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厦门水产学院副教授、渔机系主任、副院长,福建省科委副主任、主任。曾到挪威理工学院、海洋技术中心进修工作。
1985年后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福建省副省长。
1993年01月至1993年09月任福建省副省长。
1993年09月起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
1994年04月至1996年10月任福建省省长。1995年10月当选为第六届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
1996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2001年02月至2003年01月任第八届福建省政协主席;
2003年01月至2006年01月任第九届福建省政协主席。
2008年03月至2008年03月任第十届全国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03月至2013年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第十二至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2000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决定:陈明义同志不再担任福建省委书记、常委职务,另有任用。
2001年2月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选举陈明义为第八届福建省政协主席。
2003年1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陈明义为第九届福建省政协主席。
2006年1月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第九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二次大会通过,接受陈明义辞去福建省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