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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飞

    王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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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资料


人物简介

王洪飞,河南省沈丘县人,1952年2月生。198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系流体传动及控制专业获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力学系固体力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副教授,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硕士生导师(机械设计及理论方向)。是浙江省力学学会第六届、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王洪飞同志主要从事机械设计方法学、机械强度、机械疲劳及损伤、机械动力学方向的研究工作,曾在国内多种核心期刊上发表疲劳损伤、机械振动、机械设计、可靠性等方面的论文共十余篇。

曾参加包括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科技厅计划重点协作项目、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学研究所国家重大工程LAMOST子项及上海宇航工程研究所协作项目在内的多项纵向及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是其中多项科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个人成就

王洪飞,山东省潍坊寿光市人,1983年11月出生。2005年毕业于德州大学计算机系;2005年踏入社会,随后被青岛海镇基恩特电子有限公司

招聘为正式员工至今。

王洪飞主要从事市场调研,调查,开发项目。在他的不断努力下,海镇基恩特电子有限公司业务蒸蒸日上,年利润突破千万!

现青岛各大公司纷纷给其发放聘用证书,但凭着对基恩特公司的忠诚,一直为公司奉献着一切。09年5月,被评为“青岛五一劳模”!

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洪飞,现年52岁。浙江宁波人。曾任宁波市北仑区某街道党工委委员,现任该区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北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但因受贿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为证明自身“清白”,主动交出他人的举报信,但终究没能掩盖住事实的真相。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仑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洪飞有期徒刑六年。姜某因涉嫌行贿罪也被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52岁的王洪飞自2001年任宁波市北仑区某街道党工委委员以来,一直负责工程建设、旧城改造等工作。案发前,王洪飞担任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北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2010年初,拆迁户姜某明知自己的拆迁房是违章建筑,但为拿到违反政策的额外补偿款,一直不同意房子拆迁。其间,姜某托熟人向王洪飞打招呼,自己也多次找上门,希望王洪飞在拆迁补偿上能给予关照。同年12月27日,姜某送给王洪飞3万元现金。

很快,姜某拿到了35万元安置补偿款。但拿到钱的第二天,姜某又来到王洪飞的办公室,询问为何只给他这么一点补偿款,两人为此争吵了几句。姜某随即拿出一封举报王洪飞的信件,让王洪飞好好考虑考虑。

王洪飞看了姜某的举报信后,心里很害怕,但他转念一想,收钱的时候只有自己和姜某在场,只要自己坚决不承认,谁也没办法查出真相。为示“清白”,王洪飞特意把举报信的内容念给办公室其他人听,并打电话叫街道办事处领导过来,把这封信交给对方保管。直到今年2月,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找王洪飞谈话时问起收受贿赂款之事,王洪飞依旧坚决否认。

经检察机关侦查证实,王洪飞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收取姜某等人贿赂款共计16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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