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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尔罗斯第三集Some Hope看完,舒了一口气:老梅尔罗斯带来的密不透风的沉重压力终于开始变弱破碎了,而帕特里克也并不是通过与世界和解或者妥协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的安宁,他尝试着开始做自己,而不是继续做父亲的复制品。
第三集的设定就非常有意思,全集几乎都围绕着一个上流晚宴展开,从筹备到结束。梅尔罗斯即使堕落了也还是上流人士,能与英国公主同桌,但是度过了八年与毒瘾和抑郁抗争、时刻在父
梅尔罗斯第三集Some Hope看完,舒了一口气:老梅尔罗斯带来的密不透风的沉重压力终于开始变弱破碎了,而帕特里克也并不是通过与世界和解或者妥协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的安宁,他尝试着开始做自己,而不是继续做父亲的复制品。
第三集的设定就非常有意思,全集几乎都围绕着一个上流晚宴展开,从筹备到结束。梅尔罗斯即使堕落了也还是上流人士,能与英国公主同桌,但是度过了八年与毒瘾和抑郁抗争、时刻在父亲的阴影下挣扎的帕特里克已经和周遭格格不入。
对幼年帕特里克并没多大善意的布丽基成为了伯爵夫人,但是也不得不忍受丈夫的出轨、其他贵族的鄙视和平民父母“不得体”的举动,在本集中,她和帕特里克两条线相辅相成,最后终于没有妥协,逃离了让他们痛苦的生活。
对比第二集的结束,帕特里克想通过母亲和其他大人逃离父亲,但是深夜时分却依然只能蜷缩在门口父亲投下的阴影中,满心恐惧听着父亲威胁他要把他撕碎;布丽基和恋人约好逃离无望的情人,但是恋人失约,她只能拎着箱子一个人回去。
帕特里克和已嫁为人妻的前情人朱莉亚在晚宴后偷情,正好也撞破了布丽基和丈夫的家丑,最后,布丽基愤然离家,帕特里克半途而废,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沉重的过往开始出现能让帕特里克喘息的裂缝,他忽然明白自己不能重蹈覆辙,拿起摔碎的酒杯时的闪回也不能再让恐惧攫住心灵。
晚宴结束,帕特里克遇到了曾经卖毒给自己而如今被上流社会邀请来演奏的音乐家,和他分别后,又是晚宴时坐在身边体贴细心的玛丽,最后,他向黑暗中的水池扔进了一根树枝,笑了起来。
大概这就是帕特里克和过往的告别吧,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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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万合这部算比较大的制作期待值比较高,所以挺失望,有脑洞有创意有万合特点,剧本框架和设定不错,但没有玩好,跟之前几部剧有同样毛病,而且玩的有点低幼像给小朋友看的。造型不伦不类不好看减分,特效和动作刚看起来比起同期同类型作品还算不错,但到了后面水准下降,40集的剧本硬要拍成五十多集是最大的败笔,万合居然也学了拖戏注水的毛病,这点最让人失望。白客依旧搞笑,但缺个捧哏,张亮不擅长搞笑捧不起来,几个
对万合这部算比较大的制作期待值比较高,所以挺失望,有脑洞有创意有万合特点,剧本框架和设定不错,但没有玩好,跟之前几部剧有同样毛病,而且玩的有点低幼像给小朋友看的。造型不伦不类不好看减分,特效和动作刚看起来比起同期同类型作品还算不错,但到了后面水准下降,40集的剧本硬要拍成五十多集是最大的败笔,万合居然也学了拖戏注水的毛病,这点最让人失望。白客依旧搞笑,但缺个捧哏,张亮不擅长搞笑捧不起来,几个小弟也不行,只有公主还有些效果,还是需要有个孔连顺这样的角色,包大人倒是有不少笑点不过跟白客的角色不在一条线上。女主是复杂的人设苍白的刻画,陈都灵演技还嫩也无法给苍白角色添色比较花瓶。另外两个女性角色倒是稍微丰满些。道具挺用心,服装化妆浮夸不伦不类还不好看,质感也差有种景点里租来拍照的衣服的感觉非常减分。最后强行用设定把女主写死,煽情太刻意,逻辑问题也比较多,想煽情首先得减少逻辑问题才能让人入戏,要么就别煽情得那么用力过猛,减少一下苦情戏篇幅。三星支持原创和创意,如果不是注水其实可以加一星鼓励,还是希望能看到更多万合的创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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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就是反派腹黑到底不行吗?
张新成的扎个小辫顶张帅脸演技绝对能顶起来
一个帅逼反派想想都迷人
女主找个真丑的不行吗?
像任素汐一样的女演员内娱很难吗?
男主就是反派腹黑到底不行吗?
张新成的扎个小辫顶张帅脸演技绝对能顶起来
一个帅逼反派想想都迷人
女主找个真丑的不行吗?
像任素汐一样的女演员内娱很难吗?
要这些多此一举的旁白是侮辱观众智商吗?
推理悬疑能拍成农村企业集团装x内斗也真有你的
原著就是层层铺垫到最后让人惊叹人性的黑暗
改得在外在调性和内核全无 你还要点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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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将夜》、《大江大河》的完结,我以为我要进入剧荒期了,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了一只林依晨!即便《恶作剧之吻》已经过去那么多年,她身上的可爱气息一点没减,年近40岁,演起17、8岁的少女来不但毫无违和感,甚至还令人想捏一捏她的脸!今天要和大家说的,是林依晨的新剧《小女花不弃》。
随着《将夜》、《大江大河》的完结,我以为我要进入剧荒期了,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了一只林依晨!即便《恶作剧之吻》已经过去那么多年,她身上的可爱气息一点没减,年近40岁,演起17、8岁的少女来不但毫无违和感,甚至还令人想捏一捏她的脸!今天要和大家说的,是林依晨的新剧《小女花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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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添丁这个人因为有台湾版的武侠小说(没有看过只知道书名),所以一听就想到了。一上来廖添丁的母亲就被日本人强奸不遂,于是遭到残忍杀害。小廖添丁居然就单人匹马去找日本人复仇,满满的抗日神剧的觉,原来台湾也有抗日神剧,而且早而有之。导演蔡扬名,儿子是蔡岳勋,就是《痞子英雄》的导演。老子英雄儿好汉,导演的儿子也每多做了导演。小志当时正是红塌半边天的年代。
廖添丁这个人因为有台湾版的武侠小说(没有看过只知道书名),所以一听就想到了。一上来廖添丁的母亲就被日本人强奸不遂,于是遭到残忍杀害。小廖添丁居然就单人匹马去找日本人复仇,满满的抗日神剧的觉,原来台湾也有抗日神剧,而且早而有之。导演蔡扬名,儿子是蔡岳勋,就是《痞子英雄》的导演。老子英雄儿好汉,导演的儿子也每多做了导演。小志当时正是红塌半边天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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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看看,这部剧有多少大明星。黄秋生,饰演刀剑双绝阎铁心。刘松仁,饰演狂诗绝剑关玉楼。董璇,饰演玉女神医扁素问。陆毅,饰演杀手之王平常。李冰冰,饰演侠姬凤来仪。范冰冰,饰演楚湘湘。李小璐,饰演乐千千。陈冠希,饰演谢家麟。林子聪,饰演东锅仁。郑晓东,饰演风一阵。双冰哎,在一部剧里看到很难得啊,然后觉得董璇好好看啊,那个神医演得真好啊。还记得原本风一阵 (感谢评论提
让我们看看,这部剧有多少大明星。黄秋生,饰演刀剑双绝阎铁心。刘松仁,饰演狂诗绝剑关玉楼。董璇,饰演玉女神医扁素问。陆毅,饰演杀手之王平常。李冰冰,饰演侠姬凤来仪。范冰冰,饰演楚湘湘。李小璐,饰演乐千千。陈冠希,饰演谢家麟。林子聪,饰演东锅仁。郑晓东,饰演风一阵。双冰哎,在一部剧里看到很难得啊,然后觉得董璇好好看啊,那个神医演得真好啊。还记得原本风一阵 (感谢评论提醒,错认成冠希哥了)应该跟扁素问在一起的,然而,因为某种xx导致只能跟乐千千在一起。。。印象深刻啊。。。最后结局真是悲惨啊,不知道是幻想还是真的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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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不好说。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
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
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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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有的风驰电掣、有的力大无穷、有的小巧玲珑、有的健硕无比。所有猫科动物,无论体型大小都拥有着非凡的技巧和能力,能够征服全球的各个角落。
猎豹是陆地上速度最快的动物;锈斑豹猫是世界上最小的猫科动物;西伯利亚虎在天寒地冻的森林里徘徊;长尾虎猫能够准确无误的判断距离;雪豹是最孤独的猫科动物,它征服了海拔最高的山脉
它们有的风驰电掣、有的力大无穷、有的小巧玲珑、有的健硕无比。所有猫科动物,无论体型大小都拥有着非凡的技巧和能力,能够征服全球的各个角落。
猎豹是陆地上速度最快的动物;锈斑豹猫是世界上最小的猫科动物;西伯利亚虎在天寒地冻的森林里徘徊;长尾虎猫能够准确无误的判断距离;雪豹是最孤独的猫科动物,它征服了海拔最高的山脉,喜马拉雅山;蜂蜜是一只做了母亲的非洲花豹;美洲狮:生活在最南方的猫科动物也叫非洲金猫;由于栖息地流失,人类狩猎,外加猎物减少,这些原因导致西班牙猞猁数量骤减,因为成为了世界上最稀有的猫科动物;一生都在水域周围活动的渔猫;统治着森林的虎猫;最神秘莫测,最难懂的孟加拉虎;美洲最小的猫科动物,智利山地的南美虎林猫它们在树丛中猎食飞蛾;豹猫是哥斯达黎加丛林中最常见的猫科动物,但是人类极少见到它们的身影,豹猫拥有可完美伪装的皮毛,能在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非洲野猫分布在非洲各处,从摩洛哥到南非;黑足猫很小,体重不超过一千克,一只狮子的体重是它的200倍;还有加拿大猞猁、短尾猫、兔狲等等40种不同的猫科动物。
即使地球上的猫科动物正在减少,也有在为了保护它们而做出努力的人类。人们为欧洲野猫建立了大型庇护所,科学家们不畏严寒,帮助濒临灭绝的西伯利亚虎。想要猫科动物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存活下来,我们只需要留给他们一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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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部电影的剧情很糟糕,很杂乱,演员的颜也不属于我喜欢的那种,但是这里面所诠释的“爱情”我还是很喜欢的。
这部电影应该算是描述了三段爱情吧,第一是石先生和石太太的爱情。不知道当初石先生娶石太太的理由是什么,但是石太太的财富却成为了葬送他们爱情的坟墓。只是最后在石太太的努力下,又活过来了。第二是石先生和梁丹妮,婚外情,却从新鲜时期的恋恋不忘到后来的相忘江湖。最后一段则是李非凡和梁
其实这部电影的剧情很糟糕,很杂乱,演员的颜也不属于我喜欢的那种,但是这里面所诠释的“爱情”我还是很喜欢的。
这部电影应该算是描述了三段爱情吧,第一是石先生和石太太的爱情。不知道当初石先生娶石太太的理由是什么,但是石太太的财富却成为了葬送他们爱情的坟墓。只是最后在石太太的努力下,又活过来了。第二是石先生和梁丹妮,婚外情,却从新鲜时期的恋恋不忘到后来的相忘江湖。最后一段则是李非凡和梁丹妮,从演戏到真爱。
其实这部电影中不难看出,男人的爱情附加了他太多的东西,而女人的爱情就只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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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从众的人~所以每次看完一部电影都会先看看大家对这部电影的评价。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部电影在豆瓣评分6.8,在我这里却像露易斯欧迪玫瑰一样,清新美丽又高雅迷人。
可能是职业原因,从事服装行业,所以热衷时尚。生活中很多人会像女主的朋友、Dior的主管一样发出疑问,花那么多钱买一件不需要的、没有场合穿着
我是一个从众的人~所以每次看完一部电影都会先看看大家对这部电影的评价。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部电影在豆瓣评分6.8,在我这里却像露易斯欧迪玫瑰一样,清新美丽又高雅迷人。
可能是职业原因,从事服装行业,所以热衷时尚。生活中很多人会像女主的朋友、Dior的主管一样发出疑问,花那么多钱买一件不需要的、没有场合穿着的高定究竟是为了什么?其实电影里也并没有说的很明确~女主的回答是:“it’s a dream”但电影的暗线其实也有告诉我们,“it had been seen”
善良幽默又朴实勤劳的女主虽然内心柔软充满光,但现实里并不起眼。在战争中失去丈夫的她一直以替人做针线和清洁为生。生活千篇一律毫无波澜。直到某一天她从傲慢的雇主那里看到蒙田大道Dior的一条高定裙子,彷佛点亮了她的生活这条裙子让她整个人都在发光。从此以后,她有了一个梦,就是拥有一条Dior的高定裙子,并为此不断努力。
这部电影立意在于梦想,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想法在一个普通女人身上一下一下像制作一条高定裙子一样被实现——“这不是缝纫,这是在制造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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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些很细腻含蓄的描写细节,这个剧细细去品味每一个眼神动作都无声传递着无法诉说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