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09月至1996年08月南京师范大学学校教育专业学习;
1996年08月至1997年01月徐州市泉山区段庄街道办事员;
1997年01月至1997年09月徐州市泉山区段庄街道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7年09月至1999年11月徐州市泉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科员;
1999年11月至2001年02月徐州市泉山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2001年02月至2001年09月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2001年09月至2002年12月共青团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4年03月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4年03月至2005年07月徐州市泉山区翟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2002年09月至2005年07月江苏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5年07月至2006年06月徐州市泉山区副区长;
2006年06月至2007年11月徐州市泉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7年11月至2008年07月徐州市泉山区委常委、副区长、政法委书记;
2008年07月至2011年03月徐州市泉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1年03月至2013年01月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11年07月至2011年09月江苏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13年01月至2014年03月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4年03月至2017年08月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08月至2021年01月新沂市委书记;
2020年06月晋升一级调研员;
2021年01月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
中国共产党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负责市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信访工作,联系政法工作,分管仲裁工作。协助分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分管市司法局、信访局。联系南通市国家安全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武警南通支队、市仲裁委秘书处。
2021年1月,被公示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个人”名单。
2021年1月13日,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高山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通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