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是基于真实事件,但与新闻报道包括导演本人的纪录片相比,其实还是能看出很多艺术加工的痕迹。真实事件中的杀戮平民更接近于一种娱乐方式,而在片中却将其呈现为一种工作方式。片中事件的主导者——中士选择杀戮的策略完全是基于实用主义,他经验丰富,明白如何高效地工作——只要绕过几条恼人的规则即可。而他手下的那些兵们,所要做的是说服自己服从中士。在与Briggman的闲谈中,Rayburn提出了“良心子弹”的概念——18世纪行刑队处决间谍时,会给任意一支步枪装上空弹,这样枪手在开枪时便不再犹豫。这种心理还蛮奇妙的。当扣动扳机必然造成一个人的死亡时,枪手会非常直观地觉得,是自己的行为导致了这个人的死亡。而当扣动扳机有n-1/n的几率造成一个人的死亡时,枪手便意识到是那个给枪装上实弹的群体决定了这个人的死亡。进而,他会觉得自己并没有责任。国内常说的“军人的天职是服从”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一方面这是一种管理方法,另一方面当一个人不认为自己能做选择,那么自然也会认为自己不必承担做选择的责任。Rayburn最后被逮捕、押解时,对偶遇的Briggman喊道,“他们说我是谋杀犯,你敢信吗?你肯定不这么认为的,对吧?”与其说是在抨击美军杀戮平民的行为,我觉得导演更像是在批判军队本身。p.s.Briggman的演员还是演得不错的,表现出了一个莫名其妙参了军的傻白甜,面对杀戮行为的摇摆与挣扎,以及在群体内感受到的恐惧与不安。另外,其实我觉得Rayburn也相当可爱。就明知道他是个屌人,但还是感觉他是个天真烂漫大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