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侯孝贤、《飞向太空》etc..:也许是由于色彩的差异在画面之内形成的区隔从而产生了一种“横向的景深”/或是背景和物件清晰的纹理/或是焦点不只集中在人物身上,也在其周围当中凝视着。此时画面内很多个 1?侯孝贤、《飞向太空》etc..:也许是由于色彩的差异在画面之内形成的区隔从而产生了一种“横向的景深”/或是背景和物件清晰的纹理/或是焦点不只集中在人物身上,也在其周围当中凝视着。此时画面内很多个要素都是会参与到电影的叙事建构当中的(相反的是《驴子巴萨特》:一个镜头是简约的,注意力只在一个点上做连续; 眼神清晰的捕捉到了从画面局部出发的一条变化轨迹, 并以此横向的做镜头联结)。因此前者单个画面内容是丰富的,观看的趣处也在于此。 2?《漫长的告别》中距离的景别的意义更多是对注意力的分散,可以从趋于一致的色调和错乱的线条中得出。就如混杂的声效、剪辑的漫不经心一样(镜头四周的边界线似乎也消退了),不会让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和集中在某一点上,而是使你的意识发散,进行无意识的漫游。 // 3?功能性的,通过改变景别的大小对观众的感知做调整,比如过渡镜头.. 4?与固定镜头捆绑在一起;主流好莱坞的使用。从比利怀尔德 到 托尼斯科特 到诺兰。此时镜头被赋予了一种向前流动的力,甚至是被驱赶的(取决于速率),所以它有较高的叙事效率。 5?刻画性,景别完全的服务于对人物对情景的刻画。但因为景别的使用是 指向性的-附庸于所指的,所以也失去了自由;观看是被迫的,缠绕在人物的神情/情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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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改编电影,一个首要问题是如何将三十万字的信息量取舍进两个小时以内(当然奥特曼绝不是对长电影露怯,我们都知道的是他有更好的办法),并且保留重要的特征,“美国”。
牵涉对比的东西,电影设立了通透而又模糊的空间:几乎是被玻璃包围的所有时间、“漏风”的墙(监狱、柱子、洞)以
文学改编电影,一个首要问题是如何将三十万字的信息量取舍进两个小时以内(当然奥特曼绝不是对长电影露怯,我们都知道的是他有更好的办法),并且保留重要的特征,“美国”。
牵涉对比的东西,电影设立了通透而又模糊的空间:几乎是被玻璃包围的所有时间、“漏风”的墙(监狱、柱子、洞)以及一些非正式的分界线(海岸线、森林线),摄影机在其中缓慢地穿透,和着一些叠化、变焦以及剪辑,边界的意识似乎松懈了。在同时存在两个或者更多空间的画内,我们总是随着马洛身处那个光线较暗的场所,感受着微微渗透进来的光线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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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欢钱德勒的原著,一个孤胆英雄最珍视的不是丰功伟绩而是那一点点可怜的情感,可抽丝剥茧后却揭示了他最珍视的东西最后也被夺走的结局。这代表了我长期以来的一种审美倾向,每次看到类似的故事情节都要忍不住哭唧唧。
我曾觉得老钱的书天生适合用来改编成黑色电影,看了《夜长梦多》却觉得不尽人意。人人称颂的鲍嘉在我看来除了
非常喜欢钱德勒的原著,一个孤胆英雄最珍视的不是丰功伟绩而是那一点点可怜的情感,可抽丝剥茧后却揭示了他最珍视的东西最后也被夺走的结局。这代表了我长期以来的一种审美倾向,每次看到类似的故事情节都要忍不住哭唧唧。
我曾觉得老钱的书天生适合用来改编成黑色电影,看了《夜长梦多》却觉得不尽人意。人人称颂的鲍嘉在我看来除了继承了原著马洛的俏皮话和耍帅之外,毫无马洛的气质:看似可以调侃一切,骨子里其实对自己信奉的价值比任何人都要认真,然后就是我自己脑补出的潇洒来去的体态和深沉的嗓音了——鲍嘉的形象和气质不符合以上任意一点。
到了Altman这版漫长的告别,我想Elliott Gould的形象气质嗓音是符合我对原著马洛的想象的,但Altman处理的手法确实出乎意料。这部里的马洛更像一个在70年代的嬉皮城市里漫游的异乡人,一切遭遇都像accident,他的视角跟随着摄影机移动进行着人间观察——而不像原著是背负着强大的宿命走向结局。
也正因原著的宿命感如此沉重,Altman最后让马洛一枪打死伦诺克斯竟然令我感到一种如释重负。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之前觉得怎么都找不到合适的演员去演马洛,是因为世界上本就不存在马洛这样的人。我们依然珍视马洛所珍视的义气,也明白马洛对情义的珍视在50年代会走向失败,那么在70年代在21世纪更会走向失败。钱德勒让50年代的马洛继续背负着这样的宿命默默走开,而Altman的马洛选择杀死自己50年代的宿命,转身一路小跳奔向70年代的混沌中,继续与潮人们抗衡,真是让人精神一振的的大胆尝试。
弱化故事情节的处理也很有意思,让我直接想到几十年后Altman 的徒弟PTA在拍摄《性本恶》时是否受此影响。从个人英雄主义转变为对一个光怪陆离城市的观察,是谁杀了我而我又杀了谁已经不再重要,马洛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也不再那么重要,Altman想让观众借马洛的眼睛看看这个嬉皮的时代的心电图。
关于猫派狗派之争的解读也很有意思。让马洛养猫其实也吃准了他的性格本质,可惜原著里的硬汉怎么都不像一个会养毛绒宠物的人。猫走失后马洛再也没找回过他,最后结局马洛杀死的其实可能是自己——结合Altman 在访谈中的对猫这个意象的解读,确实不必再把这部电影和侦探小说联系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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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因为珠玉在前,好小说拍成电影成功的例子不很多。雷蒙德钱德勒《漫长的告别》太过出名,本来对电影没有多高期望值,却发现导演是Robert Altman,二十郎当时曾经喜欢过他那部黑色幽默韩战片“M·A·S·H”。
小说里五十年代的故事被导演移植到七十年代的时代背景,很嬉皮。褪色处理的画面,和一些叠影效果,呈现
大概因为珠玉在前,好小说拍成电影成功的例子不很多。雷蒙德钱德勒《漫长的告别》太过出名,本来对电影没有多高期望值,却发现导演是Robert Altman,二十郎当时曾经喜欢过他那部黑色幽默韩战片“M·A·S·H”。
小说里五十年代的故事被导演移植到七十年代的时代背景,很嬉皮。褪色处理的画面,和一些叠影效果,呈现出一个模糊混沌和暧昧的世界,有迷眩的质感,倒是和原著里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的丧失感气味相通。
再想想,钱德勒的迷弟村上春树好些书就是从这种丧失感出发,把钱德勒简洁的文字渲染点开,用更细腻更闷骚的方式,比如《挪威的森林》。
去年啃了一半的原版《漫长的告别》,准备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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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切场景的时候,不同的人物不同的配乐,不关怎么说,配乐不能断,只要很少的时候不用配乐,这是奥尔特曼和PTA都知道的很像《审判》,但并非突如其来的卷入事件,是首先交代人物环境,再与核心事件的一部分(送朋友)发生交集,然后突如其来卷入,被各方折磨。我突然想到,看片是为了逃避没有sj的sj,她们都叫sj,噢天呐,这边没有人,那边有人,却不是这样一片地方,总之都是回不去的过往。先平静地陈述自己的爱
互相切场景的时候,不同的人物不同的配乐,不关怎么说,配乐不能断,只要很少的时候不用配乐,这是奥尔特曼和PTA都知道的很像《审判》,但并非突如其来的卷入事件,是首先交代人物环境,再与核心事件的一部分(送朋友)发生交集,然后突如其来卷入,被各方折磨。我突然想到,看片是为了逃避没有sj的sj,她们都叫sj,噢天呐,这边没有人,那边有人,却不是这样一片地方,总之都是回不去的过往。先平静地陈述自己的爱意,再一个玻璃瓶砸下去。利·布拉克特,是霍华德霍克斯的长期合作伙伴,为夜长梦多赤胆屠龙等多部霍克斯经典编写剧本。奥特曼与她花费大量时间讨论故事情节,导演想让马龙成为卢瑟,让他沉睡二十年后突醒,游走在七零初的洛杉矶,想要求助于上个时代的道德。结尾的射杀是编剧的意思,奥特曼则认为影片应具有讽刺性,对剧本做出一些更改,包括作家的自杀和马蒂用可乐瓶子砸女友的脸。“这是为了唤起观众的注意力,提醒他们即使马龙的存在,外面仍然是一个真实而暴力的世界。”这部是《性本恶》的师祖,pta,果然抄就完事了。编剧是射手座这个结尾确实不好,违背了现实主义的真理。
每次回家,马洛都在找他的猫,其实他心里也清楚猫再也找不到了。一旦马洛给不了猫想要的东西,它就会消失不见。
但这种改编还算挺酷的,把一个人物放到另一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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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n Dawson / Film Comment
译文首发于《虹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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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优雅有礼的酒鬼和一个贫穷高贵的私家侦探相遇,会发生怎样一种诚挚而悲伤的友谊?伦诺克斯酒醉后被马洛送回,他稍后寄來一张五千美元的巨钞做为感谢和告別,然而,一连串谋杀,却使这个告別绵绵不绝……钱德勒的简历听起来就很硬汉,而且传奇得销魂:想当自由撰稿人未果,做国家公务员失败,参加过一战,在石油公司里从财务做到高层,结果因为酗酒被开除。一般人的人生大概到这里为止了......但是钱德勒挺过来了,
一个优雅有礼的酒鬼和一个贫穷高贵的私家侦探相遇,会发生怎样一种诚挚而悲伤的友谊?伦诺克斯酒醉后被马洛送回,他稍后寄來一张五千美元的巨钞做为感谢和告別,然而,一连串谋杀,却使这个告別绵绵不绝……钱德勒的简历听起来就很硬汉,而且传奇得销魂:想当自由撰稿人未果,做国家公务员失败,参加过一战,在石油公司里从财务做到高层,结果因为酗酒被开除。一般人的人生大概到这里为止了......但是钱德勒挺过来了,因为他终于成功获得了之前半生曾经试图想要获得但是却惨淡收场的一个职业:作家。然后这个酗酒的男人就红了。他的作品被多次搬上荧幕:因为他的故事就像猪肉卷适合加菲猫一样适合大荧幕。他还和比利怀尔德创作了《双重赔偿》,我的某个朋友把这个电影视作影史上的里程碑......然后他就继续一边喝酒一边创作,最后他死了。据说“他凄凉的葬礼只来了十七个人”,我们却要说:还好啦。十七个人已经不算少了,对于一个并不那么喜欢普通人类的普通人来说。村上春树信誓旦旦地在那儿保证:他读过十几遍这本故事。而据说曾经被钱德勒怀疑过生殖器有问题的比利怀尔德也说:每一页都有闪电。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只能对你说:你可能喜欢这本书,可能不喜欢这本书,我们无法全然保证你的阅读趣味性,但是假如你是一个喜欢那些被很酷的男人在很酷的环境下用很酷的口吻说出很酷的词的很酷的桥段的爱好者,那么你会喜欢他和他的书。再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钱德勒是装逼犯中的王者。钱德勒是成功的,因为他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确然亲身参与的上流社会光景为他的装逼带来了底气。《漫长的告别》有最俗气的元素:突然失踪的神秘毁容美男、生活糜烂的富家美女,无能为力的警察,还有会在酒吧里来一杯螺丝起子喝喝、即使被揍也很硬汉又很酷的中年侦探。但是马洛硬拗着造型讲出来的那一句句话,水准看起来远不是一个也属于劳动人民范畴的普通侦探,反而,更像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有着亨佛莱鲍嘉面孔的诗人。他说:“目送出租车消失。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浅黑色长发。我的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法国人有一句话形容那种感觉。那些杂种们对任何事都有个说法,而且永远是对的。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真正的生活其实更为庸常和琐碎,甚至是猥琐,所以会毫不犹豫地把巨额探侦费用很酷地退回去,然后在充满烟酒味的旧公寓沙发里默默点燃香烟。不知道到底在想什么心事的、永恒拗着造型的马洛的故事只能是一种装逼的狂想:比如每个故事里都能吸引不同阶层不同样貌但是腿都很长的美丽女性。漫长的告别这类小说总是以情致动人,只是心平气和作为一本通俗小说来阅读,可以看到一个不算讨厌的故事,看到一个玩愤世嫉俗不过也不至于讨厌的很多人甚至是超迷恋的主角,甚至是不期而遇的文学性。还有很多从他的角度娓娓道来的许多让自己灵魂都哆嗦一下觉得“这就是嗲的化身!”的句子——比如“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没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又比如“世上总有正义吧?明天再说。”还能为自己不健康的嗜好找很酷的借口:一半金酒加一半罗丝牌青柠汁,除了很多很多根香烟之外,什么都不加。···················································★我猜我们都是上帝眼中的罪人。★他说:“我始终生活在虚无的边缘。”★有钱人从来没有特别想要一样东西,别人的老婆除外。★她突然精神焕发,说道:“噢——到拉斯维加斯?他真多情。那是我们结婚的地方。”我说:“我猜他已经忘了。否则,他宁可到别的地方。”★我目送出租车消失。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浅黑色长发。我的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法国人有一句话形容那种感觉。那些杂种们对任何事都有个说法,而且永远是对的。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他笔下的马洛被公认为是最具魅力的男人、“有着黄金般色泽心灵的骑士”,在四十年代,好莱坞演员以能扮演菲利普·马洛为荣耀,其中亨弗莱·鲍嘉塑造的最为成功。★他想写一部“人人都在作品里无忧无虑地散步”的小说。★他描述自己的性格是“表面的缺乏自信和内里的傲慢自大的不协调的混合物”。★他当过兵,参加过一战,经历过苦难与孤独,认为自己“始终活在虚无的边缘”。★他不喜欢看大海,因为海里有太多的水和太多淹死的人。★他是个酒鬼。他认为“一个男人,每年至少要酩酊大醉两次。这是个原则”。★他瞧不上海明威,曾在小说里给一个警察起名叫海明威,称之为“一个老是重复同样的话,直到让大家相信那话一定很精彩有家伙”。★他拒绝任何奖项。假如他获得了诺贝尔奖他也必定会拒绝,原因有二:一,他不会跑到瑞典去接受奖项,还工穿上晚礼服发表演讲;二、诺贝尔奖曾颁给太多的二三流作家,而许多实力远胜于他们的优秀作家却未获奖。★他孤零零地死在异地他乡。只有17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他说:“我是个没有家的人……到现在,还是。”···················································看到《他始终生活在虚无的边缘》,纪念在他那个时代和海明威相提并论而瞧不上海明威的雷蒙德·钱德勒,一位45岁开始创作的作家。我为什么记录这个数字,难道我期待再有十年,我也可以开始新的人生。可是新的人生并不见得快乐,普通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太强,这位钱德勒的人生就是如此不普通,成就他人眼中的理想,却开始了普通人眼中的虚无。你试过在冰冷的雨夜追赶唯一的班车却没有追上吗?理想套上现实是否就是这样。于是理想变成人们唾弃的对象。可是,他也并没有什么高尚的理想,这才是我们受到的教育的讽刺之处。他陷入的最后孤独,是他曾癫狂迷恋的妻子和他相伴三十年之后去世之时。为什么我把他描述为癫狂,大约20岁出头时爱上大约40多岁的女子,等到36岁仍和她结婚,和毕业生的结局并不相同,对于这世界,算是一点癫狂吧,况且他有并不融于这世界的“狂傲”,总是和人反目成仇。他说,我此生最大的悔恨是我没有写出任何一本可以献给她的书。人生的快乐激发不出深邃的文字,深邃的文字更像一个个漩涡。老婆总是恨恨的说,我没有给她写过情书,可惜,总是那么开心,我能写出什么好文字呢?当她老去时有爱她的人相伴,是否会觉得那些文字只是多余,或许仍然需要,两个人都需要。或许他悔恨的是短暂的不忠,竟未用他所擅长的、世人瞩目的文字的华丽来做些微弥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妻子的宽容是他最大的支撑。我对他的了解当然太少,只能猜测他生活中有怎样的虚无。如果说感情是虚无,而感情这虚无的东西最终消失于世界,了无痕迹也算是,那么虚无又何妨。失去了挚爱的钱德勒的创作并非和我前面提到的痛苦有什么渊源,并未因此有伟大的作品诞生。或者,之前的作品,因为无需语言就能沟通的妻子给了他快乐,快乐的他自然没法伟大,而她的离世又使他过于伤心无力自拔。最高的山填不了最深的海,最深的海有最蓝的忧郁。人生的乐趣在伟人和普通人永远都是一样,除非特丽莎修女。而追逐这乐趣,普通人失去的太多。王小波快意写下红拂夜奔,结尾有那么一句,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这教人如何不感怀。心甘情愿,真的不在乎是否得到自己追求的乐趣,或者太容易沉溺于那小小乐趣而不断陷入痛苦。我们的这个世界,我知道大家只在意休闲,甚至偷闲,浅薄的乐趣本来并不可悲,但容许太多的罪恶,和追逐爱相比,人们更光明正大的以追逐名利之名轻松潜入灰色地带用尽潜规则。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更多的容忍像钱德勒一样的追逐,不以多少人的追捧为荣,也从不想象葬礼上稀疏的人群。享乐者不知真正的癫狂。我不知道是否会和他的主角一样,“历尽艰难最终解开谜团之后,却发现曾苦苦追寻的东西已经消失或毁灭,只有独自钻进酒吧喝上双份的苏格兰威士忌了事”。···················································合上书,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场漫长的告别。相遇的那一刻,即是开始离别的那刻。走过中间冗长的时间,经历过扭曲的情节,然后再见,最后再见。我们不断地和别人重复上演着这样的戏码,无论我们曾怎样地彼此倾心,无论我们曾怎样地彼此依托,终有一刻,我们对彼此挥手告别。这不能算一本侦探小说,在我的意识里,侦探只是那根贯穿始终的线,让看不见摸不到的时间,有了寄生的附着,然后我们在这不断蔓延的枝枝蔓蔓里,看到了相遇、相信、背叛、别离的每一次必然。书结束的时候,我是想哭的。我宁愿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吧台前喝完那一杯螺丝起子,也不愿意面对这样一场真正的离别。很多时候,生死并不能真正地分开两个人,背叛才能。什么是友谊中的背叛?当你发现你对别人视若知己,而别人只是把你当成工具时,这算不算是一种背叛?其实所谓友谊,只是对彼此视若知己,然后把彼此当成工具。只是前者,我们可以坦然地展露,而后者,必须小心翼翼地藏匿。很多时候,追求真相的过程,就是一场告别的过程。而每一次告别,都是死亡一点点。···················································西尔维娅死了,那就死了吧;伦诺克斯死了,那就死了吧;罗杰死了,那就死了吧;艾琳死了,那就死了吧……不会想着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不会被案件本身牵着走,甚至可以不客气地说,如果不是逼迫着的一根强制性神经牵引,也根本不可能会看到罗杰和艾琳的死亡。可是看到了后面,也就放不下了,很想知道这事件会如何解决,《新闻报》发表了自白书,那么权贵们的威信何在?极力压制的真相还是被曝光了,不止气愤恼怒吧。政客们永远会自圆其说,黑白颠倒是家常便饭,因为媒体是争相追逐以及效忠的铁杆粉丝,而读报纸的大多数看客们,则是始终愚蠢的盲从着铅字诱导,不辨是非。幸好,这世上还是那么几个良心未泯者,像菲利普?马洛、像朗尼?摩根、像坎迪、像奥尔斯……也许他们做的都是出于很强的目的性,不是单纯的友好,摩根需要独家新闻,奥尔斯需要尽快破案,可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污浊的世上,除了孩子,谁会单纯?!单纯不是评判善恶的标准。甚至于艾琳?韦德,也并非十恶不赦,她若真是不愧疚,不自责,也不会选择自杀吧。警方所掌握的证据不足以控告她谋杀了两个人,何况还有着方方面面的势力不想让这件事情扩大化,都在尽可能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马洛要的,仅仅是真相,他也不会对艾琳怎样。喜欢惹麻烦的人,都知道麻烦该适可而止,那个度的掌握不会有人比马洛清楚。一如伦诺克斯的选择,他不会去告发一个女人,即便他已经不再爱她。带着她的杀人凶器远走他乡,是新生的第一步,为他自己,也为她。可结果艾琳还是死了,为什么?因为她心里的鬼令她不安,千方百计的非要找来马洛以证实她的揣测,终一错再错。不是法律惩罚了她,是她自己制裁了自己。最黑暗的,不是生与死的互相殴斗,而是那些权利至高者的杀人不见血,已经把玩弄世人当成了一种消遣娱乐。因此,《漫长的告别》非常成功的通过了两起凶杀案,直接而又清晰的让读者看到了美国司法环节的丑恶及弊端,政客的姿态,富翁的怯懦,执法者的凶悍,犯罪者的嚣张……可社会正如一辆飞驰的车,在永不停歇的运行,有时候,是很难兼顾风景里存在着的瑕疵,更何况,这瑕疵包含着车轮卷起的尘埃。终究在目光所及或是意念所想的远方,相信会越来越好着接近完美。这并不限于某一个国家的某一种社会,因为全球的发展到了现如今,已经越来越体现了经济一体化。漫长的告别,是马洛对伦诺克斯,也是钱德勒对当时的那个美国社会。还是有着期待的,就像最后的马洛能够同伦诺克斯见面,亲口说着再见。用一场世人眼里的业障之局,来换新生,个人的新生、社会的新生……总是希望吧,希望在明天,然而,请不要忘记今天必须付出应有的努力,不然明天势必成为镜花水月。···················································你知道故事的结尾并不重要,生活唯一确保我们的就是死亡。所以我们最好不要让那结尾,夺走了故事的光芒。“钱有个古怪的特性”他继续说,“数目巨大的钱好像自有其生命,甚至自有其良心。钱的力量变得很难掌控。人向来是一种可以用钱收买的动物。人口的成长,战争的大开销,无止境的重税压力正在使人越来越容易被钱收买。一般人疲惫又惊慌,疲惫又惊慌的人是讲究不起理想的。他必须养家糊口。我们的时代公德和私德都在惊人地衰退。你不能指望生活品质极差的人有品格”我是个弱者,没有胆量没有抱负。我抓到铜戒指,发现不是金的,简直惊呆了。像我这种人一生只有一个伟大时刻,只在高秋千上做过一次完美的演出。余生就只求尽量不从人行道跌进水沟罢了。光阴使一切变得卑贱,破败满是缺陷。霍德华,人生的悲剧不在于美丽的事物夭亡,而在于变老,变得下贱。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再见。霍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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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是一部“反类型”黑色电影,由奥尔特曼执导,不同于欧洲导演们的肆意颠覆与解构黑色电影(然而讽刺的是黑色电影起源自欧洲发展与美国再被欧洲导演嘲讽再解构),美国导演总是无法远离商业娱乐元素,在新浪潮的影响下,好莱坞的年青一代们将新浪潮手法或复古风格融进奇观性的暴力犯罪影片之中,既攻击有保存了那些传统价值,可以说是相当马克思主义的扬弃了。
奥尔特曼的选角在一开始便是
总算是一部“反类型”黑色电影,由奥尔特曼执导,不同于欧洲导演们的肆意颠覆与解构黑色电影(然而讽刺的是黑色电影起源自欧洲发展与美国再被欧洲导演嘲讽再解构),美国导演总是无法远离商业娱乐元素,在新浪潮的影响下,好莱坞的年青一代们将新浪潮手法或复古风格融进奇观性的暴力犯罪影片之中,既攻击有保存了那些传统价值,可以说是相当马克思主义的扬弃了。
奥尔特曼的选角在一开始便是嘲讽重述钱德勒式侦探电影了,一个颓废、邋遢的马洛侦探,被肆意嘲讽,而颓废的侦探来到了当来洛杉矶(又是洛杉矶),但是和《步步惊魂》中未来主义主题的疏离不同,奥尔特曼的洛杉矶是疯狂而迷幻的,奥尔特曼采用了变焦镜头而摄影布光柔和、色彩清淡,增强了迷幻感,没有凌厉的对白、一个同样蛇蝎的女性,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自言自语、不善言辞的私家侦探,在进行着公路片式的近乎无目标的游荡,而对话同样是即兴的,配合的镜头也是散漫的横摇与变焦、画面扁平,少有深焦镜头,目的自是在于布莱希特式的调侃传统好莱坞的黑色电影,同时罗曼蒂克的音乐也消失不见,通过对于一首1940年代风格主题曲反复变奏改编填充这部电影。
颓废的侦探也不再那么阴郁,成为了一个多愁善感者,而小说家则暴虐的对待自己的妻子,这又是马洛的反面,奥尔特曼的蜻蜓点水和幼稚并非自身能力所限,而是一种有意识表达,因为传统黑色电影探讨的已经足够多,而借助这个框架已经赋予了这个文本足够的含义,我们在观影时的预期自然是对传统黑色电影的预期,然而这样的大失所望让我们不断间离,影片本身的自我反射更加清晰了。经历了漫长的旅途这个不着调的私家侦探来到了影片的结尾,一枪击毙了Lennox,转身走在林荫道中,与韦德擦肩而过,对于《第三人》这部黑色电影的明显指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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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电影在60年代走向没落之后,迎来了70年代的复苏。“海斯法典”已经被废除,审查制度也已经建立,黑色电影再也不用忌惮任何可能会触及的底线。
这是一部新黑色电影。菲利普·马洛不冷酷,招女人喜欢却对女性无感;他无法融入这个社会的任何角落,甚至到超市买个东西都会被店员嘲笑,想要取悦自己养的猫都捉襟见肘。他的邻居是吸毒、练瑜伽,整天神神叨叨、赤身裸体的四个女孩子,不过他似乎对他们视而不
黑色电影在60年代走向没落之后,迎来了70年代的复苏。“海斯法典”已经被废除,审查制度也已经建立,黑色电影再也不用忌惮任何可能会触及的底线。
这是一部新黑色电影。菲利普·马洛不冷酷,招女人喜欢却对女性无感;他无法融入这个社会的任何角落,甚至到超市买个东西都会被店员嘲笑,想要取悦自己养的猫都捉襟见肘。他的邻居是吸毒、练瑜伽,整天神神叨叨、赤身裸体的四个女孩子,不过他似乎对他们视而不见。抓他到局里的警察为了办案可以罔顾事实,只想草草结案。好朋友突然找他来帮忙,竟然把他当做冤大头耍得团团转。他想要帮助的女人,自始至终都在玩弄他。他在这个世界里,无所适从,跌跌撞撞。
罗伯特·阿尔特曼让这部片子蒙上了一层冷冰冰的疏离、破碎之感,它不怀旧,传神地演绎了马洛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又对一切充满嘲弄和不屑的经典形象。本片中呈现的,也不同于40、50年代中黑色电影里常见的高反差灯光、罪恶气息弥漫的氛围,甚至连马洛想要找到幕后操纵一切的反派,都带着筋疲力竭的味道。
相比之下,同时期的《唐人街》(1974年),则干脆将背景设置在四十年前的1937年,从摄影到美术,都遵循着柔和色调的精致,颇具怀旧气息(虽然故事也很阴暗),时至今日,已经成为毫无疑问的经典。在颠覆性上,两部影片都做到了极致。本片稍显漫不经心的叙事方式,充满了寂寥难耐的况味,也是让人印象深刻的风格之作。《唐人街》是在怀旧温暖的表象下隐藏着令人窒息的暗流,引导我们掉入一个个“陷阱”的同时,再为我们揭开惊天的秘密。而《漫长的告别》中,前面的漫不经心都是为了后面抽丝剥茧的揭露在做铺垫,你从一开始就已经知道结局,即便中间“绕路”,也心甘情愿;至始至终的冷冰冰的色调,没有给“怀旧”留一点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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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不是导演最厉害的作品,但是这样看似单薄没有噱头的故事却把一个生活中寂寞琐碎的男人被刻画得入木三分,特别是开头跟猫咪之间的互动,主人翁的碎碎念就一路延续,这样一个私家侦探是特别的。他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心思缜密,神秘的侦探,他善良,相信朋友,和裸女邻居相处融洽,甚至是黑帮老大伤害自己女人来示威时,他表现得不是害怕,而是关怀。他的猫是他最亲近的伙伴,一直贯穿全文,尽管猫中途消失了,可那是他一
这也许不是导演最厉害的作品,但是这样看似单薄没有噱头的故事却把一个生活中寂寞琐碎的男人被刻画得入木三分,特别是开头跟猫咪之间的互动,主人翁的碎碎念就一路延续,这样一个私家侦探是特别的。他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心思缜密,神秘的侦探,他善良,相信朋友,和裸女邻居相处融洽,甚至是黑帮老大伤害自己女人来示威时,他表现得不是害怕,而是关怀。他的猫是他最亲近的伙伴,一直贯穿全文,尽管猫中途消失了,可那是他一直念叨的伙伴。他也有着侦探的专业素养,那就是不怕惹麻烦地查案子,不过这些与钱无关,因为他想得到更多关于朋友死的消息。其实整个故事都在讲述这样一个人,无聊地与猫相伴,无辜地被卷入杀人案件,为了朋友和真相,他一步步搜索证实,但是他得知朋友竟给他无故设了一个局,得知这个朋友是这样一个自私的烂人杀了人还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别无选择,直接间接害死两条人命,所以主人翁亲手杀死了朋友,之后便跳跃着离开。这个离开真是一个漫长的告别,那是生和死的告别。也是他和整个被设计的破事的告别。这种告别的气氛在整部电影里都有提及,有人去世,奏着“the long goodbye”的曲子。这首歌很好听,导演在影片中多处使用,使人印象深刻。另外一点,这个主人翁的整个个性和感觉很有戈达尔电影作品里主人翁的味道,长段地独白,自言自语,当然很符合人物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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