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飞青
1937年12月,参加革命。
193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许飞青在兰州商学院成立大会上讲话
1938年9月-1939年9月,在曲垣八路军办事处任政治干事。
1939年9月-1941年12月,在延安总兵站、军委兵供部、经济建设部任助理员、巡视员。
1941年12月-1943年12月,在联防司令部、联司后勤部任组织保卫干事。
1943年12月-1946年冬,在河南军区、三支队、六支队政治部、三分区政治部任保卫干事、保卫科长,在鄂西北三分区任郧房县副县长。
1947年春-1950年3月,因鄂西北斗争失败,被俘一个月,做苦工被遣散回华北十分区,后派往天津同华北局社会部取得联系。
1950年3月-1953年3月,在中南军政委员会财政部预算处任副处长。
1953年3月-1960年9月,任中央财政部预算司处长、副司长。
1960年9月-1965年9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财贸办公室局长、党委委员(其间:1962年-1965年在宁夏永宁县挂职任县委书记)。
2011年12月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看望许飞青
“文化大革命”开始,受到冲击和迫害并停职。
1970年-1972年秋,在延安“五七”干校劳动。
1972年秋-1977年秋,任延安地委财办党组书记、主任。
1977年秋-1979年9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9月-1985年5月,任甘肃省副省长兼省财办主任,省政府顾问。
1985年5月-1988年2月,任甘肃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88年2月-1993年1月,任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4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