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里真正特别的人,其实是这对父母。
有人非要说孩子5岁前去哪都白瞎,非要说小时候爬香山跟爬雪山没差别,这个……不好说,而且关键是这样的讨论偏题了,因为此处真正的核心事实是:这趟”全世界的旅程“是父母要的、而不是孩子要的,是父母有能力、有心愿要去实现的。
至于孩子么,带上而已,挺好;更进一步,跟爬雪山去南极比起来,这个养孩法本身就是一种“勇气”,辛巴真正长大之后,等他能更深地理解世事的时候,他兴许会意识到“与众不同”本身所需要的精神能量可比从众赶时髦地爬个珠峰强。
但是,此处也千万别认为辛巴将来就要怎样出息、就会怎样成功,俗不说,主要是童年过程与未来人生的成就(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之间没有那种显而易见的逻辑(不是“没逻辑”),人的事情太复杂。
所以非但推不出,也不应该推出辛巴这种孩子将来一准就牛X了。“推得出”,让送孩子上幼儿园的父母们压力太大,而“应该推得出”则让徐爸爸一家压力太大。
记得有个因父母工作的原因然后在非洲大草原跟狮子大象长颈鹿一起长大的女孩子,好像叫Tippi,还出了画册,小姑娘的气质以及与野生动物在一起的氛围极好,但非要说的话,这个孩子后来似乎也算“泯然众人”了。相对的,那个只在家蹲鸡窝观察过母鸡下蛋、父母离婚且从没念过大学的另一个女孩,她就是那个后来让世界第一次真正认识了黑猩猩的Jane Goodall。
做什么就做什么,keep going,别停下,别被因为无知而引起的简单和过度想象而引发的幻觉打倒,和徐爸爸一起,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