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本身就不多评论了,但我想说的是这部电影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反感!
从任达华坐着车去看徒弟,镜头特意给了福田口岸那个路牌一个强调,我就感觉不太对劲。果然,前半部分展现的香港,是繁华又整洁,温馨又博爱的天堂,一跨过深圳河,整个城市就变得脏乱差。突然出现的深圳人一脸阴险凶恶,见到盲人第一反应是把人家的导盲犬偷去准备卖去狗肉节!
拜托,我承认深圳的确有坏人,但就算是坏人也不会这么傻,这么好品相的拉布拉多,就算偷了也不至于拿去卖肉啊!要这么编,直接把这个盲人绑了去卖肝卖肾不是更值钱?香港电影一定要抓紧所有机会丑化大陆吗?大家DNA这么接近,为啥你那里有爆棚的人性光辉,我们就都是吃狗肉的人渣?!
我不是杠精,这是我近些年出入香港无时无刻体会到的深深的恶意。即使是一部想来大陆扪金的商业片里,也很容易立刻嗅出这股习惯性的恶意。持着这种“同胞不如狗”的态度拍出来的电影,即使得了奥斯卡奖,在我看来还是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