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本小说,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当一个女人受到了非法的迫害,如果求助警察没用,那也不能以暴制暴,不能把那个人杀了以绝后患。只能想办法去搜集对方的犯罪证据,若是在搜集过程当中被对方发现,对方要杀她全家,只好借助对方的爱意逃过此劫。
可是现实生活中,若是对方没有犯罪证据呢?若是对方没有爱上她呢?对方要把自己和全家杀了怎么办?那也不能手刃仇人,只能等死了。
这个故事中,女主曾经对男主说,要不是因为他那莫名其妙的爱,现在她全家应该躺在一起,长眠地下了吧。
女主的这句话才是最真实的,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女人全家被那个男人杀了?即便没有全家被杀,多少女人本身又被男人杀了?
本文最后试图表达:受到伤害不能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也太可笑了。不能去伤害别人,难道要等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