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饭店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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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ychaz
    2011/11/23 22:28:46
    乱世焉有和平哉
    发哥本色演出,剧情跌宕起伏,虽然场景不多,但角色刻画和情节推荐颇见功力。从一个杀人狂到一个和平守护者再到一个杀人狂,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一个人,那就是所谓爱。如果心中有爱,那么则处处都是和平,但凭一个人的爱,在这乱世中又如何守得住就算一个饭店的和平呢。影片前后阿平对背叛自己的人的态度是最好的对爱的诠释,就算你失去了别人的爱,也要心中有爱。爱,真的只需要付出就很快乐。
    发哥本色演出,剧情跌宕起伏,虽然场景不多,但角色刻画和情节推荐颇见功力。从一个杀人狂到一个和平守护者再到一个杀人狂,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一个人,那就是所谓爱。如果心中有爱,那么则处处都是和平,但凭一个人的爱,在这乱世中又如何守得住就算一个饭店的和平呢。影片前后阿平对背叛自己的人的态度是最好的对爱的诠释,就算你失去了别人的爱,也要心中有爱。爱,真的只需要付出就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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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狄云
    2010/11/1 2:58:50
    和平饭店——有的女人是一杯毒酒
    片子里的叶童,虚荣,好赌,骗人,偷东西,爱耍下三滥手段,可以说是个道德败坏到极点的女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当她唱歌的时候,可以令全世界都静止,安静地听她唱。爱上这样的女人,你会每时每刻都被折磨到死。可那一瞬间的销魂,就足够令你忘记这些痛苦。好像一杯放了毒药的美酒,明知会要命,还是忍不住要喝下去。平凡的男人万万不能碰她,否则肯定死路一条。只有片里周润发这样的英雄,能够战胜那致命的毒性,才能饮下这杯
    片子里的叶童,虚荣,好赌,骗人,偷东西,爱耍下三滥手段,可以说是个道德败坏到极点的女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当她唱歌的时候,可以令全世界都静止,安静地听她唱。爱上这样的女人,你会每时每刻都被折磨到死。可那一瞬间的销魂,就足够令你忘记这些痛苦。好像一杯放了毒药的美酒,明知会要命,还是忍不住要喝下去。平凡的男人万万不能碰她,否则肯定死路一条。只有片里周润发这样的英雄,能够战胜那致命的毒性,才能饮下这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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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里没有鱼
    2009/6/12 22:31:02
    看想当年
    想当年的一张海报
    发哥站在众匪当中
    如鹤立鸡群
    俾倪一切
    那气质真是让人景仰
    从此对发哥倾倒不已
    而以前对演员顶多只是喜欢或者欣赏
    发哥的气质就好如坐在赌场中
    你一看就知道他是赢钱的人
    一进赌场
    就是赌神
    想当年的一张海报
    发哥站在众匪当中
    如鹤立鸡群
    俾倪一切
    那气质真是让人景仰
    从此对发哥倾倒不已
    而以前对演员顶多只是喜欢或者欣赏
    发哥的气质就好如坐在赌场中
    你一看就知道他是赢钱的人
    一进赌场
    就是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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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烟九点
    2008/10/14 22:24:53
    爱呀,杀人王的爱呀!
    为了找个曲子重温了和平饭店,内心却不再和平。
    我不追究剧情是否合理,导演是否高明,演技是否高超;
    我撇开周润发、杜琪峰或者叶童不谈;我只说爱。
    爱呀!是人就有爱,杀人王也不例外。

    对女人的爱。

    先说吴倩莲。杀人王太爱她了,爱她的红旗袍,爱她的红唇印,爱她的歌声,爱她的一切,简直爱到了极点。
    但物极必反,爱极生恨。尤其是当他最爱的女人串通自己兄弟意
    为了找个曲子重温了和平饭店,内心却不再和平。
    我不追究剧情是否合理,导演是否高明,演技是否高超;
    我撇开周润发、杜琪峰或者叶童不谈;我只说爱。
    爱呀!是人就有爱,杀人王也不例外。

    对女人的爱。

    先说吴倩莲。杀人王太爱她了,爱她的红旗袍,爱她的红唇印,爱她的歌声,爱她的一切,简直爱到了极点。
    但物极必反,爱极生恨。尤其是当他最爱的女人串通自己兄弟意图加害自己时。
    那种爱,瞬间转换成恨,如火山般爆发出来,红了眼的杀人王杀了个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我爱你,你就要爱我。你不爱我,我便恨你。我恨你,你也恨我。你欲杀我,我便杀你。
    杀人王很好的遵循了这个爱情和生死的双重游戏规则。这个规则适用于大多数人。
    在杀光自己的兄弟和女人之后,杀人王孤独了,孤独到了极点他又想爱了。
    但他不敢再爱女人,因为他的规则告诉他女人比江湖更冷酷无情。
    于是他选择了爱江湖爱全人类。于是开了和平饭店,庇佑所有需要爱的避难者。

    再说邵小曼,这个十年之后出现的翻版吴倩莲。
    她的风情、她的倔强、她的小聪明、她的大脾气、她的红旗袍、她的红唇印,更有她那百转千回的莺声燕语,这一切都太像那个女人了。
    于是,当那首足以醉倒任何硬汉的《完全因你》唱响时,杀人王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但这种爱依然夹杂着恨,这种恨源自于他自己的规则,这种恨让邵小曼差点被丁满的手下活活打死,但这种既爱又恨也让他更深的爱上了这个女人。
    同时邵小曼也回报给他爱了,女人最终没有上火车,而是选择了策马回奔,让丁满知道她也有人爱,告诉丁满她也爱上别人了。
    她是不遵循杀人王的爱情规则的那少数人。
    对于丁满来说,你不爱我了,我还爱你,甘愿做任你摆布的棋子,可是当我爱上别人,我就不再爱你了。
    对于杀人王来说,你救了我,你爱上我,我怎能不动心呢?我要报答你,我不能扔下你独自苟活。于是我回来找你,宁愿与你共赴黄泉。
    这种爱就感人了,这是打破规则的爱,这是历经生死考验的爱,这才是永恒的大爱。

    对孩子的爱。

    影片开始就一直穿插着杀人王与狗子在荒野嬉闹的温馨画面,这些镜头让我一个大男人都不胜唏嘘。杀人王没有孩子,而狗子是影片中唯一的孩子,于是他把狗子视作亲生,他们互为唯一的玩伴。在最后的生死关头,老狗夫妻俩要带狗子出去投奔丁满,杀人王力拒,最后狗子被硬拖出去的瞬间,杀人王的心在泣血。

    对人类的爱。

    这个有点夸张哈。但杀人王的和平饭店主旨确是在此。可惜他的博爱没有得到回报,所有人都背弃了他,三个瞎子最后也走了,虽然给足了杀人王面子。
    所以不要去妄想做什么救世主,人人都是自私的,他不会给你生死攸关的最后信任,他只想活着。
    即使你保护了他九年十年,除非你能保护他100年,但此刻,不行,丁满要血洗和平饭店了。
    所以,利益面前,任何一个领导者,都不能得到百分百的民众的支持与爱,这是注定的。
    除非你是虚无的玉帝或者上帝,除非你是飘渺的耶稣或者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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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Z
    2008/8/5 16:33:59
    叶童
    当年发哥离开香港的作品,
    却让我记住了另外一个人:叶童
    那股世俗的风骚劲儿被她演绎的淋漓尽致,
    这几年,叶童和孙红雷演过一部片子.我没有看过.片名也不记得了.里面应该也是演这样一个风尘女子.曾有观众评论她的表演不够,
    我当时就在想,是岁月不饶人还是导演掌控不够,
    怎么能让这样一个演员来承受如此不公的评价呢,
    看看<和平饭店>就知道叶童绝对可以把这类角
    当年发哥离开香港的作品,
    却让我记住了另外一个人:叶童
    那股世俗的风骚劲儿被她演绎的淋漓尽致,
    这几年,叶童和孙红雷演过一部片子.我没有看过.片名也不记得了.里面应该也是演这样一个风尘女子.曾有观众评论她的表演不够,
    我当时就在想,是岁月不饶人还是导演掌控不够,
    怎么能让这样一个演员来承受如此不公的评价呢,
    看看<和平饭店>就知道叶童绝对可以把这类角色演的极为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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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ynicDogAldaev
    2008/8/1 9:37:09
    1995,香港最后的英雄时代
        一个优秀的电影编剧,必定是一个好导演。因为在他把剧本写在纸上时,想的不只是文字,故事,而是影像。反过来,一个连剧作基础都不合格的导演,无论如何也拍不出什么好东西来。
        杜琪峰几乎所有能称之为优秀的片子,都得益于韦家辉的剧本,而在导演栏里也挂着韦家辉联合执导的字样。而这部韦家辉自己的《和平饭店》,甚至
        一个优秀的电影编剧,必定是一个好导演。因为在他把剧本写在纸上时,想的不只是文字,故事,而是影像。反过来,一个连剧作基础都不合格的导演,无论如何也拍不出什么好东西来。
        杜琪峰几乎所有能称之为优秀的片子,都得益于韦家辉的剧本,而在导演栏里也挂着韦家辉联合执导的字样。而这部韦家辉自己的《和平饭店》,甚至要比杜琪峰所有的东西都要出色。
        香港电影是有英雄情结的,那些力挽狂澜,以一克百的孤胆英雄,也许会让写实主义者唾弃,但那在纯虚构中所产生的真实情怀和冲击力,却是让人欣喜的。
        我相信韦家辉绝对不是一个写实主义者,他是所有讲故事的人中最好的那一种,他的好故事深植于他心中的世界,带着他独有的文人气,也许是梦境,也许是传奇,也许是嗟叹的隐喻。
        十年前夜,无色,月黑风高,恶魔一样的光头杀人王杀遍光了所有的兄弟。白鸽已成一种意向,强光更是一种关注,那一瞬间的对视足以净化一个心灵。永远要相信顿悟的力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从来不是空口白话。
        从此杀人王插刀立旗,在浑噩的世界守护一片净土,给那些走投无路的人一个生存空间。一个杀人王开和平饭店,在他人眼中看来也许是最大的自欺欺人和谎言,可谁又能真正了解这个饱经杀戮的人内心对和平那种凄凉的渴求?
        10年的相安无事被一个女人打破。10年前的杀戮因女人而起,10年后的杀戮亦然。在男人的世界中,杀戮的原因永远是女人,更重要的是,男人心甘情愿为女人而杀戮。越是大英雄,越是如此。更何况那是一个精心设置的局。
        人心毕竟险恶,尤其和平饭店的人,无一不是恶贯满盈并且发疯的怕死。你不送人走,大家可以豪气冲天的死在一起。然而你送走了一个人,便会被其他所有人视为背叛。你的伟大,你的好,他们都觉得应该,觉得本来如此,然而你若做错一件事,你的伟大就会烟消云散,不复存在。所有关于英雄的悲剧是悲剧时代所创造的说法全是恶毒的谎言,英雄的悲剧,是人心的恶所致,无关时代。
        那三个瞎子,因为无法看见这个世界,不被假象所蒙蔽,所以心中比别人更明净,也更有勇气。然而到最后,连瞎子都失去了勇气仓惶投降,英雄毕竟永远孤独。
        杀人王一死,和平饭店必然不再。十年的和平生活,离开净土再入江湖,死,还是必然。索性我们的英雄在死之时,还拥有着美丽的爱情。
        而结尾那段画外独白,便成了韦家辉对这个满是杀戮的世界,理想主义的挽歌。
        全世界都在杀戮,你争我抢,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岂可给你让你拯救苍生,在这世上孤立出一片净土?
        和平?人若尚存,只谓笑谈。


        这许多年以后再回头看这1995年的片子,它已不能不成为一个符号。一个终结香港英雄电影黄金时代的符号。杀人王血染和平饭店,英雄死了,和平饭店倒塌,而香港电影,也是死了吧。
        从这之后,也许吴宇森的白鸽给好莱坞带去了一些新鲜味道,但当他再回归母语怀抱时,《赤壁》终究逃不脱中国特有的“古装烂片”命运。
        徐克?《七剑》还能尚存一些卑微的体面,到《深海寻人》 已成雷片。
        也许韦家辉,游乃海,杜琪峰这铁三角还在带给你一些让你不能不去思考一些东西的电影,也许陈可辛还在隐忍而坚持着拍他既能好看又能是好片的电影,也许彭浩翔还在不停止用知识分子的立场去焦虑的审视香港,审视这个世界。而除此之外,香港电影好像是再无他人了。
        现在是这样一个年代——我们能看到《无间道》就应该安慰自己别无他求了的年代。
        香港,这个既完好的继承了中华传统,又迎接了近一个世纪西方文化激烈碰撞的瑰丽奇岛,这个全世界好演员密度最高的区域,电影产业成此窘境,你他妈跟谁说理去?
        不甘也好,叹息也好,英雄时代终归是过去了,我们能做的,终究只是在传说中留点念想了。“虽然那天我亲眼看到我们的这位朋友离我而去,但我很希望这些传言中,有一个会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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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逍遥兽
    2007/7/15 20:36:08
    一个饭店的消失

    一九九五年,《和平饭店》诞生,这是一个象征:江湖已死。这部电影之后,周润发远赴好莱坞,叶童再无力作,吴宇森的白鸽子仍在这凉薄人间飞呀飞,是那么那么的寂寞。偌大江湖中更无一个“义”字。如是十年。二零零五年,反观这世事一场冰雪,情义不再,人心萧索,于是引笔作祭。人间四月,到底是清明时节,断了江湖魂。故事。故事发生在旧上海,舞女与黑帮夜夜笙歌的时代。杀人王(周润发饰)屠

    一九九五年,《和平饭店》诞生,这是一个象征:江湖已死。这部电影之后,周润发远赴好莱坞,叶童再无力作,吴宇森的白鸽子仍在这凉薄人间飞呀飞,是那么那么的寂寞。偌大江湖中更无一个“义”字。如是十年。二零零五年,反观这世事一场冰雪,情义不再,人心萧索,于是引笔作祭。人间四月,到底是清明时节,断了江湖魂。故事。故事发生在旧上海,舞女与黑帮夜夜笙歌的时代。杀人王(周润发饰)屠二百余众,后插刀石上,划地为界,开了一间和平饭店。无论什么人,只要他逃到和平饭店,其仇家就不能越过门前军刀继续寻仇。而饭店亦保证不过问恩怨,不保人离开。十年后,杀人王爱上避祸至此的交际花邵小曼(叶童饰),破坏规矩送她去往安全之处。邵小曼仇家架势堂以此为口实,欲荡平饭店。杀人王终于知晓那邵小曼无非是一枚诱他犯规的棋子。值此大难临头之时,杀人王恳请饭店中一度受他庇护的房客共同抗敌,谁知房客纷纷作鸟兽散。无奈下,他奋起余威,独力应敌,到底是宝刀未老,杀了个尸横遍地。邵小曼真情激荡,策马奔回,杀人王再次插刀入石,死在她的怀中。和平饭店,自此消失,只在传说及迷梦中出现。女人。女人是阴谋,亦是爱情;是背叛,亦是忠诚。当年,杀人王乃群匪之首,但他的妻(吴倩莲饰)背叛他,与其结拜兄弟合谋设局,欲置他于死地。他识破,狂怒,兽性大发,杀尽手下二百多弟兄。那一日,他杀妻。她着红色长旗袍,如花朵般轻轻飘落在地。玻璃酒杯上,她口红唇印仍在,但这个人,已经死去了。只有在这具尸体面前,他才敛起眼中杀机,将那悲哀的怒意,尽化作苦痛的柔情。他亲吻她苍白失血的手,那手,无名指上戴细细一枚蔷薇指环。呵,亦曾迷恋过,痴缠过,疯魔过,但最后仍是由爱生怖,少不得兵刃相见。他与她,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电影没有交代。但他仍爱她,在她背叛他,并在他杀掉她之后。这段爱情,以欢爱始,以背叛终。这是杀人王的前世。那避难到此的邵小曼,巧言令色、秋波顾盼中皆是风尘。她哄杀人王送她走,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是出尽百宝,斯文扫地。然而,因为她的一首歌,他爱上她。那风情万种邵小曼,站在麦克风前,凝一凝神,开始摇曳地唱。颠沛流离之女子,遇见生命中对的男子,所能唱的,亦不过就是那么多。这首《完全因你》,获得九六年金像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不是没有理由的。她是他的新欢么?不,仍是旧爱吧。她多么像她。邵小曼本是携带阴谋而来,要他破坏规矩,好授人以口实。但最后,她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他,并真的令到他爱上她。她在他众叛亲离之际,分崩离析之时,真情流露,策马奔回。这段爱情,以阴谋始,以忠诚终。她是桃花,是幻象,是劫数,然而亦是坚信,是渴念,是执守。这是杀人王的今朝。白鸽。十年前,杀人王犹将剩勇追穷寇,那最后的生者连滚带爬,地板上,血迹拖成“Z”字。杀人王逼他至角落,挥刀削去他一个耳朵。窗外白鸽惊飞,又有那雨丝绵密悠长。一只鸽子停在窗棂,敛拢翅膀,与杀人王对视。那眼神极之纯净,又极之祥和。这分明是佛的眼神。这是佛与魔的对视。到底,它折服他。他心念一转,牵动禅机,放下屠刀,抽身离去。这便是一切之前因——在那对望一刻,他对“杀”厌倦了。瞎子。瞎,是一种极端的状态。世间万状之中,惟极端离真理最近。和平饭店中的三个瞎子,代表人们的道德底线,标志着在那危难之际,人心究竟可以坚持到几时。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不过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变节退让的过程。事实是,瞎子们最终还是离开了,尽管他们是最后离开的。隐喻。逢佛杀佛。十年前,杀人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开一间名为和平的饭店,硬是在乱世中辟出一个孤岛来,隔绝恩怨,将那刀光剑影,视作等闲。然而,呵,谁允许你逃开?谁允许你安全?谁允许你慈悲为怀道貌岸然?那妖孽世间,邪魔世代,唯一的规矩,便是逢佛杀佛。杀人王逃不开前尘往事,血腥弥漫。他又种下前因,曾因一念之仁,放过丁满。于是他收得后果,十年后,丁满成为架势堂大当家,设局寻仇。杀人王本是立定了心意要做那祥和无争之人,谁知偏有故人旧物前来纠缠。邵小曼那一袭红色长旗袍,及那酒杯上猩红唇印,便能令到杀人王胸中牵动,目光柔软。为何?无非因她酷似他的妻,那曾经的爱意与背弃。无非因他心魔萦绕不去。这乱世当中,根本无人可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马棚一幕,邵小曼对着杀人王嚷:“杀人王开和平饭店才是世间最大的谎言。”谁是佛呢?没有人。谁是佛呢?任何人。可是,若有人救了你的性命,你却对他嚷:“我曾给过你一天四块的房钱。”这个时候,那人的心,想必是痛的吧。这世界,是永不可能有和平饭店,这样一个饭店是不对的,是该摧毁的。它是孤岛,是幻境,是彼岸的花,是玻璃的城。寄身其中的人都怯懦软弱,而它的主人则注定死于自己的然诺,死于自己的坚持。闪回。1、 杀人王与那窗外白鸽对望,时间在二者眼神当中无限拉长;2、 架势堂第一次在饭店门前挑衅。杀人王缓缓走至那匪首面前,一个眼神惊跑烈马;3、 马棚色诱。邵小曼为让杀人王送自己走,在马棚当中色诱情挑,那呼吸声混合马嘶,又见到她旗袍开叉处那肉色丝袜,当真是无比性感。杀人王却推拒她,并将她的唇咬出血来,摔门离开;4、 架势堂帮众群殴邵小曼,杀人王在饭店门前的空地上来回走动、观望,不断以靴子踢起阵阵尘土,夜色罩住他半个面孔,光明又阴霾,那个样子犹如困兽,表现出他内心挣扎不安,出手?抑或见死不救?5、 杀人王从敌阵当中将邵小曼抱回,发现已无法使她醒转,他的脊背上风雷隐现,看过去只觉危险又颓唐;6、 麦克风前,邵小曼凝一凝神,开始唱歌。暗夜当中,她的面孔是有光泽的;7、 兵临城下之际,杀人王不慌不忙与邵小曼一曲慢舞,似是要舞至地老天荒;8、 和平饭店房客一致声讨杀人王,并纷纷走出饭店,只留他独自一人站在大厅当中。墙壁及周遭陈设从四下里包围上来,杀人王如站在井底,见不到阳光;9、 杀人王拔出石中军刀,大开杀戒,一时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又有鲜血溅上“和平饭店”招牌,完全是风云变色之场面;10、 杀人王倒下,伸出右手,似是对这人间仍有所挽留。他倒在黄叶远飞的砖石地上,死去。邵小曼发疯般扇他耳光,要将他打醒。她的耳坠子仓皇地晃动,然而,对不起,奇迹不再,江湖已死,和平饭店的消失已成定局。20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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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k
    2007/5/3 19:00:27
    为什么不再相信我一次---《和平饭店》
      这个世界再也不会有和平饭店了。英雄年末路,人们不再相信英雄,一条路走到尽头,一抔黄土,千言万语,满腔热血,随着那阵黄沙成为了陌生的前尘。

      杀人王是迷茫的。他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年幼的他被父亲住着小手扣动扳机射杀那些俘虏的时候,父亲告诉他:“杀一个人是凶手,杀一千个一万个人的时候你就是大英雄。”他信以为真,尤其是家破人亡,穷途末路之
      这个世界再也不会有和平饭店了。英雄年末路,人们不再相信英雄,一条路走到尽头,一抔黄土,千言万语,满腔热血,随着那阵黄沙成为了陌生的前尘。

      杀人王是迷茫的。他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年幼的他被父亲住着小手扣动扳机射杀那些俘虏的时候,父亲告诉他:“杀一个人是凶手,杀一千个一万个人的时候你就是大英雄。”他信以为真,尤其是家破人亡,穷途末路之时,他真的以为,这是成就自己的方式。从此他没有名字,江湖上的人称他为杀人王。

      杀人王是可怜的,不曾有人相信过他。他的弟兄和他那“站在台上唱歌会迷死人”的妻子串通背叛他。可是再十年前的夜晚,他本应该就这样死去,像历史上大多数的枭雄一样。偏偏他活了下来,他一出手就杀死了背叛自己的拜把兄弟和那个女人,还有那些跟从他的两百个马贼,却放过了最后的一个小子。从这里,不难看出杀人王的乖戾还有残忍嗜杀,尽管他一直之时像一架机器一般不停的通过杀人建立自己的王国,他就像是父亲“杀人哲学”的延续。毫无疑问他是可怜的,但他依然有罪,他没有了解到丧生于他手的人要承受如何的痛苦,那是他的眼里只有“逆我者死”,他甚至把对他人的“不杀”视为一种宽宥。这是他的一项原罪,而他永远都无法摆脱。和平饭店的门口插着那把暗红的军刀。

      或者是心爱的女人的死,他明白世界上并非只有杀与不杀。世事远非如此简单,而人与人之间也不见得任何事都那么绝对。无论如何,他决定改变自己,像他对邵小曼说的:“我应该学一下怎么做人。”于是,杀人王“划地为界,立刀为盟”,建了一座和平饭店,收留了许多走投无路的人。也学他没有想到赎罪,之时他开始懂事了,渐渐厌倦了那些刀口舔血的日子。

      许多故事告诉我们,改变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很多英雄都像是一只没有脚的小鸟。

      从前的杀人王是自私的。而现在他学会了关心和帮助别人,为那些不敢走出饭店一步的恶人买菜,添置物品,偶尔还跟他们一起玩乐,一切仿佛天下太平。

      可是这时邵小曼出现了。她搅乱了所有人的生活,还带来了她的那一句“和平饭店就是一个最大的谎言”。尽管她的谎言被人揭穿,危机的阴影还是逐渐笼罩着和平饭店,还有每个人的心头。

      对于杀人王而言,危机不是因为架势堂,而是那些他自己定下来的规矩,那些一旦违反了,就意味着失去生命的规矩。

      我们知道,有的小鸟是关不住的。邵小曼和他十年前的女人太像了,抽烟,酗酒,什么事都乱来。还有她那醉人的歌声以及站在台上时那迷死人的风情。所以他放弃了坚守了十年的规矩。问题是,他是爱上了邵小曼亦或对过去的回忆无法释怀呢?他夹在二者之间恍惚失神。

      当架势堂的人像死神一般降临,杀人王轻松的冲出重围送走了邵小曼。回到和平饭店的时候,他并不害怕,他从来也没有害怕过。跟邵小曼相处的一段日子,过往一直坚信坚持的东西不再重要。远去的有他心爱的女人,饭店里有信任他的朋友。

      可惜,一切都被丁满拆穿了,邵小曼的身份,十年前的那场杀戮,往昔的歌舞升平,只是一个局,从前他的弟兄不信任他,而今饭店里的人也不再相信杀人王会带给他们和平。他们认为他们的生命不能再像昔日一样得到保护,于是这些人选择了背叛。当他企图让人们再相信他一次,得到的回答却是“逆自己做错事,凭什么让别人相信你!?”而剩下的三个瞎子乐手也不复之前豪气干云誓与饭店共存忘的神气,人走光了他们也会害怕,于是他们也选择了逃。剩下孤身一人的杀人王,喃喃自语道:“你们都相信我那么久了,为什么不再相信我一次。”

      英雄的故事在这一刻已经结束了,死亡只是落幕的尾声。外面风沙四起,再也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英雄。人们更愿意相信一切都只是运气使然罢了。

      风沙过后,一个时代结束了,那曾经是属于英雄的年代。我们都无法预见未来,就像那位渐行渐远的老牛仔,不曾会想到那片血染的黄沙会有一枚火箭一飞冲天。

     

    附:一些镜头

    1.电影一开始就事一段黑白的画面:镜头缓缓的摇动,而后在杀人王与小丁满还有旁观者之间来回切换。其中最杰出的当属借丁满的视角展现出杀人王正面的慢镜头,发个徐徐的出现在我们眼前,显示出一种无与伦比的压迫力和杀气;还有一头一尾两场打戏里凌厉的剪辑手法,将杀人王出手时摄人的气势与逼人的刀法,给观众以极大的视觉刺激。

     

    2.杀人王与丁满最后打斗时对饭店全景的俯拍个人感觉很赞,最后将首尾两场打斗结合隐隐透出一种宿命轮回之感。

     

    3.邵小曼唱歌时与杀人王过去的女人相结合的映象合二为一的画面相当的动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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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亦菡
    2006/6/22 11:31:48
    十年·和平饭店
    沉睡了千年的身体
    从腐枝枯叶里苏醒
    是夜莺凄凉的叹息
    解开咒语
    遗忘的剑被谁封印
    追随着箫声和马蹄
    找到你
    最光荣的牺牲
    是英雄的宿命
    挥剑的瞬间心却在哭泣...

    《和平饭店》,了解一点发哥的人不会陌生,了解一点吴宇森的人也不会陌生,了解一点香港枪战片历史的人也不会陌生,还有像我舅舅们这辈跟着Beatles、吉他、蛤蟆镜、喇叭裤长
    沉睡了千年的身体
    从腐枝枯叶里苏醒
    是夜莺凄凉的叹息
    解开咒语
    遗忘的剑被谁封印
    追随着箫声和马蹄
    找到你
    最光荣的牺牲
    是英雄的宿命
    挥剑的瞬间心却在哭泣...

    《和平饭店》,了解一点发哥的人不会陌生,了解一点吴宇森的人也不会陌生,了解一点香港枪战片历史的人也不会陌生,还有像我舅舅们这辈跟着Beatles、吉他、蛤蟆镜、喇叭裤长大的人也不会陌生。
    倒是我这样的80初文艺女青年,久闻其名却不曾有看它的冲动。
    看多了影评,就知道,当男主角英姿绰绰地出现,镜头放慢,突见白鸽飞过,或驻足,那一定是吴叔叔的电影。而发哥广为流传的长风衣转身拔枪四射的经典动作,也是吴叔叔所为。这是我作为资深影评迷对这对组合仅有的了解。

    开头,黑白画面,画外音讲述着十年前发哥的一场杀戮。旁白很长,且措辞缥缈:王家卫。
    画面转入十年后,大漠里一座孤零零的和平饭店,从着装到布景,都是灰黄色调:新龙门客栈!

    片中两名重要女性角色由我喜欢的两位女星出演,叶童和吴倩莲。
    放在嘴里玩味这两个人的名字,忽然让我想明白很多。一直以来,总觉得当下的中国影坛,能称得上“影星”的人不多。看着一个个小女孩在荧幕前上窜下跳,真是着急上火。以前,给自己的解释是,出现了断层,而且问题在于“教育”,是学院和导演没有塑造好现在的演员。
    现在,我却觉得,断层的出现是演艺圈(台湾叫艺能界)对优秀演员的埋没和迅速遗忘,而且带有一种故意。谁知道那个黑箱里是什么?
    吴倩莲,近十年来不得志。很多人说,吴倩莲差的是运气。我看不明白。她的那么多部经典,难道当导演的都看不见?
    叶童,十年前,在关锦鹏那里和张曼玉合作《阮玲玉》,那时,她是和张一样炙手可热的新生代。而她在最辉煌的时日嫁做人妻,甩甩手,潇洒落拓。
    事到如今,才惹得张曼玉一人在影后的山顶上寂寞难耐。

    我想说,叶童在《和平饭店》里丝毫不逊色于《新龙门客栈》的张曼玉。
    要说角色的鲜明度,张曼玉的风骚老板娘看起来比叶童兼具风尘女子、陷进诱饵、满口谎言的歌女,似乎好把握一些。
    叶童的可塑性,从她棱角分明的脸上有李宇春的帅气,可以试演Leisbine里的T,到宽额头高颧骨尖下巴、潘金莲似的旧式妖娆。其实,有几部台湾导演的小制作里面就有她的身影。
    如果,王家卫和叶童合作,她也可以在老上海的影子里曼妙,也绝对地道。

    很多人说,看不懂《和平饭店》想说什么。
    十年后的那场杀戮是还十年前看到白鸽的那一念慈悲。十年前放生的人,十年后还是要亲手杀死。做了恶事躲到和平饭店来的人,出了和平饭店就会有仇家找上门,不管事隔多久。十年,就是这样宿命轮回。
    “世上没有和平饭店!”“和平饭店是最大的谎言!”
    这两句反复出现的台词,让我想到最近网上流行的《黑社会》里的那句经典:出来混,是要还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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