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018年5月,确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曾在全国梆子戏调演中获优秀表演奖;在首届中国秦腔艺术节中获优秀表演奖;
窦凤琴较为全面掌握秦腔正旦、小旦表演技能、技巧,舞台形象俊雅,演唱委婉动人,其声腔中的托腔演唱尤为独到,在传统戏和新编戏上都有成功的艺术形象塑造,形成了以声带情、声情并茂的表演风格。从艺几十年中,受到甘肃观众和业界的广泛认可,有“陇上金嗓子”之称,传承脉络清晰,有较强的传承能力和意愿。经过评审组评审,该申报人窦凤琴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标准,同意推荐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