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09月至1987年07月,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石屏普师班学习。
1987年07月至1989年09月,石屏县哨冲小学任教。
1989年09月至1992年10月,石屏县文联工作。
1992年10月至1994年03月,石屏县委宣传部工作。
1994年03月至1995年03月,石屏县委办公室工作。
1995年03月至1995年11月,石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石屏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6年12月至1999年03月,石屏县冒合乡党委书记。
1999年03月至2003年01月,共青团红河州委书记。
2003年01月至2008年03月,元阳县委书记(其间: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班云南班学习)。
2008年03月至2009年12月,红河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兼)。
2009年12月至2012年06月,红河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2012年06月至2012年09月,红河州副州长,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红河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民政局局长,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2012年10月至2013年05月,红河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2013年05月至2018年01月,红河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红十字会会长;
2018年1月至今,红河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州长(2021年10月8日被免),州红十字会会长。
2018年2月6日,李成武当选红河州十二届人民政府副州长。
2021年10月8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成武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
负责民族宗教、教育卫生、救灾救济等工作。
分管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红十字会、州老龄委、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州委老干局、红河学院、红河州行政学校、各民主党派、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