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09月—1982年07月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院非金属矿系非金属地质与勘探专业学生;
1982年07月—1985年10月建材部地质公司山东地质勘探大队技术员;
1985年10月—1987年06月国家建材局山东地质勘探大队团委书记;
1987年06月—1988年05月国家建材局山东地质勘探大队团委书记(副科级)(1985年09月—1988年05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学习);
1988年05月—1988年08月国家建材局山东地质勘探大队团委书记(正科级);
1988年08月—1993年03月山东省监察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3年03月—1994年08月山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正科级检查员;
1994年08月—1996年12月山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处级检查员;
1996年12月—2001年05月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检查员;
2001年05月—2009年02月山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2000年08月—2002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贸易经济专业学习);2005年04月—2005年09月参加全省中青年干部赴澳大利亚培训团培训);
2009年02月—2010年09月山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
2010年09月—2015年08月德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年08月—2018年1月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年01月—2021年02月,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1-2]
2021年02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德州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十一届山东省纪委委员 。
2021年2月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大会选举刘子玉为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