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波,历任偃师县计生委干部、偃师市政府办公室干部、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偃师市佃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偃师市佛光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偃师市府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偃师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偃师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偃师市政府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偃师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偃师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9年8月,任吉利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
2020年5月28日,任吉利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2020年5月28日,在吉利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刘红波当选为吉利区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