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吴明美,那个年代,女人没有生育权,做个流产都得老公签字,单位或者街道开介绍信。就算是受害者,别人的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你,自己亲妈都说“我闺女要是敢未婚先孕,我非把她打出去不可。”以后也不容易嫁人了,而那个年代,女人不嫁人是天理不容的,尤其她还有个哥,家里怎么能容得下她?看看稻花的下场,知道她未婚先孕她爹差点没把她打死,连家都回不去。
再说说陈宝顺。陈宝顺刚开始看确实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实人,左手残疾,还没啥文化,给孩子起个名都费劲。但老实人也好色,他要不是贪图吴明美的美色,会被吴明美骗得团团转吗?他要是找个嫁不出去的丑姑娘,哪有这么多事?色字头上一把刀,事出反常必有妖,自己几斤几两不清楚吗?到后来吴明光结婚,吴明美彻底爆发(感觉她应该是产后抑郁症了),陈宝顺当众打了她一巴掌。哥俩的对话可以看出,陈宝顺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性格极端,骨子里并不老实,说绝对不会离婚,耗也要耗吴明美一辈子,打也要把她打服了。如果陈队和赵春雷把事情真相告诉宝顺,孩子不是他的,估计宝顺得把吴明美打死。
其实陈宝顺和吴明美也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如果吴明美但凡懂点性教育,能买到紧急避孕药,或者能够顺利打胎,周围人的观念没有那么落后封建,她又怎么会搭上自己后半辈子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陈宝顺又怎么会给人喜当爹?不过那个年代强奸犯能判死刑,点个赞??。
时代在进步,社会也在进步,对女性也越来越宽容。子宫在女性身上长着,女性对生育拥有绝对的自主权。男性也会少些像陈宝顺一样的受害者。现代女性虽然还没有土地所有权,但好歹可以自己买房了,有房就有自己的容身之所,就别必要委曲求全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