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2月至1976年11月眉县横渠公社下乡知青;
1976年11月至1979年8月在宝鸡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学习;
1979年8月至1980年2月为眉县常兴中学教师;
1980年2月至1980年10月为宝鸡市教育局干部;
1980年10月至1989年5月为宝鸡市金台中学教师;
1989年5月至2001年5月任民进宝鸡市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主委兼秘书长;
2001年5月至2003年2月任民进宝鸡市委会主委;
2003年2月至2006年12月任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宝鸡市委会主委(其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在西北五省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6年12月,任民进宝鸡市委会主委‘
2006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宝鸡市政府副市长;
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任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2016年2月任陕西省教育厅巡视员。
陕西省九届政协委员。
2015年7月,任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副厅级)。
2015年9月25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免去:刘桂芳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6年2月29日,陕西省政府决定,任命:刘桂芳为陕西省教育厅巡视员。免去:刘桂芳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职务。
2017年12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桂芳的陕西省教育厅巡视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