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于3月31日披露了杨幂与被告刘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判决主要内容。在此次案件中,被告刘某通过网络公开散布涉案言论,其中诸如“丑……”这般表述,带有显著的人身攻击性;而“出了N……”等内容,刘某无法提供证据支撑其言论的合理性。这些言论已然超出正常评论的范畴,致使杨幂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了对杨幂名誉权的侵犯。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定被告刘某需通过涉案账号向杨幂赔礼道歉。若刘某逾期未履行该义务,将依法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届时法院将依据杨幂的申请,选择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此外,刘某还需向杨幂方进行相应赔偿。在上述判决生效后,杨幂因刘某未履行致歉义务,申请了强制执行。 杨幂,1986年9月12日出生于北京市,作为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歌手、制片人,其演艺生涯起步甚早。1990年,年仅4岁的杨幂参演电视剧《唐明皇》,以童星身份正式踏入演艺圈。2009年,由她主演的仙侠剧《仙剑奇侠传三》热播,凭借剧中精彩表现,杨幂在众多网络票选中脱颖而出,成为备受欢迎的明星,此后演艺事业一路高歌猛进,在影视领域留下诸多经典作品 。此次胜诉,彰显了法律对明星名誉权的维护,也为网络言论规范敲响警钟,提醒公众在网络发声需谨言慎行,尊重他人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