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內刷了兩次Gravity,一次imac 3D,一次普通3D。對影片的整體,我感覺TIME的讚美是最到位的“Gravity shows us the GLORY of cinema's future”,glory和cinema這兩個詞都準確。一方面,該片在技術上毫無疑問是封神了,另一方面,該片的偉大確實是必須要在戲院(cinema)看才能體驗。不要說看DVD或下載,光是對比普通3D和IMAX3D已經不同。我第一次看imax 3D幾乎是張著嘴巴走出來的,比看阿凡達還震撼。但第二天去普通3D影院看,刺激感已經退化了不少,但好幾個重要的戲劇點,衝擊力還是在,證明這片子雖然并不耐人尋味,但出色的特技和緊湊的節奏還是非常耐看。在imax的時候,戲院里沒什麼人,可以專心看片。今天看普通3D,前面人頭攢動,我都是得閒觀察了觀眾的反應,看到所有人都被前面的大螢幕牽動,完全的投入到電影之中,作為一個有電影夢想的人,真是很感動。一句話,這絕對是2013年最值得去imax體驗的大片。
有人痛苦于技術進步,但我覺得馬丁西科塞斯的態度才是真正的電影人的態度,技術的發展與否不是大部份電影導演能控制的東西,他們的本分應該是運用當下的技術,包括新技術,去創新的為自己的電影內容服務。電影的鏡頭運動可能創新已盡,但鏡頭的運用的創新,其可能卻是無窮無盡。Gravity在電影院裡展現出的巨大魅力,正是來自技術的創新。導演對新技術的運用,實現了一個大曾經無法實現的夢,讓我們體驗了以前無法體驗的奇境。而觀眾對這種奇境的認可和追捧,勢必推動電影的創新,這種“技術──作者──觀眾”的良性關係,就是Gravity展示的Glory of Cinema‘s fu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