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所建立起来的观感就是,说它抢银行,它关注的却是四人组里“最不起眼”的角色Driver;说它是个飙车戏,然而实际上因为音乐元素,飙车的刺激感又被冲淡了……很难讲这种混合是否算成功,因为的确看来新鲜又刺激。但我觉得它在任一方面单独来看都相当不足。
倘若我为听歌而去看,尽管音乐很饱满,实则除了“Bell Bottoms”“Tequila”等两三首强情节关联的歌外,没有一首不是被环境音和后期折损的,又何谈被安利呢?
在主线上,电影试图让我们把视线放在baby自身的核心冲突上,故而建立了飙车枪战黑帮vs爱情亲情音乐之间的冲突模式,赖特并没有给这种冲突以强大的说服力,意即当我沉浸入男女主角的爱情的时候,我感受不到女主角被卷入纷争之必然性。在“抢劫邮局结束”这个不恰当的地方设定男主角反水,显得很突兀且拙劣。或许是类型/反类型思维先行的原因,许多情节只是为设置而设置。
赖特几乎放弃了这个故事深度上的任何可能性。这部电影汇集了凯文-史派西、Jamie Foxx两个影帝,我们几乎看不到属于演员的发挥空间,人性的张力是被忽视的一环,人物的动机构建也并不完整。凯文史派西最后的一段,固然表象上精彩,“爱过”金句说得666,尽管这让人意料之外,但这种反转却拆卸了男主角baby人物形象最关键部分:他究竟是真善良,还是情义的奴隶。进而这让他的爱情也变得不再有说服力。
这部电影有着与音乐节拍一致的剪辑、动作编排,还有行云流水的长镜,整体混合多种类型元素,再加上什么库布里克表情等等或有或无的致敬梗,让我们有感受到赖特既有的风格和反类型的东西。赖特的音乐口味也很多样,民谣、爵士、重金属,倒是适合买一张原声大碟循环播放。
不过,这些让它看起来只是一部年轻的强娱乐性的片子。一定程度上说,它的确很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