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同志,1938年8月出生,广东河源人。少年时期在家乡读私塾小学和初中,后就读于广东惠阳高级中学,1957年至196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2年1月大学毕业后,服从组织安排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任教。同年8月调至广东省曲江县公安局工作。
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起,先后任中共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
1975年起,先后任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他思想敏锐,开拓进取,注重调查研究,和基层群众一起学习科学种田,推广优质杂交水稻,带领当地群众修建水电站,曾代表曲江县龙归公社出席全国农业先进单位表彰大会。
1981年起,先后任中共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委书记、中共广东省清远地委副书记。
1983年,肖扬同志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86年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他大胆创新,力主改革,提出检察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检察机关要通过依法履职支持和保护科技人员等一系列新思路,还创造性地提出暂缓逮捕措施,实现了保护生产与惩罚挽救罪犯的有机统一。
1987年,为及时追捕内地携公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研究开启粤港联手反贪绿色通道。
2009年1月16日,习近平同志与肖扬同志握手。
1990年,肖扬同志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2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他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高超的法律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做了大量调研和论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主持起草了反贪污贿赂法(草案),受到广泛好评。
肖扬同志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成立剪彩、揭幕。
2002年3月,肖扬同志陪同中央领导同志接见首批中国大法官。
肖扬同志陪同胡锦涛同志会见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部分代表。
肖扬同志退出领导岗位后,仍然十分关心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关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进展情况,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冷暖,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赤胆忠心。
肖扬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3-4]
2019年4月19日4时58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2007年5月,肖扬同志调研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建设情况。
肖扬同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一生,是为改革开放事业奋斗的一生,是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奋斗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是政法战线的重大损失。他的革命精神、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心同德,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新华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