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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佩服,厉害了,愣是把一坨屎分开两次吃,真是不懂为什么有些人打五分和4分,是吃的很舒服吗,还是这个胡八一一脸装逼便秘脸,一个分头,在那个年代合适吗,也是,这个网大不在乎年代感,所有的年代感都是字幕上写的。
真是佩服这一群人,真厉害,千万也继续拍下去,给这些爱吃林雨申的装逼脸的人继续看下去,只是,别叫鬼吹灯了,真丢人。
真是佩服,厉害了,愣是把一坨屎分开两次吃,真是不懂为什么有些人打五分和4分,是吃的很舒服吗,还是这个胡八一一脸装逼便秘脸,一个分头,在那个年代合适吗,也是,这个网大不在乎年代感,所有的年代感都是字幕上写的。
真是佩服这一群人,真厉害,千万也继续拍下去,给这些爱吃林雨申的装逼脸的人继续看下去,只是,别叫鬼吹灯了,真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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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孝周看这部电影,开始瞄了几眼影评,评论不妨是防火防盗防闺蜜、遇上渣男等等。因此内心对此并不是很期待。但是在看的过程中却逐渐被吸引。
一是被孝周的演技所震撼,尤其是当她得知女二要离开的时候,男主说好的朝鲜之心变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那种委屈与愤怒,一次次的表现在她唱的流行歌曲中,“你并没有听过我唱流程歌曲,听过之后就觉得应该是我”眼神真的全是戏,非常真实。
二是
因为孝周看这部电影,开始瞄了几眼影评,评论不妨是防火防盗防闺蜜、遇上渣男等等。因此内心对此并不是很期待。但是在看的过程中却逐渐被吸引。
一是被孝周的演技所震撼,尤其是当她得知女二要离开的时候,男主说好的朝鲜之心变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那种委屈与愤怒,一次次的表现在她唱的流行歌曲中,“你并没有听过我唱流程歌曲,听过之后就觉得应该是我”眼神真的全是戏,非常真实。
二是这部电影不是像有人所说的为娼妓漂白,我认为从大的方面反映了时代的变迁,流行和传统的碰撞。自由平等的民主社会逐渐卷入社会,有人穿着便服洋装,有人穿着朝鲜传统服饰。男主认为音乐是要唱给所有人的,不能像过去的正歌只是给达官贵人,歌曲是平等和自由的,因此要流行。女主则是遵循着母亲的教导,即使喜欢老师的流行歌,但是接受的训练和义务是坚守传统。传统音乐是否应该被抛弃,流行音乐是否是全都对的。就像在很多年后遇到知音,传统与流行的结合才是至尊。传统不应该固执封闭,流行也不应完全抛弃传统,只有二者很好的结合才能得到更久远的发展。
女主:一朵桃花,象征传统和古典。生来有一切。
女二:一朵荆棘花,是流行的解语花。离开传统,才有了自己的一切。
关于男主和女主的爱情,是青梅竹马的约定,但是大家长大后的经历让双方都已经变了,双方家长的要求和两人音乐观念上的不同,得不到祝福的爱情很容易消散。更重要的是,和女二的观念一拍即合又日久生情,注定这一对青梅竹马不能有结果。而女主后来到底爱的还是男主呢,还是只是对曾经美好的执念。有时候放手才能更好地成全自己。当然这个锅的确得女二男主背了,背叛和出轨,还一副都是你自己的错的嘴脸,对曾经给你付出真心的人,好歹要怀抱抱歉之心道歉吧,当个小三还把你骄傲的不行。虽然你们的爱情也并没错,只是伤害了很在乎你的人,你能不能来句对不起。男主最后还是有点良心,有才华的确,也不是没爱过,只是不爱了,有更爱的人了。
所以,不能轻易对人掏心掏肺,友情和爱情都是建立在彼此志同道合且势均力敌的基础之上。
即使没有人爱自己,即使被所有人都背叛,也要自己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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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剧《火线出击》中,从始至终,所有消防员从头至尾都遵从救火英雄张邵勇“有希望,就有路”的理念,也正是在这个理念的激励下,在大灾大难面前,他们毫不退缩,忍受着所有的委屈,勇往直前,用自己的生命去保卫人民的财产。剧情这样,现实也如此。《火线出击》刚开始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冲击,只因为是《我是特种兵》的原班人马出演,而饶有兴致的去观看,看完上部之后,就在微博搜关于这部电视剧的评论,无意中看
在电视剧《火线出击》中,从始至终,所有消防员从头至尾都遵从救火英雄张邵勇“有希望,就有路”的理念,也正是在这个理念的激励下,在大灾大难面前,他们毫不退缩,忍受着所有的委屈,勇往直前,用自己的生命去保卫人民的财产。剧情这样,现实也如此。《火线出击》刚开始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冲击,只因为是《我是特种兵》的原班人马出演,而饶有兴致的去观看,看完上部之后,就在微博搜关于这部电视剧的评论,无意中看到了男一号富强扮演者赵荀的一条微博,里边讲述了关于《火线出击》拍摄的前前后后,一口气读完,满是感动与敬佩。再仔细回忆关于电视剧的各种细节,有很多不现实的场景以及穿帮镜头,原来充斥的内心,瞬间平复下来,因为赵荀的受伤,整个剧组工作陷入瘫痪,而赵荀也在病床上和死神进行搏斗,在换与不换的争斗中,最终选择继续把男一号留给赵荀,待他康复后,本色出演。而就在赵荀养病的日子中,剧组拍摄完后,所有人没有接活,都在等待赵荀康复,等待补拍关于赵荀的镜头,等待着这部最具含量的作品上线。而也就是在对赵荀的祝福与期待中,对这个团队的崇敬与感激中,我一直期待着《火线出击》的下部。终于,如期而至。只不过这次,无论戏外戏内,都夹杂着太多太多的情感,感慨、崇拜、难受、欣喜、高兴、、、、、、首先要说的是孙桐,一个可爱、温暖的班长,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兵,真的没有想到,编剧会让他牺牲,他明明马上要退伍了,他明明马上就可以取凤儿回家,兑现自己的承诺了,可是偏偏就是那时那刻,他永远的离开了。还记得他温暖的笑容吗?还记得他从一点一滴改变富强的情节吗?还记得他为了帮助梦一带兵,而选择留队吗?还记得他在大比武失败后,那种挫败和失落吗?还记得他牺牲的那一刻的场景吗?还记得他躺在那冰冷的尸体吗?是的,记得,但是很多人会说,这只是电视剧而已,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在那悄无声息的战场上,总有老兵模范作用,他们冲在最前头,他们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他们将危险留给自己,当有好事的时候,他们想的是战友,从不为自己着想。当脱掉军装的那一刻,会因为祖国和人民的需要,毫不犹豫的选择留队,选择继续奉献。因为《我是特种兵》系列而喜欢徐洪浩,可以说很大程度因为他走进这个电视剧,对于他扮演的张梦一,从最初的冲动,桀骜不驯,无视一切,到最后的稳重,成熟,所有一切的变化,源于他的职业——消防员。他是英雄的后代,他也是一名军官,在成长的道路上,经历父亲牺牲的事件,也让他一直在父亲的激励下无比坚信自己的信仰。作为军人,他无怨无悔,百分之百的投入,可是作为儿子,他欠对母亲的照顾,作为男朋友,他不能更好的照顾对象。电视剧是编剧这样安排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军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的,舍小家,为大家,因为有国才有家。其实,最觉得心疼的是梦一的妈妈,丈夫、儿子都那么早的离去,而她,只能用泪水承受一切,后半生的日子里,活在思念中。大队长许梁军,一个铁血柔情的人,对下属严厉要求,不失原则,对家人关爱呵护,真的是一个好丈夫,在大灾大难面前,因为抢救别人,而失去了孩子,并且致使老婆失去一条腿,这是何等的悲壮,人前他强颜欢笑,而在重症监护室门口,那个八尺男儿也会哭的死去活来。最后要说的是这群九零后典型代表,富强、牛奋进、巴特、蔡娘娘等等,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也是因为不同的目的而走入消防大门。刚开始,没有兵样,棱角不齐,可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出任务中,在一次又一次的生离死别中,他们开始成长,开始找到自己的人生与信仰。也许很多人说九零后是不靠谱的一代,可是身为九零后,为这样的一群人感到骄傲,虽然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公民,对社会不能做出多么轰轰轰轰烈的贡献,但是在为人处世,做人原则,道德底线方面,我们一定“根正苗红”,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的光荣传统。其实在此,更要向那些当兵的同龄人致敬,在那么小的年纪,承担着那么重的责任与义务,面对生与死,我们是逃避,而他们,用最美的逆行诠释生命的意义。在《火线出击》中,孙桐班长说“消防兵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兵种”,现实也确实是这样,天津塘沽爆炸,还有许多煤矿的重大事故,他们都冲在最前边,无论是正在吃饭,还是正在睡觉,只要警报响起,他们就要冲向生死未卜的战场,这就是消防兵,所以请社会,请人民善待消防兵,尊重消防兵,不要让他们拼命之后,带着委屈返回!2017.3.30于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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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毒
站在人类角度,会感到恐惧
站在病毒角度,是为了生存
现在自然角度,或许,只是在进化
疫情之下,十部影视作品推荐:
两部纪录片、三部剧集、五部电影
关于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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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vika Girish (Film Comment)
译者:csh
译文首发于《虹膜》
作为阿里·阿巴西的第二部故事片《边境》的女主角,蒂娜看起来似乎有些古怪:棱角分明的面庞、凹陷的眼窝、磨平的牙齿,这引起了许多陌生人的恶意中伤。她是一名海关官员,在瑞典一处遥远的森林地区工作,她拥有一种X战警式的超能力,能够用鼻子闻出他人的意图——对于海关安
作者:Devika Girish (Film Comment)
译者:csh
译文首发于《虹膜》
作为阿里·阿巴西的第二部故事片《边境》的女主角,蒂娜看起来似乎有些古怪:棱角分明的面庞、凹陷的眼窝、磨平的牙齿,这引起了许多陌生人的恶意中伤。她是一名海关官员,在瑞典一处遥远的森林地区工作,她拥有一种X战警式的超能力,能够用鼻子闻出他人的意图——对于海关安保工作来说,这种天赋是无价的;但就像所有电影中的那些奇怪的能力一样,这让她产生了一种和其他人的疏离感。蒂娜最后发现,这一切都与她的真实身份有关——其实她是一只山精。她是这种超自然种族的仅存后裔之一,他们曾在几十年前被人类迫害、屠杀。
这部影片极具野心的主题选取,构成了对近年来社会文化议题的寓言书写,触及了对移民的压迫,和对种族少数、性少数的排挤。不过,《边境》没有流入造作的象征手法,或是对政治议题的直接评论。它描摹了在社会的边界、不同的人群之间飘零的那种特别的、动人的私密经验——它也深入了那些来自失落之地的人们的内心,勾勒出那种惊惧感。(「我不喜欢那些不用隐喻,就没法表达自己所想的人,」阿巴西在最近一次《电影评论》的采访中如是说道,他强调这部影片是一个「寂寞、寻爱的女人的故事,只不过她恰好有着很好的嗅觉。」)这是一部很难分类的影片,糅合了神话幻想、爱情故事和犯罪类型的特征。《边境》或许更像是一部酷儿电影:尤其是当我们看到它处理欲望的方式。影片将欲望看作是某种宇宙力量,这种力量唤醒了蒂娜真正的自我。
《边境》从蒂娜日常生活的场景开始:无趣的、程序化的生活,即使是她的生活中最令人惊异的部分——她超人的嗅觉——也只是被称赞为某种「金属探测器」。她身穿制服,站在海关的无菌通道中。在她用鼻子闻着过往旅客的气味时,她的鼻子随之抽搐。首先,她发现了一名未成年的酒徒,接着是一名衣着得体的儿童色情制品走私者。后来,她回到家去,我们看到了她那吊儿郎当、游手好闲的男友罗兰(一个由约根·托尔松扮演的蠢角色)。她也会定期到一间养老院去尽自己的本分,看望她那已近衰老的父亲。在他们温柔的交流中,我们渐渐感受到其中潜藏的忧郁感:或许她在逐渐失去这个老人,而他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爱着她的人。
在蒂娜的这种「常态」中,我们可以体认到某种不自然的、受压抑的感觉。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那些不属于某种文化,却不得不强迫自己生活其中的人,可能会很熟悉这种感觉。感谢梅兰德的深刻洞见和精彩表演,体察了蕴含在这一角色内部的一切,让蒂娜在勉强度日的过程中,就像是一个不安的、沉默的世界观察者。她永远得不到满足,却不能获知她到底失却了什么。她唯一显露出活力的时刻,是当她偶然发现那个自然领域的时刻。在那个场景中,摄影师纳迪姆·卡尔森创造了一种鲜活的、富有美感的色彩组合与影像质感。蒂娜站在她的小屋外的某处,像一位访客一样偷窥着自己屋内的景象,这时,有一只巨大的麋鹿悄然出现在她的肩上。接着,她突然在半夜醒来。在在她卧室那结霜的窗户外边,有一只狐狸正与她分享这个这个温情、古怪的时刻。在这些场景中,阿巴西与卡尔森在北欧的森林中,采掘着他们的民间神话。我们看到事物的形体从阴影中出现,最终又消逝在黑暗中。
蒂娜谨慎地接纳了这种相遇,但它们毕竟看起来像是自己的异类——直到有一天,在海关工作时,她遇到了沃尔(埃罗·米洛诺夫饰),他的脸看起来和她有着许多同样的特征。他的到来明显扰乱了蒂娜的生活;她嗅觉上的超能力将她导向一种极度狂乱的情绪,而梅兰德就被框在了一个洞穿人心的特写之中。突然被惊动、被唤醒的蒂娜决定进一步探查,而她甚至发现了他们之间更多的共通点:雌雄同体的性器官;臀部上方的一道疤痕;被闪电击中后的灼痕。「你是谁?」她问道。这悄然成为她此后的另一个问题的前奏:「我是谁?」
他们接踵而至的恋情,继承了许多成长电影——无论是酷儿电影还是其他电影——的基本结构:沃尔是一个无所顾忌,但不可思议的爱人,他将尚显羞怯、未经世事的蒂娜拉出了她的安全区,让她得以认识自己。不过阿巴西对虚构细节的关注,当然还有梅兰德和米洛诺夫介于人与非人的长相,让这两个角色之间的场景显得特别迷人、极具原创性。他们之间最初的交流,是通过嗅觉,悄然地陷入迷狂;他们就像动物一样,用他们的鼻子「审视」着彼此,谨慎地相互接近。慢慢地,沃尔将蒂娜逐渐引入她的自然冲动之中。他先是拿蛆虫给她吃。(「这很恶心」,她说道,「谁说的?」他轻蔑地说道。)不久之后,他们在一场雷雨中,一起蜷缩在桌子底下,四肢交缠,想要逃过追逐他们的闪电。很快,他们在森林里享受着热情而狂野的性爱。
那场性爱场景,在这部影片在戛纳首映之后,就被广泛地讨论。那是《边境》的高潮场景:那是纯洁的、天启式的愉悦时刻,成功地唤醒了蒂娜对自己身体和欲望的认同。它同样也是超越常规的,我们看到油画般的裸体,以及频繁的嘶吼声与咕哝声。在阿巴西塑造他的「他者化」角色时,这是又一个例证:他没有让他们之间的性爱拟人化,而是尝试了一种更真切的方式,重构了我们对「怪物」和色情的惯常想象。梅兰德和米洛诺夫又一次从本质上发挥了这一场景的效果;他们展现了动物化的欲望,而不是流于戏仿或吸引同情。
《边境》改编自约翰·艾维德·林德奎斯特的小说,这位作家另一部有名的故事,是少女吸血鬼邪典电影《生人勿进》(2008)。就像《生人勿进》那样,《边境》也深入了某些真正黑暗的领域,包含着一个(有些不自然的)犯罪支线情节。这让这部影片的身份之谜变得更为扑朔迷离,也造就了一个观感更佳、更刺激的故事。即使当我们发现蒂娜的真身之后,她仍旧面对着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这依然是「她究竟是谁」的问题——和她想要成为谁的问题。「我不想伤害别人。这像人类吗?」她在电影的结尾,对沃尔如是说道。阿巴西似乎想要暗示,身份这一命题,要远比单纯的性别议题、遗传学问题复杂许多。而我们为自己设下了边界,有时候比起我们真实的特质要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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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着名字来看的,失望之至。即使不聊正义无敌之类的话题,依然槽点多多,影片一开始浓墨重彩一段追车打斗,仅仅为了介绍保镖团队比较厉害,跟整体故事情节毫无关系。华裔富商出来交代手下营救,后面就没再出现过,首尾呼应一下也好。小梅的故事,除了骑马还是骑马。全场演员尬演,台词毫无深度,尤其以身相许云云。。有人说飙车戏精彩,在此也想说下,两车并行数百米,好几把冲锋枪从头到尾扫射,即使人没中枪,车门也一个弹
奔着名字来看的,失望之至。即使不聊正义无敌之类的话题,依然槽点多多,影片一开始浓墨重彩一段追车打斗,仅仅为了介绍保镖团队比较厉害,跟整体故事情节毫无关系。华裔富商出来交代手下营救,后面就没再出现过,首尾呼应一下也好。小梅的故事,除了骑马还是骑马。全场演员尬演,台词毫无深度,尤其以身相许云云。。有人说飙车戏精彩,在此也想说下,两车并行数百米,好几把冲锋枪从头到尾扫射,即使人没中枪,车门也一个弹孔没有,枪法还能再差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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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第一集后就迫不及待地去看了原著《You should have known(早知今日)》,相比起悬疑其实更像是都市情感小说,命案只是一个引子,看报道说其实只有前两集有按照原著来,后面编剧改动比较大,可能结局完全不一样,因此决定凭借兴趣整理一下剧集相比原著改编的地方,全凭记忆,有很多遗漏,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我也写上了,有错误的地方请谅解。
看完第一集后就迫不及待地去看了原著《You should have known(早知今日)》,相比起悬疑其实更像是都市情感小说,命案只是一个引子,看报道说其实只有前两集有按照原著来,后面编剧改动比较大,可能结局完全不一样,因此决定凭借兴趣整理一下剧集相比原著改编的地方,全凭记忆,有很多遗漏,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我也写上了,有错误的地方请谅解。
有剧透!!!
小说里的格蕾丝→个子不高,长相一般,娃娃脸,穿戴很低调。
小说里的乔纳森→没有剧里那么“社恐”,相反【很容易跟各式各样的人攀谈,很容易获得别人的信任】,在小说里他全程几乎没有出场,主要是出现在回忆或者别人的复述里。
小说里主角一家都是犹太人,格蕾丝她爸算是有资产有老本,格蕾丝本人虽然也算是个出书的心理学家,但是差不多就是中产水平,他们家相比起里尔登学校里的其他家庭来说是最穷的,主要靠格蕾丝父亲的支持才让亨利能够录取,所以拍卖会委员会里其他几位太太其实不太看得上她。
在书里乔纳森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凶手,不仅如此还是个冷血,自恋,狂放,满口谎言以及十分会伪装的反社会人格。
【EP01】
1. 剧里乔纳森送亨利去上学并且针对小提琴课给出了建议
小说:格蕾丝负责接送亨利上学和上小提琴课,乔纳森几乎不出现。格蕾丝给出了小提琴课的建议并且希望亨利坚持,乔纳森则是希望儿子“为自己负责”,如果不想学就不学,格蕾丝因此有点生他的气。
2. 剧里被杀的年轻妈妈叫Elena Alves 埃琳娜·阿尔维斯(后面还是称她埃琳娜)
小说:年轻妈妈叫Malaga Alves,书里翻译成玛拉嘉,她抱着的女儿那个小婴儿才叫埃琳娜,剧里把名字改成了特蕾莎
3. 格蕾丝夸小婴儿睫毛很长
小说:这里在小说中是伏笔,开会的时候太太们先是提到了亨利,说亨利的眼睫毛很长,随后埃琳娜冷不丁的插了一句说自己宝宝的睫毛也很长。(剧里可能不想透露太多让人一开始就知道孩子是乔纳森的所以一笔带过。)
4. 跟格蕾丝关系比较近的金发女西尔维亚带女儿上芭蕾课
小说:她是小团体里唯一跟格蕾丝关系比较近的,两人曾经是校友,西尔维亚是律师只有一个亚裔养女
5. 格蕾丝多次跟乔纳森面对面讨论埃琳娜
小说:格蕾丝从来没有跟乔纳森提过或者讨论过埃琳娜,因此她在最初面对警察采访的时候坚信丈夫和埃琳娜并不认识
6. 格蕾丝和埃琳娜(裸体ing)在健身房遇到
小说:没有这段,剧里加的
7. 格蕾丝和乔纳森一起去拍卖会,一起和小团体讨论埃琳娜,格蕾丝去上厕所听到埃琳娜哭,两人对话,送埃琳娜亲亲,乔纳森说医院有事离开
小说:这里改编好多。首先1.格蕾丝自己去的,乔纳森称自己要参加一个病人的葬礼。2.她们在拍卖会前讨论被男人围住的埃琳娜时乔纳森也不在。3.格蕾丝去厕所听到有人哭但是没看到是谁。4.厕所出来格蕾丝收到乔纳森的短信,他说自己刚才到了拍卖会,但是医院临时有事又走了。5.格蕾丝听别人说埃琳娜在找她有话跟她说,没找到格蕾丝后她就走了。
总结一下:1. 在小说里格蕾丝和埃琳娜的所有接触就只有拍卖会前的聚会,以及拍卖会中看到她被男人围住,基本没有交谈,埃琳娜也没有对格蕾丝说过你是好人等等之类。2.格蕾丝在拍卖会上并没有看到乔纳森
8. 格蕾丝的爸爸也来到拍卖会,看起来不太喜欢乔纳森
小说:没有这段,她爸没有来参加过拍卖会,并且在命案发生之前其实一直很喜欢乔纳森,认为格蕾丝嫁了一个好老公
9. 乔纳森晚上回来跟格蕾丝啪啪啪
小说:没有这段
10. 亨利问关于乔纳森狗过敏的事
小说:亨利没有问,关于狗是格蕾丝其他地方提到的。
【EP02】
1. 新闻中说埃琳娜自己被单独一人被杀死在血泊中,发现尸体前是她丈夫在照顾小婴儿并给大儿子做早餐
小说:埃琳娜被发现死亡时身边还有那个小婴儿,小婴儿安然无恙
2. 有人给乔纳森的手机打电话然后又挂断
小说:没有这一段
3. 格蕾丝去找斯图尔特医生问乔纳森的下落,斯图尔特三缄其口
小说:格蕾丝一直没有乔纳森的下落所以想去医院看看,正好在医院附近遇到了斯图尔特,斯毫不知情并且亲切地跟格蕾丝拉家常,问乔纳森还好吗,格蕾丝害怕被别人看出来乔纳森已经失踪所以落荒而逃。(这里改编还可以让后面爆出开除的事情有了一点铺垫)
4. 格蕾丝爸爸一个人住在豪宅
小说:她爸的确比较有钱,格蕾丝一家现在住的房子是格蕾丝从小长大的房子,后来由她爸转到了她名下,小说里有写如果不是她爸赠送,格蕾丝和乔纳森一辈子都买不起这个地段的房子。另外格蕾丝的妈妈在格蕾丝结婚前就生病去世了,她爸后来有再婚,和第二任妻子一起住在大房子里。
5. 格蕾丝得知丈夫出轨后回家翻找出丝巾和一瓶香水,跟埃琳娜身上的味道一样
小说:格蕾丝翻找出一条不是她买的乔纳森的围巾,一件不是她买的乔纳森的衬衫,还在一件乔很久不穿的夹克衫里翻出一个避孕套(书里有写他们夫妻俩从来不用避孕套,都是格蕾丝吃避孕药后来做了宫内节育)
6. 乔纳森雇了西尔维亚后希望她帮自己脱罪,西劝他承认,乔纳森一周后说指控已经取消了
小说:乔纳森在西尔维亚劝他承认后大骂西让她见鬼去吧,后来就找了别的律师。
7. 警察搜家时问格蕾丝她老公手机在哪里,格蕾丝从包里拿出来给了警察
小说:手机一直被放在床头,格蕾丝本来想藏起来但是她害怕这样做警察会怀疑自己所以就没动。所以她在回家时看到警察还在到处翻找很愤怒,搜查令上只写着要找手机,但她知道警察肯定找到手机了,后来得知警察要做dna鉴定就崩溃了。
8. 湖边小屋乔纳森出现,格蕾丝报警
小说:基本从到湖边开始所有都是剧里的原创了。小说中格蕾丝在到达湖中小屋后才开始自我疗愈的过程,与过去道别,而在剧里乔纳森则在这里被捕,剧情逐渐进入高潮,可以想象后面4集的剧情应该会跟小说完全不一样,可能在细枝末节有相同的地方,如果涉及到跟原著对比我会再加上~
【EP03】
1. 乔纳森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小说: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格蕾丝爸爸赠给格蕾丝的,湖边小屋也是格蕾丝家族传下来的,都跟乔纳森没关系。书里曾说如果不是格蕾丝爸爸,他们一辈子也买不起这个地段的房子。
2. 医院里斯图尔特医生告诉格蕾丝,乔纳森的本性根本不是她想象的样子
小说:原著是一名叫罗伯森·夏普的医生对格蕾丝说的,这个医生是乔纳森的死对头,乔纳森声称罗伯森人品败坏还有学术抄袭现象,其实都是谣言。书里斯图尔特比较憨厚,几乎是医院里唯一喜爱甚至崇拜乔纳森的医生,他们之前还经常带上自己的妻子一起出去社交或者活动,但是后来斯图尔特夫妻就因为某些原因跟格蕾丝和乔纳森疏远了,格蕾丝还有些内疚以为是自己的错。
3. 乔纳森取光了夫妻俩共同银行账户的钱
小说:乔纳森只取走了一部分,大概就是10万or20万,具体数字记不清了,另外还拿走了格蕾丝妈妈留给格蕾丝的贵重首饰。
4. 乔纳森向格蕾丝她爸要了50万美元假称是亨利的学费
小说:乔纳森要了2万美元后来用来交了埃琳娜儿子的学费。(50万也太敢要了??)剧里的50万加上夫妻账户里这么一大笔钱估计在后面几集有另外的作用。这里引出了另一个伏笔就是父女关系的隔阂,但是在剧中格蕾丝和她爸似乎关系还不错,在书里这种隔阂有更详细的原因:格蕾丝从小一直以自己父母的完美婚姻为榜样,后来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格蕾丝一直对继母有一点敌意所以也跟父亲疏远了。
越写越短啦,这集绝大部分都是原创,包括最后出现的监控录像,但是关于乔纳森的细节还是根据书里改编的,不是很确定最后剧的走向,总之还要看下一集啦
【EP04】
依旧是大部分原创的一集,但是人物情感关系跟原著相比几乎不变,我反而越来越觉得乔纳森可能就是凶手或者说凶手之一,而格蕾丝,格蕾丝她爸和亨利也比原著更多地牵扯到案情中,最后的杀人动机和凶手一定与“家庭”脱不开干系。
1. 格蕾丝父母的婚姻并不如她想象中完美,她爸曾多次出轨
小说:这里跟原著基本相同,格蕾丝一直向往父母“幸福”的婚姻,因此在她第一次遇到乔纳森的时候就觉得自己遇到了梦中注定的人可以携手一生,然而实际上父亲在婚姻里不幸福一直出轨。而母亲的性格则有些偏执,她爸曾几次提出过离婚但是她妈都坚决不同意直至去世,一个虚幻的泡沫吧。
2. 格蕾丝曾在案发现场周围走动
小说:没有这段,包括律师,监狱戏,法庭戏,电视采访,格蕾丝晕倒,伊莲娜丈夫的所有戏份等等全是剧集原创。
3. 乔纳森说除了埃琳娜以外没有外遇对象,只有一次一夜情
小说:乔纳森有不止一位出轨对象,包括很多病人家属,医院的女同事,亨利在学校的好朋友的妈妈等等。也有不止一个私生子(医院的女同事离职后生了一个儿子)。P.S.很多人猜那个一夜情是西尔维亚,在小说里他俩没有这种关系,西尔维亚为人比较正派,还曾因为劝乔纳森承认医院失职行为而被他骂过。
4. 学校想让亨利退学,格蕾丝她爸前去威胁校长
小说:没有这段剧情,原著里学校没有主动让亨利退学,但是当格蕾丝带亨利逃离纽约的时候以惊人的效率飞快地同意了亨利的转学申请。
5. 伊莲娜有格蕾丝的电话号码并且给她打过电话,伊莲娜画过格蕾丝的自画像
小说:没有这段,剧集原创。
【EP05】
重头戏来啦,这一集的后半部分涉及到乔纳森的童年,揭露了关于乔纳森过敏事件的真相,以至于有点担心亨利是不是也遗传到了他冷血爸的反社会人格
1. 亨利曾在学校看到过乔纳森和埃琳娜站在一起,秒懂他们的关系
小说:基本符合原著。但是小说里亨利并没有希望父母可以继续生活在一起,相反他很后悔自己没有及时告诉妈妈,他认为假如自己当时说了格蕾丝说不定很早之前就跟乔纳森离婚,就不会有之后发生的这些事了。
2. 亨利在三人吃饭时提起养狗的事,乔纳森失态,格蕾丝追问之下得知了乔纳森早逝妹妹的故事,对乔纳森产生了同情。在跟乔纳森母亲的视频通话中得知了乔纳森的童年故事以及和家人疏远的真正原因。
小说:这里改编不少,在原著中故事的真相是由格蕾丝自己从乔纳森的家人口中得知的。乔纳森从未亲口承认过他口中的“狗”指代的其实是他去世的一个弟弟(不是妹妹),并且一直在格蕾丝面前抹黑自己的家人不让格蕾丝与他们联系。
首先在格蕾丝最初了解的“版本”里乔纳森一家有父母,乔纳森和他的一个弟弟,就住在离纽约不远的地方,但是由于乔纳森非常疏离甚至憎恨自己的原生家庭,格蕾丝几乎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家人,只有乔纳森的弟弟在他们的婚礼上出现了一次,还有就是亨利出生的时候乔纳森的父母来看望格蕾丝,还带来了一床乔纳森从小盖的被子。在乔纳森的口中他的父母不讲道理从小就对他一味地指责,因为狗的事情痛骂他,而他的弟弟长大后也不学无术无所事事只能寄住在父母的地下室。所以乔纳森自称长大后就逃离了自己的原生家庭,与家人彻底断了联系,靠一个年迈的老妇人资助并且考入了哈佛医学院,后来就遇到了年轻时的格蕾丝。
在书的前半部分格蕾丝可以说是对这个故事深信不疑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年轻时的她几乎对乔纳森一见钟情,另一部分是因为乔纳森的家人在她看来表现得的确特别无情,她曾经试图跟他们搞好关系比如寄去了婚礼的请柬,但是没有一个人出席,只有乔纳森的弟弟短暂的出现了一会就走了。格蕾丝因为乔纳森可怜的身世而对他特别怜爱和同情,她认为乔纳森能从一个特别冷漠的家庭里走出来而依然保持真诚,积极和善良的初心实在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而且她本人自认为是出生在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所以对于乔纳森这种爹不疼娘不爱的格外同情,甚至产生了一种圣母情怀认为乔纳森的家人只有她了,也不难解释她一直生活在虚幻的泡沫中看不到现实。
在小说的后期格蕾丝逐渐醒悟过来了,她回到纽约准备最后处理一下出售房产的事宜然后就准备永远离开纽约开始新生活,在走之前她突发奇想打算去拜访一下乔纳森的父母,在乔纳森的老家里她见到了乔纳森和蔼的父母和成年的弟弟,才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乔纳森家原本有三个孩子,乔纳森,乔纳森的二弟,乔纳森的三弟。在乔纳森10几岁的时候父母有事出门,需要乔纳森照看他生病的三弟(大概3 4岁左右),但是乔纳森很不爽觉得照顾孩子耽误他出去玩了,后来当父母回来的时候这个最小的弟弟已经被发现在街上出车祸去世了,鉴于这个孩子当时在生病,几乎可以断定即使不是乔纳森故意把他带到街上的,就是他明知三弟在街上却不阻止。一家人都伤心欲绝,但是乔纳森没有一丁点的歉意和愧疚,他长大后离开家接受了一个老妇人的“资助”(其实是包养)并且拒绝跟家人重修于好,还打电话给家人拒绝他们出席婚礼,所以他的二弟当时才只远远看了一眼就走了,亨利出生时他的父母坚持要来看亨利,但是一走乔纳森就把他们送的那床被子扔了。
此外乔纳森声称一事无成的混混二弟其实学历很高并且温文尔雅,是一家中学的副校长,并且跟父母一起收养了乔纳森和埃琳娜的孩子(埃琳娜老公不要这个孩子,带着大儿子离开美国了),可以说是菩萨转世的一家人了。。。
在剧中并没有完整的展示乔纳森原生家庭的故事,只出现了乔纳森的母亲,还给她安了个不能容忍语法错误的人设,有点像是烟雾弹,让观众忍不住去想:会不会是原生家庭对他的影响?会不会是女主和女主所在的上层社会给他压力大?会不会是“小三”太咄咄逼人精神有问题?好像乔纳森的所作所为都“情有可原”,就像那个邋遢律师说的,【虽然人“烂”但是绝对不会是凶手的那种人】。我还是认为他是凶手,期待下一集吧~
【EP06】
终于季终啦撒花~虽然在看完第一集后有写下说如果最终结局跟原著一样会有点无趣,但是随着剧情的推进却越来越希望能够坚持原来的结局,结果不出所料,乔纳森作为一个在原著中几乎从未正面出场、一直存在于别人回忆与口述中的人物,在剧集中有了更加鲜活的形象和更加厚脸皮的演技,休叔的人格魅力也让PUA的成果更有说服力了。这集对比之余主要来说一下主要登场人物在原著和剧集中的结局吧。
1. 乔纳森解释湖畔小屋发现的锤子很有可能是费南多嫁祸他,因为他和埃琳娜经常去那里偷情
小说:原著里凶器就在案发现场不存在寻找凶器的问题,乔纳森从一开始就差不多被明确为凶手了。书中并没有提及乔纳森是否会带情妇到湖畔小屋偷情,但是鉴于他出轨的人数相当可观因此不排除有这个可能性,其中之一我上面忘记说了就是乔纳森登上封面的《纽约》杂志主编的亲戚(见EP01,没错他连上封面都是走后门睡来的)。
2. 米格和费南多出庭作证
小说:剧集原创。案发后费南多因为有不在场证明很快被排除了嫌疑,他知道小女儿是乔纳森的孩子后不肯认她,只带着儿子离开美国回到了自己原本的国家。小婴儿后来被乔纳森的父母和弟弟一家收养。
3. 闺蜜西尔维亚给律师传话,帮助格蕾丝扳倒乔纳森
小说:鉴于原著中没有任何法庭戏所以这一段也是原创。小说中西尔维亚不是格蕾丝最好的朋友,但是算是格蕾丝在纽约贵妇太太群里价值观最相近也是唯几的比较亲近的人之一,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律师和独立坚强的单身母亲。当案情谣言四起所有人都躲开格蕾丝的时候,只有西尔维亚坚定地相信她。
在原著里格蕾丝心里一直惦记着的是自己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剧里删了这个角色),这个好朋友跟格蕾丝相识于青少年,关系一直特别要好还一起上了大学,但是当格蕾丝遇到乔纳森后她们就渐渐疏远了,后来好朋友参加完格蕾丝的婚礼后就再也没有了联系。乔纳森一直洗脑格蕾丝,说这个好朋友是嫉妒他们谈恋爱,格蕾丝也因此对好朋友有了怨言。案发后格蕾丝逃离到湖畔小屋,接到了好朋友打来的电话,才发现当时好朋友原来是被乔纳森逼走的,她早就察觉到了乔纳森的不对劲,但是乔纳森一直从中作梗,好朋友害怕格蕾丝会在乔纳森和她之前选择前者,因此只能默默退出。最后两人十几年后终于重修于好,好朋友还给格蕾丝介绍了新工作,两人每周都能见面吃饭。
4. 格蕾丝在法庭上说自己的全名是Grace Reinhart Fraser格蕾丝·莱因哈特·费雪(莱因哈特是她娘家姓),她在第一次遇到埃琳娜的时候自我介绍叫Grace Fraser格蕾丝·费雪
小说:这里我漏掉了本来应该在EP01补上的细节,首先剧集不光改了埃琳娜的名字也改了格蕾丝的姓,原著里乔纳森的姓是Sachs萨克斯,全名Jonathan Sachs,格蕾丝的全名是Grace Reinhart Sachs。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读起来好听所以改了 ? 毕竟 Sachs听起来有点像sucks……
另外一个细节是关于冠夫姓,书里有好几处着重描写格蕾丝大多数情况下都自称自己是Grace Reinhart格蕾丝·莱因哈特,她从来没有单独冠夫姓称自己为Grace Sachs,甚至当别人这样称呼她的时候她会觉得很奇怪不自在。书里没有具体解释格蕾丝为什么不想冠夫姓而是一直保留娘家的姓氏,毕竟在案发之前她一直很爱乔纳森,不知道是否可以当作格蕾丝仅存的直觉在冥冥之中提醒她呢。
5. 亨利偷藏锤子,为乔纳森隐瞒罪证。
小说: 亨利在原著中的戏份没有那么关键,在乔纳森逃跑后亨利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作为一个12岁的孩子,他在面对这场冲击的时候最大的反应就是沉默,案情发生后格蕾丝带着亨利逃离了纽约来到了祖宅湖畔小屋,在这里度过了圣诞节,并且最终定居在这里,亨利也转学到了这边的学校。格蕾丝一开始还十分担心会耽误亨利的教育,后来发现这里的学校教学质量不输里尔登,亨利不仅在这里交到了新朋友还喜欢上了运动,格蕾丝这才发现亨利实际上并不喜欢小提琴。
另一个有关亨利的插曲是,在小说的开头亨利在因为学校里一个好朋友不跟他说话了而不太开心,后来最后发现原来是乔纳森和那个小男孩的妈妈曾经搞在一起被小男孩发现了所以疏远了亨利(没错又又又是因为乔纳森),后来亨利也知道了真相,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让父母重修于好,即使到了湖畔小屋也没有任何抱怨只是闷闷不乐,他最后悔的是在看到乔纳森和埃琳娜在一起后没有及时告诉格蕾丝。
6. 格蕾丝和乔纳森的结局
小说:格蕾丝和亨利一起搬到湖畔小屋后逐渐走出了阴影,她和自己和父亲关系更紧密了,和多年的好朋友重修于好,离开了纽约虚伪的社交圈知道了谁是真正关心自己的人(西尔维亚),终于见到了乔纳森的父母和弟弟并且和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有了新工作,和亨利一起养了条狗,还遇见了一个新的男人准备开始慢慢发展,更重要的是,她在小说开头一直在推广的一本指导男女感情、希望人们能看清自己的伴侣的书(对应原著的名字《You should have known早知今日》),居然出版社还想继续出版。
而在书里一直在逃亡的乔纳森也在最后给湖畔小屋的格蕾丝写了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在信里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歉意,通篇只是讲自己有多爱格蕾丝和亨利,并且希望他们能来找他,一家人团团圆圆一起逃到加拿大去。格蕾丝这时候早就清醒了,很快就把这封厚颜无耻的信交给了警察,但是警察却没有在信中约好的地点埋伏等到乔纳森,最终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乔纳森最终在巴西落网。最后的最后格蕾丝曾问警察,乔纳森为什么会给自己写这么一封信?他应该明知道自己已经不会相信他了,却故意写了这么一封信,是猜到她会把信交给警察所以故意写了错误的地方,把警察都吸引到加拿大边境然后逃到其他的国家吗?警察耸耸肩说,也许有些人就是想直到最后还要故意恶心你一下。
从书中不难看出格蕾丝和亨利其实在纽约都过得不是很快乐,例如各方面的压力,与自己家人和朋友疏远等等,而乔纳森就是那个毒瘤只不过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格蕾丝曾自白说她发现人生就是一个“失去”的过程,这一点她是在乔纳森身上学到的,因此自然而然地认为这就是所有成年人都要经历的,然而事实是,有时候可能只是因为身边多了一个烂人罢了。
附,贴一个我在评论区发的原著里最能体现乔纳森影帝级别演技的“爱马仕”事件: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0300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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