集的主要角色已经写完。听说后面的孙小姐是个极其富有心机的人,想必十分值得一写。而葛优出演的李先生,仆一登场,便觉有戏。后面我会根据进度,逐步更新。最后,膜拜一下钱老爷子。不提剧中人物刻画的精准到位,光是那些借剧中人物之口吐的槽,犀利之中不失幽默,看似漫不经心,却又一针见血。听说原著中这种段子比比皆是,真是令人心向往之。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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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642419
  • icancu
    2011/3/20 22:08:14
    碎话围城
    用《围城》下了一周晚饭,周末做了两天饭,今晚饭后看完了。

    方鸿渐就像他家那只钟,一个小时只慢七分钟,算不上不合时宜,只是永远踩上不点。不够执著,没有野心,目标也不明确,“不让人讨厌,但是完全没用。”本该吻唐晓芙的嘴印在了苏文纨的唇上,本该接的唐晓芙的电话骂出了对苏文纨恨。在唐晓芙家下面淋的雨没能等足够久,在赵辛楣去重庆之后又未能“守”得住寂寞。这样的人生,像极了人生。

    用《围城》下了一周晚饭,周末做了两天饭,今晚饭后看完了。

    方鸿渐就像他家那只钟,一个小时只慢七分钟,算不上不合时宜,只是永远踩上不点。不够执著,没有野心,目标也不明确,“不让人讨厌,但是完全没用。”本该吻唐晓芙的嘴印在了苏文纨的唇上,本该接的唐晓芙的电话骂出了对苏文纨恨。在唐晓芙家下面淋的雨没能等足够久,在赵辛楣去重庆之后又未能“守”得住寂寞。这样的人生,像极了人生。

    记得杨绛说,写《围城》时她包下了所有家务,让钱锺书专心创作,每天写完的部分,都是她先看过。杨钱二人是很好地把自己围在城中了的,围得太好,以致城外人起闲言碎语。三闾大学中各人勾心斗角的微妙宛转,写在书里笑笑就够了。钱先生喜读《西游》,悟空是不喜欢跟小妖们纠结的。

    钱先生是不信体系的,曾说体系尤如大厦,一旦倾覆,瓦砾遍地,倒是细碎的建材始终可用,《管锥编》就是这样的碎材宝库。这与他的小说观一致,城是空的,只有出城入城才有意义;百合心更是空的,剥百合才不落空。方鸿渐对孙柔嘉最初的动心,不就在半夜里见她微微翕张的鼻翼?

    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方鸿渐跟孙柔嘉清晨起来在乱坟岗散步,四处是小孩子的坟,方鸿渐说,小时死的了鬼不会长大,永远都是孩子。我想到杨绛在《我们仨》里写过一样的话,说自己要是死了,会比先下去的钱锺书老许多。有人用唐晓芙附会杨必,我也曾关心过,到现在只觉好笑,唐晓芙这样吃不着的葡萄,终究比不上攒在手里剥的百合,即便剥不到心。

    我非常爱看六人结伴赴三闾大学的那两集,在艰辛与繁乱的旅途中诸人性情毕露,所遇各方人物龙蛇混杂,一路西行,还取不到真经。方鸿渐懵懂地站在巷门前,想起“围城”的比喻,自己辛苦颠簸赶赴的三闾大学,莫不也像眼前这个巷门一样,本以为别有天地,其实仍是一样的世界。如何面对这个日复一日并无新事的世界,大概是婚姻需要考虑最多的问题。“找一个有趣的人共渡”是方法之一,这是连岳的话,钱锺书杨绛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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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小调
    2011/3/19 13:42:20
    少有的没糟蹋原著的电视剧之一
    读钱钟书的《围城》,跟读金圣叹的评语一样,会不由自主为作者的博学、智慧和幽默所倾倒,隔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都能够产生一段忘年单恋。

    刚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导师曾经跟我闲聊说,她喜欢看《金枝欲孽》这个电视剧,但是她男朋友只喜欢看书,她不喜欢他这一点,觉得两人没有共同爱好。我讪讪地掩饰着心中的鄙夷和感慨,尽量用中立的语气说:喜欢读书的人想象力丰富,喜欢看电视的人更加会享受生活。当时
    读钱钟书的《围城》,跟读金圣叹的评语一样,会不由自主为作者的博学、智慧和幽默所倾倒,隔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都能够产生一段忘年单恋。

    刚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导师曾经跟我闲聊说,她喜欢看《金枝欲孽》这个电视剧,但是她男朋友只喜欢看书,她不喜欢他这一点,觉得两人没有共同爱好。我讪讪地掩饰着心中的鄙夷和感慨,尽量用中立的语气说:喜欢读书的人想象力丰富,喜欢看电视的人更加会享受生活。当时她对这话表示高度认同,可是却让我一直为这句话耿耿于怀——忒也没骨气,为了能顺利转正,居然讲出这么言不由衷的话,鄙视自己。

    虽然也用不少电视剧打发过无聊时间,但一直不喜欢。因为,一直有一种固执的看法,电视剧一定能够把原著糟蹋得体无完肤。于是从中学就读过的《围城》,一直到了研究生快毕业的时候,才有勇气去找来看看这个电视剧把原著糟蹋成了什么样子。然而,可以很庆幸地说,那个年代的陈道明、吕丽萍、英达、葛优,还是读过并品味过原著的人。

    隔了这么多年回想这部电视剧,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把原著的旁白加进来,把画面没有表达的东西表现出来,这就是对一些用神态用体态用语态用动态都难以准确传达的形态的有力补充。这种方式目前普遍被认为很土,但是对观察敏锐笔触细腻的大家之作来说,无疑是一种值得推荐的演绎方式,这也是我认为陈小春版本的韦小宝还算对得起金庸老先生的原因。

    如果你跟我一样,在这样一个周末的午后有些寂寥,又有些沉闷,那么可以冲上一杯咖啡,把《围城》这本书找来,随便翻开一段读下去,总会很快遇到让你眼前一亮又会心一笑的片段;也可以泡上一壶铁观音,把《围城》这个电视剧找来,随便打开一集,看看这些腕儿年轻、敬业、还不那么出名的时候,所精心创作的情景剧,庸而不俗,透着些许钱先生的文化底蕴,还散发着有点恬恬的茶香和有点涩涩的书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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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繁花
    2010/11/12 15:23:40
    围城里到底是什么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成长的过程中看了数次《围城》,每个年龄都有不同的感悟。
      有一句话,不止一个人跟我说过,有女人,更多是男人——“人这一生到最后,最爱的肯定不是自己与之结婚的那个人。”我相信这是某一层面上的真理。根据这一真理,关于方鸿渐和孙柔嘉,我想了很多。
      
      方鸿渐不是不知道孙柔嘉并非良配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成长的过程中看了数次《围城》,每个年龄都有不同的感悟。
      有一句话,不止一个人跟我说过,有女人,更多是男人——“人这一生到最后,最爱的肯定不是自己与之结婚的那个人。”我相信这是某一层面上的真理。根据这一真理,关于方鸿渐和孙柔嘉,我想了很多。
      
      方鸿渐不是不知道孙柔嘉并非良配,如果为了爱情他会选择唐小芙,她是这世上少有的纯粹的女人,最深刻地打动了自己;如果为了事业他应该选择苏文纨,她的矜持下是一往情深,还有很好的家世和背景,可惜他不是一个有野心的男人;如果为了肉欲他甚至可以考虑鲍小姐,她有着肉弹的身材和不失坦率的风情,但连她和他竟也是逢场作戏。他还是选择了孙柔嘉,因为她实在不是个让他讨厌的女人,而且在特定的时刻拨动了他的心弦。男人一旦觉得自己有负于一个女子,让他为自己受了压力和苦楚,就不自觉的承担起了她的命运。
      孙柔嘉不是不明白方鸿渐的致命弱点,她只是在最恰当的时候走近了他罢了,可是他是她当时能够找到的最好的男人。她用了一些柔弱,用了一些乖巧,也用了一些委屈,终于靠在了这个也算气宇轩昂的男人的肩膀。
      孙柔嘉不是不爱方鸿渐,要不,她不会费尽心思来做了这个男人的老婆。方鸿渐也不是不爱孙柔嘉,要不,他不会在那个时刻说出真心订婚的话语。毅然决定共同离开学校的那一刻,他们是相爱的;在香港的旅馆里负气之后吃菠萝的那一刻,他们是相爱的;西装革履烫发旗袍高跟鞋着回到上海的那一刻,他们也是相爱的;甚至,在她歇斯底里朝他扔出梳子的那一刻,他们还是相爱的。那么,他们的那些爱情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何种原因下流走的呢?他们实在不明白。
      
      方鸿渐是个始终有几分孩子气的单纯的男子,他只是个平凡的男子,只是想找个能够懂他的女子,可是懂他的女子会误解他而转身走掉,迎面朝他走来的都是不相干的人。就仿佛守株待兔,那些漂亮的兔子都朝着别的方向走,偶尔有那么一两只兔子倔强的要撞过来又把树桩吓得急忙扭头,一不小心就扭了大树的根基。
      他没有野心。那么多没有野心的男人都过得很满足,连蹬三轮车的师傅白天出力气赚钱晚上喝点酒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可他偏偏又还有几分知识分子的偏执、清高,以及浪漫情结。他不是一个能干的男人,连好友赵辛楣都坦言:“你不讨厌,但是全无用处。”可他又有几分大男子主义。他一直是个软弱的男人,如果当日对苏文纨硬一点心肠,对唐小芙多一点勇气,也许很多事情是另外一个样子,他已经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了。他最终学会了果断,可是待到他学会了果断,他的生活已经翻天覆地。
      孙柔嘉是真的喜欢这个男人,所以她远远地观望他,小心地走近他。她又怕他的轻视,所以在得到他之后反而用矜持和霸道将他推远又拉近,如此反复过程中,他却早已看清了她的居心。他大多数时候对她是耐心的,压住了那些不耐心来耐心地对待她,但凡一个男子不爱一个女子,断然不会有那般的耐心。可他偶尔的不耐心愈发暴露他们貌似鲜光的生活的裂痕。终于,那把梳子砸中了他的额角,也暴露了他们的爱情竟如此不堪一击。
      她以她认为好的方式来对待他,尽量用温柔掩饰住强悍,其实她也明白,不该试图改变他,因为他一旦被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也就变得面目全非。可是按照规律,从这一个人身上学到的经验和教训都只能运用在下一个人身上,所以他们还是分开了。婚姻能够重新建立,爱情却很难重新产生。
      他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也不是一个坏女人,可是生活的面目就是这样:两个好人在一起,未必能把日子过好。
      
      有时我会想,赵辛楣最后娶的女人到底会是怎样的呢?他算是个真性情的男人,应该会有一个如汪太太那样伶俐聪明的女人降住了他罢?可是他们的婚姻又会有什么不同呢?大凡婚姻中的人,总是不如爱情中的人那么相爱。从这个角度而言,婚姻比爱情更有力量,因为它吞噬掉爱情。
      大凡一段爱情,三年两载就可以结束了。要么,爱情在平常日子的打磨中消失的一干二净,两人各奔东西;要么,爱情转变为亲情的最高境界。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如果有一个热乎乎身体的女人睡在旁边而他无动于衷,那么一定是他的妻子。新奇与刺激都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枯败的树叶被寒风卷着,勇往直前地向前吹着,方鸿渐的背影在萧瑟的风中那么畏缩,当年的意气风发已经无从找寻。“这个曾经爱过唐小芙、罢过苏文纨、又被鲍小姐诱惑过的方鸿渐,一个个地全死了,如今的方鸿渐只是个没有梦没有感觉没有愿望的人,他只想找个能睡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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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鬼腳七
    2010/3/15 21:36:23
    20年前的剧,20年后的今天


       陈道明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方鸿渐,
       英达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赵辛楣,
       甚至英若诚和我想象中的高松年别无二致,
       还有,像梦中一样清爽的唐晓芙,实在让我惊讶不小。
       看完片子,我倒是庆幸


       陈道明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方鸿渐,
       英达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赵辛楣,
       甚至英若诚和我想象中的高松年别无二致,
       还有,像梦中一样清爽的唐晓芙,实在让我惊讶不小。
       看完片子,我倒是庆幸我先看的是钱老爷子的原著,并且在不止一遍的闲读细看之后,在我第一次读[围城]十年之后,才看到这部电视剧,才有了这种故人相逢的感觉。或者要说是钱老的妙笔不是后人附加的,看过围城的,谁不记得那个最后走在寒风中的方鸿渐,不记得那个高傲做作的苏文纨,不记得那个尖酸虚伪的李梅亭;也不得不说,是剧里演员的精彩表现,看完电视剧之后也无法否认,陈道明就是方鸿渐,吕丽萍就是孙柔嘉,甚至葛优就是不折不扣的李梅亭。
       很难说原著和电视剧之间有怎样微妙的关系。钱先生的代表作当然要值得大力推荐的,但是在浮躁的人情世故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通过一部影视剧去了解名著的呢,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红楼梦而没有读过红楼梦,看过乱世佳人而没有读过飘,看过围城而没有读过围城。从这个意义上说,围城的电视剧成就了围城的小说,起码使它在更大意义上被人熟悉和了解,而一生博采众长,文识渊博的钱先生,最后也落得只能依靠大众传媒才能使自己的名字第一次被某些人的耳朵听说,不知道他老人家会不会觉得这是一种悲哀。
       早几年我还在初中之前的时候,似乎觉得读书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可是前段时间和朋友聊天才知道,不用回溯到初中,现在的高中学生都已经蛮不把读书当一回事了,以至于语文教师提问有谁知道——还不是读过,仅仅是知道——围城一书的时候,竟无人响应,我喝着橙汁听着这样的新闻,只当是趣事,不是不想评论,一是没有了批评的热情,二是,现在的情况是,越是年纪小阅历浅的孩子,越是敢大言不惭地批评经典,我只怕是一发一轮,就被当成顽固腐朽的老土冒了。所以说,我现在只觉得,钱老的书,有爱读的人,总会去读,有电视剧,热衷视觉阅读的人,总也会去看。不管你心中的方鸿渐是一个模糊的想象,还是陈道明的面孔,比总比那些举不起手来的人多了一些精神的安慰和丰富,当然了,前提是,你得不怕他们把你当做闷头闷脑的臭书生,不过说回来,在周遭都是浮躁浅薄的人的包围中,再读一遍钱老的围城,却别有一番讽刺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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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溪云
    2009/5/23 17:55:30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怅

    小时候看书时,就觉得方鸿渐是个倒霉的角色,被鲍小姐引诱,被苏小姐栽赃,被最爱的唐小姐抛弃,最后又要和个无甚特色的孙小姐将就一生,不禁暗生同情。我想不通钱锺书为什么要在笔下和这么个人过不去,他虽没有什么大功大德,却也没有伤天害理。他只是个活在现实种种无奈之中的一个普通人。钱锺书却用他的笔为方鸿渐划上一道一道若即若离的伤痕。让我看着心中又痒又疼,却无法用什么东西去搔痒

    小时候看书时,就觉得方鸿渐是个倒霉的角色,被鲍小姐引诱,被苏小姐栽赃,被最爱的唐小姐抛弃,最后又要和个无甚特色的孙小姐将就一生,不禁暗生同情。我想不通钱锺书为什么要在笔下和这么个人过不去,他虽没有什么大功大德,却也没有伤天害理。他只是个活在现实种种无奈之中的一个普通人。钱锺书却用他的笔为方鸿渐划上一道一道若即若离的伤痕。让我看着心中又痒又疼,却无法用什么东西去搔痒或抚平。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有人说,应该让方鸿渐和唐小姐走到一起,但婚后并不如意,这样才更能体现“围城”之精义。看到这后面一句,我才明白,我的痛痒大半来自方鸿渐和唐小姐的爱情悲剧。我承认我始终是最偏爱方鸿渐的,不管他有多么自作聪明,玩世不恭,懦弱无用。开始,看着钱锺书笔下那个如水蜜桃一般清新可人的女孩子闯入方鸿渐的生活,我又何尝不为之喜悦,但隐隐地感觉这会是一段不被祝福的感情,因为苏小姐的存在不能视而不见。她是个卑鄙的人,得不到一个人就要毁了他的幸福,果不其然。如果排除方鸿渐自身性格的主观原因,客观上来说,她就是方鸿渐落魄不幸的罪魁祸首。她生生地捣散了一对有情人,让方鸿渐怀着失意与惆怅谋生他乡。但同时,我也渐渐地对唐小姐抱有成见,因为书中的一些细节让我耿耿于怀。还记得苏小姐对方鸿渐说起唐小姐,“你看她天真,手里抓着一大把男朋友玩呢”。不知道这是不是苏小姐故意说的,让人感觉唐小姐并不是一个非常纯澈透明的女孩,而且还有后面一个相照应的细节是,唐小姐回家后,她父母打趣说,“我们的女外交家回来了”。还有,她在听苏小姐栽赃方鸿渐后,对方鸿渐咄咄逼人的一番言辞,也让我心怀伤感。不管曾经的她有多么聪明伶俐,她终究是傻了,不懂得兼听,不懂得分析,而只听信了她那个表姐的一面之辞。还有,她最后说的那句话,“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整个生命,他要留着空白等着我”,让人感觉到这个女孩子的不可一世。我不知道这样的她是否会真爱方鸿渐,但这样看来,仿佛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只是要占有他过去、现在和将来全部的爱,这样未免对这个男人太不公平。真正的爱,是在伦理和道德范围内,能够包容一切的,无私奉献而不计回报。但无论如何,唐小姐确是这个摩登社会的一桩稀罕物,是一个真实的女孩子,不矫揉造作,敢爱敢恨。据说钱锺书最钟爱的就是唐晓芙这个角色,他不想把她送给方鸿渐,所以就把他俩写散了。这一点,我对老钱很是不满。或许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总要经历各色各样的女人。张爱玲有白玫瑰与红玫瑰之说。后来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鲍小姐代表肉体和诱惑,唐小姐代表真爱与梦想,孙小姐代表一个令人难以顺应却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至于苏小姐,虽然她曾经迷恋过方鸿渐,但方鸿渐最终对她只有愤恨,她该是他的无奈与羁绊。也怪鸿渐,当初既知无法轻松放下,就不该鬼使神差地随意拿起。孙小姐也是个让人无法轻松的角色。和方鸿渐确定关系之前,她总是楚楚可怜的样子,脸上时常带着惊异的神情,动不动就脸红。一个字,装!“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后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鸿渐最伤心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根本来不及考验,甚至方鸿渐根本来不及审视自己是否真正爱她。想必方鸿渐会真正明白老婆=Headache的意义所在了。一千个观众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部《红楼梦》,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对于《围城》这样一部,据说包罗人间众生相的书,我看到的是,轻到令我不能承受的惆怅,看到一个男人坎坷的感情,或者说,是大多数人都不可避免的。赵薇说过一句话,人生的底色就是悲哀,我们做很多事情的目的,就是不断地冲淡这悲哀。这话算是悲观主义,但有些时候,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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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61590
  • 三日坊主
    2008/9/2 12:57:09
    三看围城
    第一次看到《围城》这部连续剧的时候,是在电视上看的,正好播第一集,而且还是在没有拜读过原著的情况下,甚至错过了片头,所以当时并不知道这便是一直想看的围城,只知道这是最喜欢的大陆演员陈道明参演的一部片而已,甚至无法得知这到底是部电影还是电视剧,只知道这部片子甚有看头。只可惜错过的片名,尔后也无从查找翻来重看。直到第一遍看《围城》时觉情节熟悉,方晓从前那部便是围城。

    《围城》的书看过两遍
    第一次看到《围城》这部连续剧的时候,是在电视上看的,正好播第一集,而且还是在没有拜读过原著的情况下,甚至错过了片头,所以当时并不知道这便是一直想看的围城,只知道这是最喜欢的大陆演员陈道明参演的一部片而已,甚至无法得知这到底是部电影还是电视剧,只知道这部片子甚有看头。只可惜错过的片名,尔后也无从查找翻来重看。直到第一遍看《围城》时觉情节熟悉,方晓从前那部便是围城。

    《围城》的书看过两遍,很久前提过。第一遍,看懂了字;第二遍,看懂了事。间隔数年,而且也说过,即使看了两遍,依然也只读懂了前半本,而后半本尚不明白。所以电视剧版的就索性只看了前半部,而后半部留作日后能看懂的阶段再来细玩。而我选的分界点是唐晓芙从故事中的离去,亦可说是方鸿渐从上海的离去。可以说唐晓芙的人因作者太过喜爱而从故事中抽离了,但其魂依然留在方鸿渐心里,也留在了整部故事里。对于苏文纨,上次的评述是又怜又憎,而这次再看来,如果将整部围城比喻成一串珍珠项链,那么苏文纨也应该能称上是串起这所有珍珠的那根项链了。

    回到电视剧,从半部看来应该算是不错的。也可能是对于熟悉围城的人来说,围城它本来就不需要人去演,只要一套上名字,整个人物形象就鲜明饱满起来,无需多演,就有那个味道。唯一有区别的应该是,时代和街道的环境更加突显了出来。应该说看电视剧只是勾起回忆,而不同于重读书。隔很长的时间,重新再去看书,不仅可以勾起回忆,更奇妙的地方在于你会发现每次看都有新的东西出来。当然提前是好书。

    希望第三遍看,能看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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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边廊
    2007/3/16 20:50:43
    那时的陈道明真好啊
    演〈围城〉时,陈道明真是钻入角色里去了,活脱脱就俨然成了方鸿渐。言行举止,惟妙惟肖。作为演员,可谓得道了。因此,无论是〈围城〉这部电视剧,还是陈道明的演的角色,均堪称经典!此后,陈道明作为一名演员,走至〈一地鸡毛〉,成为他的颠峰。因为,〈一地鸡毛〉之后,陈道明就越演越演成陈道明自己了,角色与他远了。且越来越“拿”(江浙方言,找不到合适词,近似拿腔拿调,但内涵还得多些)。可惜了一块戏胚子!
    演〈围城〉时,陈道明真是钻入角色里去了,活脱脱就俨然成了方鸿渐。言行举止,惟妙惟肖。作为演员,可谓得道了。因此,无论是〈围城〉这部电视剧,还是陈道明的演的角色,均堪称经典!此后,陈道明作为一名演员,走至〈一地鸡毛〉,成为他的颠峰。因为,〈一地鸡毛〉之后,陈道明就越演越演成陈道明自己了,角色与他远了。且越来越“拿”(江浙方言,找不到合适词,近似拿腔拿调,但内涵还得多些)。可惜了一块戏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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