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或者说这些创业者的故事,之所以让我动容,不仅仅是创业中的商业和money making的成分,而是不屈不挠追求一个梦想并为之竭尽全力的偏执。乔布斯的梦想是用技术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mac、pixar、iphone、ipad是一个又一个载体,这点从他在车库里捣鼓电脑主板开始就已有体现,尽管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看到电脑对于大众生活的影响。和古人所说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相比,乔布斯更像是不知道但相信其可为而为之的状态。乔布斯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也是他对那个时代的需求的判断正确,这里我不否认有一些巧合的因素和运气成分。抛开成功论英雄的维度,那种I have a dream and I'll do的胆气和偏执,就算最后失败了、撞墙了,我依然会为之鼓掌喝彩。At least,you don't give up and try your best。
乔布斯最后说的那段台词,是apple的一个著名广告的广告词,大抵是对疯狂的人、天才的解读的那段。从PR的角度理解,这段话所透露出的对精英的另类解读是很容易带来认同感的,尤其是对那些性格乖张的技术天才而言。但我觉得与众不同、想法与众不同绝对不是天才的特权,而是人性的本质。Man is born to be different, with indiviual dreams。看看每个人的成长史,童年的我们,都有自己的各自理想,尽管很多事外部环境的折射,比如在70-80年代出生的人大多都有科学家的梦,那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时代的印迹,但至少幼年的你我有“做梦”的胆量,并会煞有介事的把这个梦想写进日记里、放在桌前,那时有偶像、有想成为的人,总有一个“I wanna be"的念想。你可以嘲笑这是年少无知、被社会洗脑的产物,但”做一个自己的梦“,是一种如此强烈的本能和冲动,就和饿了要吃饭、困了要睡觉一般,上帝赋予我们能够高速运转的大脑同时,还慷慨的赋予了智慧的灵魂——想象力和创造力。那时的你,涉世未深,敢想敢做,充满激情,活力十足。
这种与生俱来的梦想的能力,带有了草莽的、原始的、野性的魅力,虽然漏洞百出、拙劣可笑,但只要善加引导、加以打磨,在激情之上注入稳定的元素、务实的思考,任何一个人都是有可能成为dream follower and make it happen的乔布斯。只可惜这似乎不是现代教育所在乎的状态,究其原因,世界是不需要太多的dream follower的,action taker或是machine类的人就足够了。从某种角度来说,整个世界是趋于保守的,时代的进步也是点滴的渐进状态,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种子,但并不需要这些种子都有自己的生长方向,大多的种子只能长出低矮的树叶,在极少数的大树下寻求庇护。每次想到这个,总是充满了讽刺的矛盾,虽然人生而平等,但是在追求自己的梦想上,很多人很早就被迫放弃了,这是最大的不平等;但不可否认某些人放弃是对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