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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推荐看前面的。后面尤其男女主都要结婚了,女主跑去照顾出车祸的前男友。看的真想??人,女主感觉太圣母了,之前前男友公司出问题帮就算了,现在都快结婚了,双方父母都商量婚礼事宜了,女主说我不去了,我要照顾前男友,让男主一个人去,我真的就无语,重点前男友还他妈渣。尤其是女主还说什么因为前男友身边没人照顾,我。。。,然后男主说帮他找护工吧,女主又说万一前男友醒了看不到熟人
只推荐看前面的。后面尤其男女主都要结婚了,女主跑去照顾出车祸的前男友。看的真想??人,女主感觉太圣母了,之前前男友公司出问题帮就算了,现在都快结婚了,双方父母都商量婚礼事宜了,女主说我不去了,我要照顾前男友,让男主一个人去,我真的就无语,重点前男友还他妈渣。尤其是女主还说什么因为前男友身边没人照顾,我。。。,然后男主说帮他找护工吧,女主又说万一前男友醒了看不到熟人,我真心想说分了吧,整部剧重头到尾都是男主在付出。啊啊啊啊啊啊刚看到男主说要去美国进修一年,但是可以带家属,男主说女主肯定一起啊!结果女主说我不能答应,我前男友那边离不开人,我。。。。。。你前男友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吗?然后男主就退一步说你送我去机场,结果女主接到电话说前男友不见了,他就跑去找前男友了,??的,你男朋友不要了是吧,都要出国了。你真牛逼。然后,她前男友的现女友回来了,你??的看到了然后说学姐交给你了,我真想是安排这一出是为了啥子!啊啊啊啊啊啊,男主回来了,然后尽然不是女主道歉,女主还他妈想分手,分啊,有本事就分啊,反正男主应该不差人追。最后,还要男主来和他道歉,真想说真的太圣母了吧,牛掰!真想说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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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同看监狱生活指南《肖申克的救赎》:

父子俩同看监狱生活指南《肖申克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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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刷The affair第二季有感。
大部分爱情故事都会有一种极其可怕的婚恋观点:爱情特别神圣,所以你一辈子应只爱一个人,你要找到the right man/lady 与之结婚。因为爱情特别神圣,所以你应该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在这个事情上面,它会决定你的人生走向。
从小接受这种观点意味着什么?
当我们谈恋爱的时候,你跟这个人相处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重刷The affair第二季有感。
大部分爱情故事都会有一种极其可怕的婚恋观点:爱情特别神圣,所以你一辈子应只爱一个人,你要找到the right man/lady 与之结婚。因为爱情特别神圣,所以你应该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在这个事情上面,它会决定你的人生走向。
从小接受这种观点意味着什么?
当我们谈恋爱的时候,你跟这个人相处觉得有点不太对劲,但是你受了蛊惑,觉得真爱只有一个。如果结婚了,万一在人海中多看了其他人一眼,你万分纠结。更令人恐惧的是,你以为跟ta在一起就是一切。
然而真相如此残酷:爱情从来不唯一,爱情也不够神圣伟大,它善变又缥缈,无法支撑起一个人的梦想。判定一个人的人生不应由ta是否曾经有爱过或被爱,而是应该看他们做了什么(their work, their accomplishments)。
这才是Noah奋不顾身要离婚的缘故。
起初,他以为自己陷入了爱情;结果,他发现他只想要成功。
当激情褪去,孩子出生后他只能4点钟起床,满眼血丝在洗手间写作之时,他发现他并不喜欢这种生活,并始终没有把已经离婚的情况说出来。
这个发现令人毛骨悚然。当你为一件事情撞得头破血流,到手后却发现自己深为厌倦,当你飞蛾扑火离了婚,却发现ta可能也不是真爱,甚至怀疑真爱是否为人生标配时,你该何去何从?
第二季第十集可谓点睛之作(虽然Samantha当心理医生让人忍不住想出戏),Noah终于说出了他内心的恐惧,以及对忠诚能否称之为一种美德的怀疑。
一个不出轨,只会酗酒并由儿子承担照顾重病母亲所有家务的男人,相比一个有所成就但或许私生活有不检点的人,如他目前正在写的这个 Omar Bradley 将军(Jefferson, Hamilton, Picasso, Hemingway,以及Noah自己),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I want to be a good partner and a good father, and I love having a family, um, and a home and people who depend on me."
这是他对自身良知的拷问,也是痛苦的醒悟。Noah和Alison的关系,实际上跟他和Helen本质是一致的。
"But I also want to go to France, and for two years, and fuck whoever and feel alive again, and write a great novel."
因为年少时缺乏家庭温暖,所以他渴求有稳定的伴侣和很多小孩,可是现在渐渐意识到了,他更为看重的是自身的成就,Alison也无法使他快乐。他必须承认自身渴望的是功名利禄,成就自我。
他必须证明 Descent 只是意外,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廉价艳情小说作家(I'm not a pulp novelist),既然像他岳父那样的人可以成功,他为什么不行?这才是目前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是什么刚出世的婴儿(但他对所有孩子其实都尽力了)。
同样也是作家的岳父可看成是他的镜像,他们两人在第一季有过一次略带哲学思辨的对话,而正是那次仅有的交流引发了两代婚姻的同时破裂。
如果不是一毕业就结婚有了4个孩子,Noah恐怕就不至于在四十五岁时产生强烈的中年危机,所谓遵循内心放弃了现有一切,开始朝着理想发足狂奔。而与妻子同床异梦功成名就的岳父,暮年将至转身找回了一直惦念着的女人。
这一对比设置足够意味深长。
或许,Alison对于Noah的意义并不是找到真爱,而是让他尝试了生活另一种可能,虽然这个代价未免太高。
每个人都可以在Noah身上看到自己,他勇敢、诚实、善良,但又虚荣、自私、贪婪,他伤害了所有爱他的人,然后每天花一个小时写信给永不回复的大女儿。
至此,Noah这个人物终于完全的立体起来。
第二季的结尾是光明的,Noah为两个爱过的女人扛下所有一切。真心感谢编剧,没有让这个角色在最后崩塌。
第一次写的Noah可见: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966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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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在马其他,有个名叫小冈的黑手党和女友丽奈,正过着隐退生活。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在马其他,有个名叫小冈的黑手党和女友丽奈,正过着隐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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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造良介学院对于本片的简介为啥写着“前所未有地深入剖析了印度破碎的医疗体系”,在我看来本片对于医疗体系的批判只是隔靴搔痒罢了。
看这部片之前我还以为和《我不是药神》一样,Thalassemia问题就是钱的问题,毕竟Thalassemia其实是可以被治愈的。看下来才发现问题远远不是贫困,还有落后的医疗条件,还有政府的无所作为
我不造良介学院对于本片的简介为啥写着“前所未有地深入剖析了印度破碎的医疗体系”,在我看来本片对于医疗体系的批判只是隔靴搔痒罢了。
看这部片之前我还以为和《我不是药神》一样,Thalassemia问题就是钱的问题,毕竟Thalassemia其实是可以被治愈的。看下来才发现问题远远不是贫困,还有落后的医疗条件,还有政府的无所作为,还有当地人们的迷信。在这种环境下,还能献身于Thalassemia患儿的慈善事业的Vinay真是太不容易了:他不仅要承担经济上(基金会资金)和社会上(健康部立法)的压力,而且还要对抗来自被帮助者家庭的陈腐观念。比如片中患者小女孩Divya,她的家庭重男轻女,没给她按时拿药,也不让她去上学。Vinay除了努力让Divya能接受治疗,还努力说服她的家长让她继续受教育:“你的儿子能做的事,女儿也一样能做”“她可以成为任何人”“我们得帮助她实现梦想”,可是最后他们还是让Divya休学了。Vinay确实称得上是这些孩子的“药神”(用影片中他自己的话来港——"hands that help are holier than the lips that pray"),只不过光有这样一个“药神”是不够的。
本片也选取Imran作为Thalassemia患儿的代表。一开始Imran觉得自己得了这个病,只能勉强维生,也被剥夺了恋爱和结婚的权力,最后Imran不仅活了下来(虽然还有肝炎在治疗),也有了同为贫血患者、相亲相爱的女朋友,还投身于贫血患者的慈善事业,算是有了光明的未来。可是这个inspiring的故事背后,又有多少仍在苦苦挣扎的印度Thalassemia患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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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拜托了别宠我》居然都拍到第四部了,虽然只是短剧,但到第四季也说明这剧后劲很大啊!前三季都是古代篇,当初看到女主回到现代,还以为就结束了,现在第四季又来到现代篇,算是重头开始啦,这个不会现代篇再来个三季吧如果说前三季是一一在古代的冷宫限时生活,感受了书中的世界故事,那第四季就是男主在现代的限时圆梦生活,因为执念穿越到现代,男主是为了爱,大内总管也是为了忠心。相似的点是,无论是古代还是
真没想到《拜托了别宠我》居然都拍到第四部了,虽然只是短剧,但到第四季也说明这剧后劲很大啊!前三季都是古代篇,当初看到女主回到现代,还以为就结束了,现在第四季又来到现代篇,算是重头开始啦,这个不会现代篇再来个三季吧如果说前三季是一一在古代的冷宫限时生活,感受了书中的世界故事,那第四季就是男主在现代的限时圆梦生活,因为执念穿越到现代,男主是为了爱,大内总管也是为了忠心。相似的点是,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不完成任务,被抹杀的都是女主。一一写这本书真是得罪谁了呢?在现代看到书官,有种套娃的感觉,如果说古代是书中世界,这现代看起来不会是又一层的书中世界吧,不然为啥会有书官,要不就是平行时空的书官世界。最好余生有你最坏余生记忆里有你一一没料到,余生短暂有他,余生记忆里失去了他。不划算啊!重启读档的只有女主,但初遇的台词和古代一模一样,突然又想到那句,记忆可以失去,但情感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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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开疆拓土都免不了流血冲突,中国能从三代以前的中原部落发展到如今的版图,不知驱逐了多少民族,流了多少血,要知道现在中国是五十六个民族,仅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祖上,就可以说都和汉族有过流血冲突,遑论那些被灭族灭种,被逐往现今中国周边邻国以及被汉族吸收了的民族。中国版图上除了中原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少部分算是汉族传统居住地,其他,西部陕西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北部蒙古东北三省,南部湖南湖北江西
自古以来,开疆拓土都免不了流血冲突,中国能从三代以前的中原部落发展到如今的版图,不知驱逐了多少民族,流了多少血,要知道现在中国是五十六个民族,仅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祖上,就可以说都和汉族有过流血冲突,遑论那些被灭族灭种,被逐往现今中国周边邻国以及被汉族吸收了的民族。中国版图上除了中原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少部分算是汉族传统居住地,其他,西部陕西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北部蒙古东北三省,南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广东云南四川贵州,东部浙江江苏福建台湾,哪个不是由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汉人征服得来的,征服征服,不动刀枪不流血能让这些地方的原住民服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不仅是文明的历史,也是战争的历史,除了逐鹿中原的内战,多得是向外开疆拓土的对外战争,哪有什么正义不正义,有的只是成王败寇,你们有能力在弹幕里去怜悯印第安人,甚至认为剧中开篇印第安人杀人是美国人在污蔑。。。我满脑子问号= =哪那么多圣母婊,屁事真多,也没见你们去怜悯那些入侵中原同时也在被中原入侵的周边蛮夷啊,印第安人被入侵就能被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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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院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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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咩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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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阿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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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系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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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咩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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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阿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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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3.800 --> 00:04:14.391
佢系KING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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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KING呀?玩大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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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赶住要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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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吱吱歪嘅!洗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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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礼后兵!我呢赌波出名系公道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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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赌现金,赊借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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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虽然剧情老套,jump scare桥段过多,以至于故事发展脉络在前30分钟就模糊出现了,但这并不是它不好的原因,不能因为恐怖片常用的套路和手段就嫌弃他,这个类型的片要创新新的惊吓手段太难了,几乎每个观众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种应激机制,自然而然对恐怖片产生审美疲劳。所以,作为一名恐怖片爱好者,除了个别极为烂俗,粗制滥造的番茄汁片,对于每一部恐怖片,我都“不带脑子”,就是不去预想情节,跟着故
首先,虽然剧情老套,jump scare桥段过多,以至于故事发展脉络在前30分钟就模糊出现了,但这并不是它不好的原因,不能因为恐怖片常用的套路和手段就嫌弃他,这个类型的片要创新新的惊吓手段太难了,几乎每个观众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种应激机制,自然而然对恐怖片产生审美疲劳。所以,作为一名恐怖片爱好者,除了个别极为烂俗,粗制滥造的番茄汁片,对于每一部恐怖片,我都“不带脑子”,就是不去预想情节,跟着故事的节奏去看,不去与其他影片做对比,不去分析故事的合理性。因为恐怖片啊,是拿来吓到自己才好看的啊,带着防御机制,在精神上全副武装,那怎么能get到惊吓点?好好放松下来,恐怖片是我觉得最能解压的类型片,因为它不用符合逻辑,可以天马行空的放大人们对于恐怖的幻想和理解,摆上加冰的肥宅快乐水,拉上窗帘,拿出零食,舒服的把身体陷于沙发里,看着影片里被吓得魂不附体的主角们,发出会心一笑,这才是恐怖故事的初衷啊,带来惊吓过后的刺激与快乐。
PS:我越看越觉得这个妹子是不是和科洛莫瑞兹有亲戚关系,这脸有时候感觉真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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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弹幕呢,大多人都觉着无聊? ??。其实影片开头那一番话,蛮有道理的。
大概就是心净则国土净吧。
物欲横流,野兽都市。
休提那些人,休提那些是。
回去我也不得安宁啊!还不如在这里呢。
其实我现在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去处。
不要耍小聪明,不要???觉得投机取巧是件好事情。
虽然剧情有些乌龙和狗血,但是那个年代,的确
睇弹幕呢,大多人都觉着无聊? ??。其实影片开头那一番话,蛮有道理的。
大概就是心净则国土净吧。
物欲横流,野兽都市。
休提那些人,休提那些是。
回去我也不得安宁啊!还不如在这里呢。
其实我现在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去处。
不要耍小聪明,不要???觉得投机取巧是件好事情。
虽然剧情有些乌龙和狗血,但是那个年代,的确透露这自由和希望。
猫??一个二十世纪的陈旧论,凭什么判断二十一世纪的情况?
我看二十一世纪的恐怖程度是不亚于二十世纪的。
那都是骗人的鬼话。
还是庄园主过得最舒服!
要不然就是复式楼或者小区里的独栋别墅。
哲学的贫困。现在的问题的确不在于解释。而在于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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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看bcs,到第二季第六集,终于把一直以来对Jimmy的偏爱放下,开始冷静客观的看待这个人物。客观的说,chuck对Jimmy的很多看法是成立的,Jimmy无视规则,总想抄近路,是个十足的投机主义者。可偏偏律师这个职业,非常重视规则和程序,Jimmy可以用他的小机灵和能力游刃有余,可他始终是在灰色地带游走,不知道哪天就会失手。正如《绝命毒师》一样,这里塑造的也是一个双面的主角,不过在bcs里
重看bcs,到第二季第六集,终于把一直以来对Jimmy的偏爱放下,开始冷静客观的看待这个人物。客观的说,chuck对Jimmy的很多看法是成立的,Jimmy无视规则,总想抄近路,是个十足的投机主义者。可偏偏律师这个职业,非常重视规则和程序,Jimmy可以用他的小机灵和能力游刃有余,可他始终是在灰色地带游走,不知道哪天就会失手。正如《绝命毒师》一样,这里塑造的也是一个双面的主角,不过在bcs里,有了chuck的衬托,反而凸显了Jimmy重视感情的那一面,加上他的性格非常讨喜,有时候往往让我们忽视了他在法律边缘游走的事实。
bcs能够产出真的要多亏了bb的成功,平心而论bcs的故事线并没有多么跌宕起伏,没有杀人没有毒品没那么刺激,第二季大部分时间都在讲没那么精彩的职场故事,然而正是这样的细心描绘,无数细节的隐喻,无数精巧的摄影视角,让我们离无限贴近人物成为了可能,我们有足够的空间去揣摹人物,感知到他的挣扎努力和转变。
第二季作为承上启下的铺垫,做的非常仔细而优秀,太多细节的递进让Jimmy变为soul几乎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Jimmy努力过,Kim努力过,Jimmy为了让Kim开心进了大律所,Kim以自己的工作为Jimmy担保,结果是Jimmy无法忍受律所的条律,Kim失去老板信任回到地下室贴发票,这一段多像《麦琪的礼物》,两个人为了彼此牺牲,结果却没那么好。
从Jimmy第一次进入他的大办公室,非要按下那个贴着「禁止按下」的按钮开始,我们就能看到他的性格,自由散漫,无视规则,不让做的事偏要做做看看后果,能抄近路干嘛不走?同时他的灵活应变和人际交往几乎也是天才级的,看看他先是收买公车司机,然后在公车上的一番声情并茂的讲说:“请把我当成你最信赖的侄子吧,让我来帮你这个忙。”以及后来那个专业水准的广告:where is my money!让我们一起庆幸幸亏Jimmy是个律师,幸亏他心地不坏,不然放到中国,他不是卖假药的就是骗老人钱的,说不准还能把公司做到上市。
第一季中老麦曾说:“我见过好罪犯和坏警察,垃圾律师和高尚的小偷,你可以站在法律的任意一边,你现在已经是一个罪犯了,做好人还是坏人,你自己来决定。You're now a criminal,good one,bad one?That's up to you.”我认为这几乎就是bcs的核心,它讲了一个好的罪犯的故事,而且是罪犯为何成为罪犯,好又好在哪里。这部剧真的是天时地利人和,如果不是bb里soul这个人物之厉害,我们会如此有耐心的看一个普通滑头男人的日常吗,或者说会有足够的资金把他这么好的呈现出来吗,且看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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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年,王晶老爸王天林给电懋拍摄了国语片《宝莲灯》,主演是大美人尤敏(后来下嫁富商息影,却是年仅六十即离世),她反串刘彦昌,而林翠反串沉香,葛兰饰演三圣母,值得一提的是,葛兰的丈夫是尤敏老公的哥哥,妯娌同框出演,但其实尤敏是拍完《宝莲灯》才结婚。另外,尤敏还在严俊版《梁山伯与祝英台》里演过祝英台,而李丽华反串梁山伯。
为什么
64年,王晶老爸王天林给电懋拍摄了国语片《宝莲灯》,主演是大美人尤敏(后来下嫁富商息影,却是年仅六十即离世),她反串刘彦昌,而林翠反串沉香,葛兰饰演三圣母,值得一提的是,葛兰的丈夫是尤敏老公的哥哥,妯娌同框出演,但其实尤敏是拍完《宝莲灯》才结婚。另外,尤敏还在严俊版《梁山伯与祝英台》里演过祝英台,而李丽华反串梁山伯。
为什么那些年流行反串呢?“罪魁祸首”是李翰祥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凌波反串梁山伯之后,跟风反串就停不下来了。
黄梅戏。
居然没认出肥姐。原来是被沉香两兄弟打死的衙内恶少!
哮天犬是红色走狗,是不是在影射啊?
林黛一人分饰母子两角,倒也是区别明显,但圣母的扮相并不惊艳,反串沉香也不俊俏过人。
反倒李菁的灵芝仙姑好美。
而郑佩佩反串的刘玺存在感不高。尤其中年胡子扮相觉得好假。
本片将反串进行到底,刘玺、沉香、恶少,还有沉香的好伙伴秋儿都是反串(扮演者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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