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76年的作品,很容易讓我想起桂導在80s年代的作品,尤其是《邪》系列與《飛尸》(雖說飛尸的導演不是他,但風格很像,況且劇本有他的參與)。這部不到90分鐘的戲,情節倒基本完整(唯有一處:女主陳太被田青叔飾演的混混侮辱並受到囚禁,逃出來後,開始變了一個人,可能是轉折有點過於唐突,我當時並沒有很快反應過來)。隨著自殺的“順利結束”,留下的紅衣成為復仇的象征。
那不得不提的是:首先王俠叔的演技真不錯,另外肯定也有導演及其其他工作人員的功勞,尤其是台詞部分:“只要你肯動腦筋,滿街都是錢。”這句話尤其印象深刻,雖然諷刺,但是多少反映著些社會現實:單純的人容易上當受騙,陳太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嗎?從一開始王叔從報紙上得知陳太喪夫的消息,順著地址找到她家,好心好意送給陳太一筆錢,後來又三番兩次撞到她,還好心建議她開個賬戶、把錢存進銀行。結果那1萬5千元還沒進銀行大門,就被王叔掉了包。這前後的反差,連我也沒想到,明明是同一個人,但好像又不是同一個人,該選擇相信誰?
關於陳太的悲劇還未就此結束,失落的陳太剛從救濟署領到的救濟金又被另一幫混混給搶走了,這次一位打扮時尚的女士又主動上前“噓寒問暖”,請陳太到家中休息,有了上一次的反差體驗,作為旁觀者的我,是沒有選擇再相信的。也許我沒有陳太單純,而她選擇了再次相信善良,結果她被下藥,被王青叔飾演的混混給騙了身體。這還不算噩夢的結束,她還要被迫淪為妓女,她不肯,就被針扎。
好彩的是,她當晚就順利地逃走了。其實那時,我在想,陳太也許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雖然陳上已經去世,但她還有房子住,還有救濟金領,另外她還可以找到工作。但從那次逃出來後,她選擇了另外一條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不太清楚這是編劇司徒先生的意思,還是也有桂導的想法在裡面。也許至少來說,劇情照這麼發展,桂導是不反對的。
按常理說,在連續遭受到重大的生活打擊後(被騙錢和騙人),陳太應該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去修復,去接受身體和心理的治療。但這些她都沒有選擇去做,而是去棺材鋪要了一件紅壽衣。她的計劃是復仇,而代價是犧牲自己。
圍繞全片的一個命題:懲罰。這是我個人認為,其實好像在桂導很多的片子裡,都有關於這個話題的探討。這部戲裡,有餐廳的顧客說:法律雖然有其漏洞,但報應不會,只是時辰的問題。陳立品奶奶飾演的角色說:冤冤相報何時了,冤家宜解不宜結。這就代表對這一話題不同的觀點,我想桂導也給出了他的答案。如果這個世上報應真的靈驗的話,也許會少很多各種各樣的醜聞悲劇。但我也想,也依然會有那種不見棺材不落淚的奇葩人,結果落得個死無全尸的下場。而像汪禹飾演的小林算是徘徊在犯罪邊緣的人(雖說他也是犯罪集團中的一個),他還有良知,也懂得回頭是岸,所以鬼也許寬恕了他。世人千萬種,真假難辨,能做的,就是堅守自己的良心。
"Ghosts have never been proven to exist or take revenge. The story is completely fabled but meant to direct people away from evil thoughts and deeds."(桂導,有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