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典型的美式青春剧,里面青春剧该有的元素一个也没少,但是剧本和节奏却一点也不拉胯,而且在一些小创意上也十分讨喜。
我是一个喜欢重金属的人,但是我的家里不怎么支持,因为我总是惹祸,但是万幸我有一个好哥们,还好他会打鼓,我们组了一个乐队。
我们想参加比赛,但是只有我们两个怎么感觉却点什么,啊!少一个贝斯,于是我们招了一个贝斯。
形象OK,技术OK,那就看一下台风吧。我屮艸芔茻!砸东西啊,这可不行。
兄弟提议把自己的女朋友带进来,不知道红颜祸水嘛!反正我是不同意,无论是去他们教室闹还是在他面前闹我都不同意。
我闯祸了,我被关进精神病院了,但是这里的医生竟然说我是正产人,不过我好像还是参加不了比赛了。
兄弟来救我了!我们赶上比赛了!虽然最后我们不是第一,但,观众心里我们就是冠军。
其实第一个贝斯手出场的时候我以为他们会接受,毕竟技术、形象都实在是太好了,虽然砸东西,但这在重金属、死亡里面不是常事么,别说他们朋克都砸,但是没想到主唱竟然拒绝,尤其当看到导演竟然想到用大提亲来代替贝斯的时候更是惊喜感满满。可没想到主唱竟然以红颜祸水给拒绝了。
而当最后的时候他们的造型简直让我眼前一亮。主唱虽然还是叛逆的发型,但是却没有了以往标志的浓妆,而 埃米莉 却一身哥特颠覆了之前的感官。他们的歌,虽然唱的是残酷的刑具,但是和形象结合起来,有了一种挣脱束缚的感觉,在加上视觉的感官,虽然束缚无处不在,但是最起码当下他们是让人羡慕的,羡慕他们拥有了短暂的自由。
也许反叛,自由很容易,但是他们没有因为反叛而变的很糟,就比如凯文没有背叛埃米莉,就比如 亨特 知道自己办错事了事,没有由着性子去参加比赛,而是听了父亲的去了精神病院。
反叛但不混沌,追寻自我但不肆无忌惮。在束缚中寻找自我,在规则中抓到自由。
这也许就是本片的最大亮点。
我们叛逆,我们不乖,我们自我,但我们也善良,我们忠诚。
虽然我们是一群普通人,但是我们拥有摇滚的青春,我们唱着金属的歌,我们也热爱朋克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