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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无聊吗?你闲的蛋疼吗?你抠脚需要背景音吗?看这片吧!全员大波噢!奶你一小时哟!)
烂到我都不知从何吐槽了,要血腥吧,太廉价,连点到即止的程度都达不到。要故事吧,太低能,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会相信。
被女巫诅咒的老妇人,要在万圣节杀满31个人,收集他们的灵魂才不会死。所以她就在家等着大把的人来送死,而且全镇人都知道这个老太婆杀人吃人,还听到从她屋里传出的惨叫声,
(亲!你无聊吗?你闲的蛋疼吗?你抠脚需要背景音吗?看这片吧!全员大波噢!奶你一小时哟!)
烂到我都不知从何吐槽了,要血腥吧,太廉价,连点到即止的程度都达不到。要故事吧,太低能,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会相信。
被女巫诅咒的老妇人,要在万圣节杀满31个人,收集他们的灵魂才不会死。所以她就在家等着大把的人来送死,而且全镇人都知道这个老太婆杀人吃人,还听到从她屋里传出的惨叫声,就是没人抓她,就是没有警察监视她。最扯的是大家都好奇她,就是不怕她,就是要给她送人头,就是都要往她家里跑,就是个个不堪一击。这神叨叨的老太婆呢,没事在家就杀杀人啦,剁剁脚趾啦,煮煮人头啦,烤烤人肉啦,吃吃人肉啦,生活滋润的无不惬意。(剧情居然告诉你,警察找不到尸体所以不能抓她,请问这老太婆吃人跟吃家常菜似的,这叫找不到证据?)
女主知道了老太婆的故事,她不光不害怕,她还睡不着,被老太婆莫名的吸引,就想去送死,三更半夜还要爬起来去偷窥她,一心准备送死。结果呢?老太婆放着到家门的女主不下刀子,让他走了,还说我万圣节等你肥来哟!
女主和闺蜜以及其男友,三人准备节日当天去夜探老太婆的魔窟。都发现自己的侄子被关进笼子里了,三个人不报警,还特正义的要为民除害,结果呢?为蠢买了单!接着呢,女主跟老太婆谈条件,要她杀自己放了她的侄子,又糊里糊涂的接替了老太婆的诅咒,成了新的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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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北京,很不幸,没看成《异形:契约》的点映,只能退而求其次,在天幕彩云体验了一把超级巨幕,看了热度都快过了的《神奇女侠》(这个次也是够次的哈...)
这篇长评从昨晚一鼓作气写到现在,也不图什么,既不是因为有多喜欢以至于要盛赞,也不是因为有多讨厌以至于要怒喷。豆瓣标记也只是给了三星,非要找一个写长评的理由,可能就是因为很久没
人在北京,很不幸,没看成《异形:契约》的点映,只能退而求其次,在天幕彩云体验了一把超级巨幕,看了热度都快过了的《神奇女侠》(这个次也是够次的哈...)
这篇长评从昨晚一鼓作气写到现在,也不图什么,既不是因为有多喜欢以至于要盛赞,也不是因为有多讨厌以至于要怒喷。豆瓣标记也只是给了三星,非要找一个写长评的理由,可能就是因为很久没有看到拍得这么认真、在主题上具备这么大野心的超级英雄电影了吧。不论从什么角度去看待,都难免被它的这份认真打动。何况就现在看来,《神奇女侠》对DC、甚至对整个超级英雄热潮的影响,显然也是非同一般的存在了。既然如此,认真写一篇长评,作为来自观众的一种响应,感觉也挺好、挺必要的。
想废话都感觉没什么好废话的了,开门见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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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喜欢她的眼睛,她的动作片也很精彩!
不过这个片子中,这些反派都死的很惨,哪怕女主被打成那样都活蹦乱跳的,我不能不说为了女主,编剧导演也是拼了。
故事讲述了女主为乌克兰特工,弟弟在战场死了,她做了逃兵。隐藏在英国做美团快递,哪里知道这次要让她送的快递,是要她命的快递,还好她聪明穿了防弹衣,躲过一劫,然后拉住证人在封闭的停车场把反派全部给削掉了。
万一的疑
就是喜欢她的眼睛,她的动作片也很精彩!
不过这个片子中,这些反派都死的很惨,哪怕女主被打成那样都活蹦乱跳的,我不能不说为了女主,编剧导演也是拼了。
故事讲述了女主为乌克兰特工,弟弟在战场死了,她做了逃兵。隐藏在英国做美团快递,哪里知道这次要让她送的快递,是要她命的快递,还好她聪明穿了防弹衣,躲过一劫,然后拉住证人在封闭的停车场把反派全部给削掉了。
万一的疑问就是特战队一个小时不见踪影,是不是中途去吃快餐了。
现在也难得看到好看的打斗电影了,冲了女主,我给这片子6分!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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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工厂流水线的那部分,我就特别想打电话给我妈,我就想问问她还记得不记得以前来我们厂做工的那些人。我印象特别深,有次我和我妈在电脑前看快本,我俩都笑得特别开心,然后有个小工进来,问我妈有没有菜,他光吃白米饭吃不下,然后我妈脸上笑容立刻僵硬了,但还是指了一下厨房的位置。后来这个小工不干了,我爸特别生气,没给他结工资,还说他吃了我们家两包方便面,要倒贴我们钱。
看到工厂流水线的那部分,我就特别想打电话给我妈,我就想问问她还记得不记得以前来我们厂做工的那些人。我印象特别深,有次我和我妈在电脑前看快本,我俩都笑得特别开心,然后有个小工进来,问我妈有没有菜,他光吃白米饭吃不下,然后我妈脸上笑容立刻僵硬了,但还是指了一下厨房的位置。后来这个小工不干了,我爸特别生气,没给他结工资,还说他吃了我们家两包方便面,要倒贴我们钱。
我爸以前开厂的时候,就有特别多来来去去的小工,没人能待久。通常都是他们来问招不招人,然后我妈把工作内容啊工资待遇啊说一遍,如果可以明天就能上班。有段时间来的小工特别多,我妈的那套说辞我听得都快会背了,要是有人问我,我也能特别流利说出来。
哎。我爸吃饭的时候经常说,他半夜起来去工厂看,发现那些小工老是睡觉,偷懒,机器都出故障了,他们却一无所知。我爸脾气特别急,他就骂那些小工,扣他们工资,从来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又说让他们睡觉的时候不睡觉,休息的时候就知道上街溜达。哎。谁又懂谁的难呢。
我当时上小学吧,觉得这事好像也没什么错,这些小工就是不行,不好好工作,在大人的潜移默化下,我就觉得外地人都是坏人。
我上初中的时候,杀马特非主流是用来骂人的,特别难听的词,我看到空间里那些五颜六色的夸张的头发造型,都觉得恶心,干嘛搞成这个样子,那个时候有句特别流行的话,杀马特要是死了,那就是白发人送红橙黄绿青蓝紫人。我知道他们是在找寻存在感,但我依然理解不了,存在感真的那么重要吗?人人都会在某一刻觉悟:地球少了我依然会转。
当然我上初中的时候,也特别喜欢玩QQ空间,虽然没钱充黄钻,但还是要搞点特别的东西出来。个性签名啊网名啊头像啊也经常换,经常上网搜一些句子,哎呀觉得特别符合我当时的心境,擦,我觉得我的文学素养的萌芽就是在这些个性签名的网站里,真的是时代的眼泪。
不想写了,太难过了。
这纪录片我今天早上起床看了一个小时,然后起身准备去上课,我站起来把手插进裤兜里的时候,我觉得我就是个杀马特。他妈的。
刚去翻了一下空间里的相册,然后找到了这些图,擦!我以前可是站在潮流尖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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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和谐的小镇如何面对开放的世界?是和谐下去,还是迎接开放?谁说音乐非得教孩子,(第4集)恶搞《音乐之声》还能教你生孩子!和谐似乎是美好的,却又是封闭的,容易被坏人道德绑架和恶意利用的,一首歌可以让你毫无道理的迷上浪漫,也能让人群毫无道理的暴动。喜剧中夹杂着哲学和社会的思考,甚至美女漏着大腿还能用脚开车,人生如戏,剧中的荒诞不正是人类的荒诞吗?有意思!对社会不满
一个被和谐的小镇如何面对开放的世界?是和谐下去,还是迎接开放?谁说音乐非得教孩子,(第4集)恶搞《音乐之声》还能教你生孩子!和谐似乎是美好的,却又是封闭的,容易被坏人道德绑架和恶意利用的,一首歌可以让你毫无道理的迷上浪漫,也能让人群毫无道理的暴动。喜剧中夹杂着哲学和社会的思考,甚至美女漏着大腿还能用脚开车,人生如戏,剧中的荒诞不正是人类的荒诞吗?有意思!对社会不满就勇敢地大声唱出来吧——“你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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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这部戏就觉得很好笑,对一统江山的贺礼和芋头印象深刻。最近翻出来重温,发现乾隆真的太可怕了,编剧厉害,演员厉害,完完全全说服了我,历史上的乾隆就应该是这样的。他可以笑着取人性命毫不在乎,这就是帝王天生拥有的权力。天地君亲师,除了天地,帝王最大,他可以让李靖去当和尚,可以为了无谓的斗气拆散一对爱侣,因为人心本就不定而自私,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无限放大了这一点。
印象中和珅是乾
小时候看这部戏就觉得很好笑,对一统江山的贺礼和芋头印象深刻。最近翻出来重温,发现乾隆真的太可怕了,编剧厉害,演员厉害,完完全全说服了我,历史上的乾隆就应该是这样的。他可以笑着取人性命毫不在乎,这就是帝王天生拥有的权力。天地君亲师,除了天地,帝王最大,他可以让李靖去当和尚,可以为了无谓的斗气拆散一对爱侣,因为人心本就不定而自私,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无限放大了这一点。
印象中和珅是乾隆的宠臣,然而这部剧里你看不到乾隆对和珅的情义,他看向和珅的眼神通常是玩味审视甚至带着鄙夷,就想看一个逗着乐的玩物。乾隆也没有给和珅留过活路,和珅只是他用来平衡朝堂势力的工具,是逗他开心帮他弄钱的工具。甚至有和珅学狗叫的片段,虽是万人之上的权臣,在帝王面前也毫无尊严可言。
刘罗锅是个忠臣,这点乾隆也知道,但是他用他又不喜欢他,和珅对付刘罗锅时,他放任甚至看戏,嘴上说喜欢格格,但因为格格不从了他,一转脸就能赐两个小妾给她添堵。生动诠释什么叫翻脸无情。
你永远也猜不透这个乾隆心里在想什么,下一秒想做什么,他也不会跟任何人说心底话,他更不在乎别人的生或者死,帝王高高在上,雷霆雨露,是捧还是贬,是荣还是辱,是生还是死,都只看他的心情,每个人都只能生受着跪谢皇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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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22日的夜晚,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一名黑人青年跌跌撞撞地跑向路边的警车。他惊恐地告诉警察有人要吃他,在他的一只手腕上还扣着手铐。这个年轻人名叫特雷西·爱德华斯,两名警探随后来到他刚逃出来的公寓,却被这里的景象惊呆:墙上贴满了尸体碎块的照片,冰箱里还发现了三颗人头,
1991年7月22日的夜晚,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一名黑人青年跌跌撞撞地跑向路边的警车。他惊恐地告诉警察有人要吃他,在他的一只手腕上还扣着手铐。这个年轻人名叫特雷西·爱德华斯,两名警探随后来到他刚逃出来的公寓,却被这里的景象惊呆:墙上贴满了尸体碎块的照片,冰箱里还发现了三颗人头,一口铁锅里发现了几双腐烂的人手和生殖器,在隔板上放着两个头骨,一些瓶子里浸泡着男性生殖器……他们立刻逮捕了住在这里的男人——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Jeffrey Lionel Dahmer)。
这就是震惊美国的“密尔沃基怪物”杰夫瑞·达莫,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期间,他一共谋杀了17个人,他的邪恶程度在近代犯罪史中都足以载入史册。他的犯罪手法包括:以拍照为由将受害人诱至家中——下药迷晕——勒死——奸尸——肢解并拍照——将受害人骸骨漂白保存——食用一部分人肉和内脏……他也就是汉尼拔的原型之一。 近期播出的由埃文·彼得斯 Evan Peters主演的美剧《怪物:杰夫瑞·达莫的故事》讲述的就是这起震惊世界的案件。不过今天想聊的不是剧,而是真实的杰夫瑞·达莫。
左:演员埃文·彼得斯Evan Peters右:真实的杰夫瑞·达莫Jeffrey Dahmer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美剧《怪物:杰夫瑞·达莫的故事》刚一出,纪录片《对话杀人魔:杰夫瑞·达莫访谈录》就紧随其后。很多人说两部对照着看,更有看点,今天我们就来浅聊一下真实的杰夫瑞·达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相信很多人都会好奇,杰夫瑞·达莫为什么会杀人分尸甚至还食人,是什么使他如此残忍,他的童年经历过什么?再多的解读也比不上他本人亲自讲述,纪录片《对话杀人魔:杰夫瑞·达莫访谈录》中,披露了大量杰夫瑞·达莫的访谈录音,他几乎毫无保留地坦白自己的残酷罪行。
令人惊讶的是他的冷静和坦率,并非很多人想象中暴力冲动的杀人狂。真实的达莫温文尔雅,情绪稳定,身高183金发碧眼的他有着体面的外表。很难让人把他和杀人食尸的变态联系到一起,这或许也是他屡次作案都没被调查怀疑的原因之一。
贯穿整部纪录片的,是达莫和辩护律师温蒂·帕特克斯(Wendy·Patrickus)对话的录音,这些录音之前从没被公开过。这是温蒂律师生涯接到的第一个案子,当时20出头的她就要面对杀人魔杰弗达莫,这也很像《沉默的羔羊》中的克拉丽丝·斯塔林与汉尼拔。
温蒂·帕特克斯(达莫的辩护律师)其实温蒂已经很勇敢了,还能坐下来跟达莫对谈,很多人在了解他的所作所为之后,恐怕都无法与之正常对话。连见惯血腥场面的法医都说,当年在达莫家看到的一切,是他职业生涯中唯一一次感受到魔鬼的时刻。
在达莫的卧室里,法医发现了3个完整的已经被斩首的人类骨骼,以及11个人类头骨。
一个装满酸性液体的桶里,泡着三副人类躯干,腐烂程度各不相同。
冰箱里发现了3颗人头和一些人体残肢,厨具上有人体组织的残渣。
连老警察都说,这是他们目睹的最奇怪的谋杀案之一,无论是残忍程度还是受害者数量,都是超出想象的。
杰夫瑞·达莫,1960年5月21日出生于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父亲是一名化学家,常年忙于学术;母亲患有抑郁症,长期服药。达莫的童年没有经历家暴,唯一的影响就是父母感情不和经常争吵。不过据他的同学回忆,达莫在中学期间曾遭遇过校园霸凌。
幼年杰弗瑞达莫的童年爱好就与众不同,他对死去的昆虫动物特别感兴趣,喜欢在路边搜寻那些死于车祸的小动物尸体,带回家解剖观察内脏。他也会主动虐杀小动物,经常将一些动物弄伤,有时将它们的头切掉,比如狗、猫和麻雀。达莫10岁的时候便喜欢拿小动物做“试验”:他将它们的尸体进行分割,并用硫酸类液体处理尸骨——这几乎就是他日后连环杀人“标准”作案手段的雏形。
青春期的达莫发现自己的性取向是男,但在那个保守的环境中,他只能将萌动的欲望寄托于幻想。而他最喜欢幻想的,是一个对他百分百服从的对象,而他很快发现活人无法满足他的要求。1978年,18岁的达莫第一次杀人,他将搭便车的青年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带回家喝酒聊天。当希克斯要离开时,达莫不希望他走,拉扯争吵之下用杠铃将他砸死,之后达莫将希克斯分尸丢弃。直至13年后的1991年7月,希克斯的尸骨才被发现。
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自第一次杀人之后的9年间,达莫都没有作案,他经历了参军、大学和工作。尽管期间因为酗酒被军队和学校开除,但他最终还是成为一名巧克力工厂的工人,也算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直到1987年11月20日,达莫遇见了史蒂文·托米,他们在酒店开房喝酒喝到断片,当达莫醒来时发现托米满脸是血的死在自己身旁,明显是被他打死的。他只好把尸体装进行李箱搭出租车回祖母家,再分尸体丢弃。
这次犯罪不仅没有吓到达莫,反而让他体验到了快感,彻底释放了达莫心中的魔鬼,成了他犯罪史中的一大转折点。他放弃了挣扎:“我已无法再控制了!”,自此达莫成了完全失控的杀人机器。
1988年,达莫因猥亵男童被拘。法院指派的心理专家认为达莫其极危险,是一名利己主义者,他对于别人没有一丝情感和同理心,别人对自己来说只是用来达成目的的物品,建议判他入狱长期服刑。遗憾的是,法官最终没有采纳心理专家的建议。
就在隔年,1989年3月,达莫在LaCage酒吧里认识了23岁的黑人模特安东尼·希尔斯(Anthony Sears)。达莫以拍照之名把安东尼骗回家,下药杀死之后把安东尼的脑袋用水煮开,剥下皮肉,将头骨留作纪念。
之后他陆续又杀死了大约12名男性,除了下药——杀死——肢解,他还食用了一部分死者的内脏和肌肉。他的想法是:食入了这些灵魂,他们还会通过我继续生存。在他被捕的前一个月,他吃的肉食只有人肉。
此外,他还尝试把被害者变成无条件服从他的僵尸,他的方法是在受害者头上钻孔,注入盐酸……好几个人死于这种注射。
最令人扼腕的是其中一个受害者,原本有机会得救,却因为警察的失职而死。14岁的老挝裔男孩克内拉克被达莫下药,并被在头上钻孔注射盐酸,但奇迹般地逃了出来,两个路过的女孩报警。警察来了,却选择相信达莫的话:他们是朋友,而克内拉克喝醉了。于是亲手将男孩交给了魔鬼,克内拉克最终还是惨遭杀害。警察没有想到,就在达莫的床上,三天前他刚刚肢解了安东尼·休斯,而且剩余的尸体正放在冰箱里。
直到1991年7月22日,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成功逃脱并报警,也就是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至此,杀人魔杰夫瑞·达莫才被绳之以法。
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警察在这起案件中的糟糕表现,在当地引发了大规模的愤怒和抗议。有不少人认为这是种族歧视的表现,受害者几乎都是社会底层的有色人种(非洲裔、亚裔和西班牙裔的移民)。在案件侦察过程中,对于警方而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白种人男性必定是一位守法公民”几乎是一种思维定式,所以达莫根本就不曾进入警方怀疑范围。也可以说,正是当时横行移民聚集区的种族歧视主义保护了这个恶魔。
达莫最终被判处了十五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57年),他长期被安排在单独的囚室囚禁,之后他主动申请跟其他犯人关在一起。
1994年11月28日,达莫在哥伦比亚监狱中,达莫被一名25岁囚犯克里斯托夫·斯卡沃用杠铃砸死。巧合的是,达莫第一次杀人时用的也是杠铃,这真是天道好轮回。
右:克里斯托夫·斯卡沃(Christopher Scarver)达莫亲口承认,他没有爱过任何一个被他杀害的人,也不想与他们中的任何人在一起。据当年办案的警察回忆,由于高大英俊的外表,达莫其实非常受欢迎,并不缺床伴,他也不是把所有跟他约会的人都杀死,而是有选择地屠杀。显然,达莫没有常人的同理心,也不知道爱是什么、友谊是什么。所以说他杀人是为了让对方不离开,这个动机是不成立的,达莫更像把杀人当成一种消遣。杰夫瑞·达莫的邪恶,到底是后天养成还是先天使然已经不重要了,我们没有必要去理解或解释他,让他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同时也提醒我们留意那些残忍虐杀动物的人,毕竟,杰夫瑞·达莫的罪恶,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本文作者: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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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习惯于厌恶所习惯的,对于陌生的人或者机构却愿意敞开心扉。这一点很奇妙,熟悉在这里代表的就是陌生,而陌生在某种情况下却会让熟悉感进一步加强。
表现在生活中,我们通常会对于自己的亲人展现出来不耐烦,但是对于陌生人,却尤为耐心。因为大家都知道,亲人代表的是包容,而陌生人代表的则是冰冷。
人们习惯于厌恶所习惯的,对于陌生的人或者机构却愿意敞开心扉。这一点很奇妙,熟悉在这里代表的就是陌生,而陌生在某种情况下却会让熟悉感进一步加强。
表现在生活中,我们通常会对于自己的亲人展现出来不耐烦,但是对于陌生人,却尤为耐心。因为大家都知道,亲人代表的是包容,而陌生人代表的则是冰冷。
但最终,当你身处漩涡当中,能拯救你的就只有那些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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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喜欢这个电影了,因为它做到了:把悲伤的事情笑着讲出来。不管剧情有多少瑕疵,总之我笑了,也被感动了。
第一次看到主演舒默是在SNL周末夜现场,当时就被她浑然天成的喜感吸引了。其实在微胖界的喜剧女演员里,她的竞争对手太多,撞型的也太多,但是她竟然还是能杀出一条血路,可见她的表演功力不一般,加上艾美奖的加持,都说她是喜剧界的当红炸子鸡,跟我们的贾玲应该是差不多红吧。所以,之前看见这部
太喜欢这个电影了,因为它做到了:把悲伤的事情笑着讲出来。不管剧情有多少瑕疵,总之我笑了,也被感动了。
第一次看到主演舒默是在SNL周末夜现场,当时就被她浑然天成的喜感吸引了。其实在微胖界的喜剧女演员里,她的竞争对手太多,撞型的也太多,但是她竟然还是能杀出一条血路,可见她的表演功力不一般,加上艾美奖的加持,都说她是喜剧界的当红炸子鸡,跟我们的贾玲应该是差不多红吧。所以,之前看见这部电影的预告就特别期待。
电影情节很老套,跟梅尔吉普森演的《What Women want》和后来刘德华翻拍的《我知女人心》差不多,都是一场意外(雷劈,头部撞击)导致主角获得了一种特异功能,正当主角因此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关键时刻,这个特异功能突然消失了。虽然老套,但是很好看,这可能就是它反复出现在电影电视剧里的原因。Renee也一样,只不过这种特异功能出现在她的心理,而不是外表或者实际的能力,这在电影名字里面表达的很清楚,I feel pretty,而不是真的pretty,所以不用我在这里剧透,电影名字本身就已经剧透的妥妥的了。
因此电影主要分三部分:变身前,变身后和恢复期。
变身前:
Renee跟多少小胖妹或者满脸青春痘的青少年一样自卑,受尽身边人的嘲弄,从健身房的招待,到服装店的服务员,再到化妆品公司的前台,有意无意的冷言冷语听起来很好笑,细想又很刻薄,听在当事人耳朵里肯定又很残酷。事业和爱情双双处在低谷,只有两个好朋友陪她疯狂,畅谈自己不敢跟外人说的梦想,但是到了现实立刻就被打回原形,看着自己臃肿的身体,做梦都想变瘦变美。这不正是我们大多数人每天面对的生活吗!我猜很多人一定很有感。
变身后:
终于有一个机会,让她的脑袋被撞了,并且彻底改变了她的想法。她瞬间感觉自己变美了,还跟朋友和身边的人疯狂证实自己是Renee,怕别人认不出来,结果一张张黑人问号脸。这段基本承包了电影的所有笑点。自信心爆棚的Renee因此收获了爱情,拿到了dream job的offer。她参加比基尼比赛的那段太经典,那段湿身热舞真是鸡立鹤群,这应该是她自信心爆发的顶点了吧。最后她落选我有两点意外:第一是落选本身,我以为编剧会给她的自信一个意外的奖励,结果没有,看来编剧还是有分寸的;第二是我以为Renee会不服气,大闹一场,结果也没有,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还阿Q似地说是比赛有黑幕,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这情商也是没谁了。跟化妆品公司女老板的故事进展有点假,有点煽情,我不太了解有钱人的心情,这里就不评论了。
恢复期: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又一次意外的撞击把Renee带回了现实。不过与其说是清醒了,不如说还在梦里,只不过这次是噩梦。一切回到从前,Renee又变得自卑,临时放弃工作,甚至想放弃这段感情,饱受打击的她试图挽回友情遭到无情拒绝,试图再摔一次让奇迹再次发生也惨遭失败。最后,她还是出现在了她应该出现的化妆品公司活动现场,看到大屏幕上自己变身前变身后的对比照片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没变,这么突然的发现让我也觉得挺突然的。紧接着就是一段感人的心灵鸡汤,把自己的心路历程,人生感悟做了一个总结,鼓励和她一样的丑小鸭自信地面对自己,说实话,当时真被她小小地感动了。最后的最后当然是happy ending,工作回来了,爱情也回来了。其实像Renee说的一样,美国人小时候都超级无敌自信,认为自己拥有整个世界,只不过长大之后渐渐认清自己了,变得没那么自信了。记得Food Network频道的一个美食竞赛类节目Chopped有一次办儿童版的比赛,其中一个亚裔的小女生自信到匪夷所思的地步,结果最后落选了哭的一塌糊涂,因为根本没料到自己会输。
看完电影,有种特别想写影评的冲动,想把电影院现场的笑声和自己的感动分享出来。Renee变身后的成功绝对不是来自她以为的美貌,其实是来自她的口才和想法,自信是一方面,实力也是一方面,而且更重要,如果她笨嘴拙舌,一脑子浆糊,变美也只能沦落为花瓶。在美国,大家只听大声讲话的人,不管你说的对不对,川普就是例子,所以好好练习口才,万一有一天变美了,有人注意你了呢。虽然电影谈的是心灵层面的东西,但是在身体层面上,运动的确是能让人变得自信,作为每周三次到五次规律运动的我感同身受,每次大汗淋漓之后,都感觉自己肌肉紧绷,体态轻盈,皮肤紧实,幸运的是,这不是Renee那样的幻觉,而是真实发生的,而且只要强度够,每次都或多或少的有效果,绝对不会让你失望,长期坚持下来之后,会彻底改变一个人的身材,自信肯定会随之而来。锻炼身体是永远不会背叛你的东西,你总是能得到回报。
这部电影推荐给所有生来自卑的人和失去对自己原有自信的人!你会发现人生转念一想就是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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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纸上到
从纸上到路上是一个“迷人”的主题。阅读是一种特定的行为,使我们居一隅,伏一案。那些在我们心里留下过痕迹的文字都是借由我们的眼睛进入了我们的脑海之中,在那里引爆了或是精神或是情感与智性的炸弹。脑海里震颤之余留下的烟雾时常让我们回味,又日渐消隐在了我们混沌的记忆里。但是有一些人将这场爆炸的能量从脑海引向了双脚,调动了他们作为智人的身体去回应文字,或是说文字背后的精神世界。这种试图用双脚去跨越此岸和彼岸的努力到底带来了些什么?这是一个相对主观的问题,我想这也是本集三位人物故事内核之所在。博物君张辰亮行走在沿海一线去追问《海错图》的种种疑问,作家杨潇重走1938年西南联大学子从长沙到昆明的西迁路,在这段路途上神会一代学人在战火纷飞下的人生抉择。而艺术家塔可试图沿着诗经与碑帖中留下的历史痕迹去寻见隐匿在中华大地之上的古意。在半年的时间里,摄制组跟着他们行路,试图在他们的起点与终点之间,勾勒出他们从书中所走出的路。
拍摄这三位人物,是走向了三个历史地理的维度。塔可之前的摄影创作《诗山河考》和《碑录——黄易计划》都是在中原地区独自游走完成。诗经在地理信息上难以考据,更多留下的是古人与自然相关联的记忆与情愫,而汉魏碑帖留下的确是刻骨铭心的历史证言。塔可开着他的小吉普穿梭在华北地区的一个个工业化的城镇之间,按照他从虚虚实实的历史文本之中抽丝剥茧的线索去寻找,从废弃的庙宇到被人遗忘的古迹,他的影像在这番风尘仆仆的考古旅程后慢慢显影。看似一人,塔可却不太孤单,清朝的金石学家黄易是他在途中的神交之人。黄易(1744-1802)曾在济宁做官时遍访汉魏石碑,并以书画和笔记的形式记录,正是黄易的文本给予了塔可一些直接的线索。跨越300年,二人借由文本建立了联系,且志趣相投。当塔可走过黄易曾走过的路,二人的影子都停留于同一石碑时,历史似乎在以另外的方式向塔可显现。博物君张辰亮所行的路主要在东南沿海,他在海边的礁石旁和鱼市上与清代画家聂璜笔下《海错图》里的奇异怪兽们相遇,进而完成了自己的科普作品《海错图笔记》。除了《海错图》以外,聂璜留给后世的信息极少,但这并不妨碍张辰亮靠近聂璜。他和聂璜都有一种对于博物刨根问底的热情,张辰亮说他能从《海错图》里感受到聂璜当年的心迹,并心领神会聂璜留下的遗憾,他是可以在历史中回应聂璜的那个人。可能也正是这种外人所不解的神交,让张辰亮愿意花上多年的时间去完成聂璜当年没有机会走完的路。而也正是这条路塑造了张辰亮,让他能够不受制于西方的博物学视野去看中国的大千自然。最后一位人物杨潇所行之路是1938年中国知识分子迷茫的逃难路。杨潇带着当年西南联大数位同学(杨式德、林振述、蔡孝敏等)留下的日记片段走在当时中国的大后方,以自己的双脚、身体的感官与在路上流动的思想作为线索去串联过去与现在。神交就是他在路上总结给我的语汇。他自己在路途中鲜活的记忆与70年前那些青年学子的逃难记忆交织在了一起,这样的神交给了他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感力量,去贴近那代学人通过行走解决内心困顿的心迹,激励他进行酣畅淋漓的写作。冥冥中,杨潇自己身处中年的种种顾虑与彷徨也迎刃而解。
一路从华北到东南沿海,再到西南山地,浮光掠影般经历他们三个人各自默默坚持的旅程,我有一种流动的感受,仿佛书也有着它的活力,能爬能走,可以因地生义。而这三人苦中作乐的行走仿佛是入了文字的桃花林,古今共振,跨越了时间。他们这般行走的乐趣,又如何与他人言说?
阅读本身是相当私密的行为,我们不愿为人所扰。但是行走却不是,在具体的空间里,我们与他人或是相遇,或是擦身而过,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和故事,也成为了这番行走创作的暗线。在此我想提及这段拍摄之中于我而言二次偶得的经历,都是一些插曲,却无法忘记,于是便写于此作为纪念。
第一次是在贵州玉屏的文庙。当时天色已晚,一天的拍摄接近尾声,我们在黄昏降下前赶到了西南联大学子在逃难期间借住的文庙。70年过去,玉屏县城里残留的历史痕迹在旧城改造的计划下正在消逝。杨潇看着挖掘机在西大门老街附近的开掘,有些触景生情,他谈及了北岛在《我的北京》里写下的文字,“我要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在我的城市里,时间倒流,枯木逢春,消失的气味儿、声音和光线被召回,被拆除的四合院、胡同和寺庙恢复原貌,瓦顶排浪般涌向低低的天际线,鸽哨响彻深深的蓝天,孩子们熟知四季的变化,居民胸有方向感。我打开城门,欢迎四海漂泊的游子,欢迎无家可归的孤魂。”看着西南地区在城市现代化进程里的正在发生的变化,杨潇觉得他所在做的文学努力,就如北岛所说,要用文字重建一座记忆之城。而就在他旁边,有两个小姑娘一边好奇我们的拍摄,一边在文庙的台阶前打着羽毛球。居民区里的炒菜声和饭香味伴着夜色袭来,我想孩子们也快结束晚饭前的嬉戏。天光暗下,我们关机离开,和女孩们挥手告别。当我们半个小时在附近的停车场开始收纳设备时,突然发现一个摄影背包和一个脚架包在离开文庙的时候没有拎上,留在了文庙门前。我们此行的拍摄进程才刚刚过半,路途中丢失设备会让拍摄前功尽弃,我当时是万分懊悔。当我们再回到文庙时,已是一片漆黑。令我们没想到的是那两个小女孩就静静地站在文庙的门前。她们俩发现了我们留下的背包,并一直帮我们守着。看着她们在黑夜里站在文庙门前,有种说不出的复杂感受,她们是我的英雄。这两位热情而勇敢的小女孩分叫王依和卢朝睿婕,当时的年龄分别是8岁和12岁。
第二次是在贵州青溪镇,我们去拜访杨潇在当地认识只有一面之缘的朋友江哥。江哥的父亲是当地的一名教师。而他父亲小时候的老师里,有些是1938年从华北和华东地区迁徙过来的大学生。这些当时逃难的学子在到达青溪后有些没有继续西迁,而是选择留下来成为了当地的教书先生,培养了像江哥父亲当年的少数民族儿童。如今江哥的家,就是从原来的一所废弃的村小改造而来。江哥看杨潇特别的亲切,不是因为杨潇像当地人,而是杨潇像他父亲所描述的来青溪的知识青年。杨潇不远千里而来,江哥觉得无论如何都应该予以帮助和支持。这次杨潇与江哥的第二次相见,江哥早做好了准备,为我们做了家宴,并和我们喝起酒来。没想到酒过三巡,江哥语出惊人,在我们都不知情的前提下点出了团队中的一对鸳鸯,让我们大为惊喜。更有趣的是,当我们要跟他辞行时,他拉着这对鸳鸯坐在饭桌前耳提面命,让他们彼此好好珍惜。并又让男方好好地吃了几口酒以表忠心。江哥慧眼识鸳鸯,成了在西南旅行路途上的佳话。他没有造成尴尬,反而让那次拍摄的气氛更为紧密和珍贵,真是他的点拨让拍摄团队里更多了一层彼此的理解和一种情感的联结。在行走的路上,我们都在与他人对看。有时更能看清我们的也许不是自己,而恰恰际遇之中的他人。不知道走到哪里,就又会遇到从他人而来的神来之笔,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不灭的印记。
从纸上到路上,无论是杨潇、塔可、张辰亮还是在摄影机背后的我们,如果说这段路途有一个终点,那便是作品与观众或是读者见面的时刻。行走是他们三人经由文本介入历史时空的方式,而最终的表达都希望能够邀约读者们亲身走进他们所知所感的时空回响。对于这部纪录片来说亦然,我们希望影片的故事能够延伸到观众的脚下,让更多的由于文字而引发的奇妙旅途得以开端。很多时候人们虽不知前路何方,但是寻找便能寻见,叩门便能打开。那些新的自我,新的思想,定会顺着路途徐徐而来。
有关这一集的想法,是以“书籍”和“行走”两个关键词开始的。要从书本的世界走出,但又始终维系着文本连在身上的那一根线,因此,除了学者和作家以外,我们展开了天马行空的联想:ta可以是作词人、音乐家、摄影师、建筑师……最后,塔可在一众人等里跳入了我们的眼睛。可以说,关于书本、行走与创作,他是那个字面意义上最符合的人选之一。
和塔老师初步电话聊天之后,我们就带着所有设备去青岛找他了。彼时临近2020年底,青岛虽然风大,但还是比北京暖和不少。塔老师带着我们先整了一圈鲅鱼饺子、青岛啤酒,我们游荡在海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塔老师的笑声总能穿透呼呼风声,引得我们也笑起来——不是谈话内容有多好笑,而是因为他的笑声太有感染力。
塔老师的家在青岛老车站附近,周围残留许多德据、日据时期建筑,但已被列入拆除计划。异域风情的小楼和上世纪兴建的筒子楼站在一起,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窗碎门破,四下无人。一到了晚上,附近陷入沉寂,几无灯火,而塔老师就独自生活在这里。他在这里长大,跟我们讲起小时候翻看爸爸的画册、去附近的书店阅读——从小就不喜欢跟人直接接触,而是藏在阅读或观影后面,获取自己所需的养分。
这一点其实和我们的设想有所差别。行走二字之所以迷人,并不仅仅是它在景观上使我们脱离了日常生活,更是
因为我们神往于可能与意料之外的人或事创造的联系,人不会只行走在景观之中——但后来的拍摄证明,塔老师可以做到。就如他本人一样,他通过广泛阅读,建立起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那世界并不与我们当下的时间所吻合。他喜欢看各种古代名人补白,“就是对社会或者对人生没有任何助益那种文字,比如说谁又找一个什么小妾长什么样,就是现在的八卦新闻,只不过是文人的八卦新闻”。
相比于杨潇,他在行走中会不断与各种人聊天,问路也好、寒暄也好,以期理解当地人的世界——但在塔老师这里,他只是驱车寻找,等待并捕捉被时空交错击中的那一瞬间。即使有人看他在碑前拿着书徘徊而发问,他也只是两句话就终结了对方的好奇。通过想象,他和往昔建立起无限联系,这最终也体现在他的创作中:他可以把此刻所看到的风景,提炼成模糊了时空背景的单纯景观。
在青岛塔老师家里猫了三天,白天用自然光拍空镜,晚上天黑了就采访,往往折腾到深夜。一天的工作结束了,塔老师就出去溜达一圈,给我们打一塑料袋鲜啤、一大盒草莓,坐在屋里又吃又聊。最后一天下起了大雪,我们溜进周边四下无人的废墟,空荡荡的街道与残破的大楼被雪覆盖,屋里是一户户人家搬空后带不走的痕迹。我们开玩笑说塔可这下真的是塔可夫斯基了——甚至还仿照塔科夫斯基的电影《乡愁》p了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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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看完电影 突然就想骑自行车吹吹晚风回家。不知道是想排解自己的文艺之心 还是被这电影打动。
昨天就想去看的 奈何七一买不到票 很多单位包场做学习内容。因为我很爱这种没有商业广告的电影 可以用中式唯美的拍摄方式了解段青年启蒙的星火思想 国家每到这种时刻就会出来几部特别有文艺手法的作品 就想借着这个节日感受一下
晚上看完电影 突然就想骑自行车吹吹晚风回家。不知道是想排解自己的文艺之心 还是被这电影打动。
昨天就想去看的 奈何七一买不到票 很多单位包场做学习内容。因为我很爱这种没有商业广告的电影 可以用中式唯美的拍摄方式了解段青年启蒙的星火思想 国家每到这种时刻就会出来几部特别有文艺手法的作品 就想借着这个节日感受一下红色氛围 也能聊表爱文艺的心。
电影里的人真好 真挚 热烈 纯真 情切。
且不说用了多少明星 他们在电影里都只是演员 每一个转景都切换的流畅。尤其是田雨飙车那场戏 完全不输谍战片的追车镜头。小宋佳和倪妮很美。女演员们状态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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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视剧任何一方面有要求的就别看了。多方面不能忍的一部剧。有时候不知道自己看的是电视剧还是在听广播剧。尤其是女主好多地方台词口型对不上都。剧情也是各种跳跃,前脚针锋相对,问题没解决明白,下一秒就开始合伙。前脚卑微借钱,下一秒就理直气壮讲条件,收费用。被豆瓣好评给骗了,亲测了一下好评,果然大部分都是水军刷的。
本来想标记一下就算了,但是实在觉得对不起自己浪
对电视剧任何一方面有要求的就别看了。多方面不能忍的一部剧。有时候不知道自己看的是电视剧还是在听广播剧。尤其是女主好多地方台词口型对不上都。剧情也是各种跳跃,前脚针锋相对,问题没解决明白,下一秒就开始合伙。前脚卑微借钱,下一秒就理直气壮讲条件,收费用。被豆瓣好评给骗了,亲测了一下好评,果然大部分都是水军刷的。
本来想标记一下就算了,但是实在觉得对不起自己浪费的时间。还有想给普通观众提个醒。被骗一个就够了。慎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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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剧评是演技分析+人物解析!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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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微博的视频片段吸引来看了,特意来豆瓣评论。
首先,我要声明我不是刘涛粉丝。然后,我非常主观的赞赏,刘涛饰演的寻找真是本剧最大看点!
(5.12补前言)标题说一个人拯救一部剧,是初更新时冲动产物。有点夸张,但我的意见不变。就是这部并不怎么样的都市情感剧,偏偏塑造一个独特的女性角色——寻找。而寻找的
这个剧评是演技分析+人物解析!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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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微博的视频片段吸引来看了,特意来豆瓣评论。
首先,我要声明我不是刘涛粉丝。然后,我非常主观的赞赏,刘涛饰演的寻找真是本剧最大看点!
(5.12补前言)标题说一个人拯救一部剧,是初更新时冲动产物。有点夸张,但我的意见不变。就是这部并不怎么样的都市情感剧,偏偏塑造一个独特的女性角色——寻找。而寻找的塑造者刘涛,我个人坚决维护她的演技和努力。如果因为你对刘涛本人有意见而对她的演绎选择性眼瞎,请你退出这个帖子。
——
【人物总评】这是一个在国产剧中非常难得的角色,不同于大众印象里的逐渐在烟火气中变得忙碌庸俗一身毛病的家庭主妇,自小家庭的熏陶教育,给予她刻入骨子里的骄傲和清醒透彻的格局认知。她是热爱家庭的,优秀的学识让她把儿子教育的乖巧懂事;但她不甘沦落庸俗富太,为此宁可孤独封闭。她守护着精神的桃花源,“又清冷,又炽热”,有着涉世未深的纯洁和古董般的沉淀气质;她是一个真正的成长型角色,会犹豫会退缩,但对于决定的事一定有勇气和能力执行到底。
——希望大家在感受这个角色时,能抛开“丧偶式婚姻”的营销和对家庭主妇的偏见,尽力回归角色本身。寻找这个角色,真是与众不同的。
直接从我很喜欢的片段开始吧,动图扒自各个地方(微博qq群微信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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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这一幕,第二集结尾谈心部分。这段我敢说可以封神了。当朋友吐槽说寻找只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时,她没有任何反驳,开始旁若无人地自言自语。恐惧,无助,手抑制不住的痉挛。她得了抑郁症,没有人理解她在乎她——这没关系,活成行尸走肉也没关系,她还有儿子啊——但现在活下去也是个问题了,她一点都不想死,却会控制不住去自杀。她在想,也许有一天,自己就莫名其妙惨死在儿子面前——孩子的未来就毁了——他不能没有妈。
这里,是一个母亲最后的理智边线。
建议看原片!又虐又爽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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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好帅帅帅帅帅啊!!!那种世外高人的感觉啊!!!社交障碍反差萌有木有!!站他和高等的师徒cp!只可惜他永远留在野狼谷了,也许这是他最想要的归宿吧。
感觉好多军旅片也都有一个套路:主角必是刺头兵或者很各色,必定犯错在分兵的时候被发配,发配地必有一扫地僧,扫地僧一般会有一段比较惨烈的经历,后来主角经过修炼必定会带着一身绝技回到大部队闪瞎众人眼。虽然套路但是很好看啊!
张
林峰好帅帅帅帅帅啊!!!那种世外高人的感觉啊!!!社交障碍反差萌有木有!!站他和高等的师徒cp!只可惜他永远留在野狼谷了,也许这是他最想要的归宿吧。
感觉好多军旅片也都有一个套路:主角必是刺头兵或者很各色,必定犯错在分兵的时候被发配,发配地必有一扫地僧,扫地僧一般会有一段比较惨烈的经历,后来主角经过修炼必定会带着一身绝技回到大部队闪瞎众人眼。虽然套路但是很好看啊!
张博和邢佳栋都是很帅很有魅力演技很好的演员。另外一点小小的缺憾是两个女主都不太满意,对姜锦无感,苏荷恰好是我最讨厌的女主类型之一。
另外说一下林峰高等这对师徒吧。很喜欢这对师徒对彼此的那种特别与亲密,表达不太准确,反正就是一种“不足为外人道、但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们对彼此是不同的”的那种关系。林峰走过无比惨烈的生死关,对世间的一切都看得很淡,很少能有什么能再激起他内心的波澜了,但唯独对高等,他将一生所学倾囊相授,看到高等有事他做不到置之不理。每次看到胡一南说高等是林峰“手把手教出来的”,身为观众的我就有点与有荣焉的小得意和小骄傲:看吧,高等对林峰来说就是不一样的。别人和林峰说话,或严肃或疏离或尊敬,但只有高等,能和他插科打诨、没大没小。林峰失踪,别人找不到,但高等找得到;凶险万分的雷场禁区,林峰说别人拆不了,但高等拆得了;关于当年那支对岸部队的秘辛,林峰没和别人说,独独和高等说;为了按住高等的性子,林峰把那块已经不走字、但意义非凡的手表送给了他;为了让高等“活过来”,林峰甚至从老队长的墓里把探雷针请出来陪着他······狼山一役之后,林峰将自己彻底关在了一扇门里,拒绝任何人走进来,直到遇到高等,他敞开了一条缝隙。一路走来,回头看看,原来他们已经走过了那么长的路,林峰应该是在高等这一生心里刻下最深印记的那个人吧。林峰走后,高等还是那个表面上吊儿郎当的高等,但终究是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他心里有了一个一想起来,那抹玩世不恭的笑容就会凝固在嘴角的人。山大王也好,独眼龙也好,老东西也好,愿你们来世还是师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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