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过,那会儿着重于剧情,衡量因果对错,为人物打抱不平,愤世嫉俗。出来工作以后再看就是感慨多一些(也可能是立场不同),只觉得非所愿、 愿非所得、造化弄人。
阿Sam想做“正经生意人”,为此(同时为爱)拒绝了兄弟的请求,最终为报仇放弃一切重回泥潭;阿蟹比较直,觉得“酱油瓶不可以装X.O.”,但为兄弟被废了一只手被迫放弃赌徒事业,心有不忿轻率报仇,埋下最大隐患。
最后的结局是情理之外人物性格之中意料之内,谁不说一句造化弄人呢,如若当初两个人命运交换:被废的是罗森的手,阿蟹被刺腹大难不死,他们也还能走自己想要的路,或许也能有别的结局吧。可人波波两个女孩子挺无辜的,可人被凌辱差点死掉,爱人最后也没了,波波更惨,简直工具人一个。
有人说后面剧情崩,我倒是觉得可以理解,参照那时香港的黑帮(我记得明星都被随意掳走支配),对黑帮来说杀一两个人真不算什么事,正经人想报仇也走投无路。Sam如果提枪冲过去报仇想都不用想是千里送人头,阿蟹就是前车之鉴。甚至都不用太郎出马,马仔就搞定了。Sam利用人情关系和金钱周旋,逼的太郎他们谈判是聪明的做法。在这里说一句Sam跟龙哥的关系不过一点私交,赌场报酬在搭飞机的时候清过了,人情这个说法只是给个口子,Sam打电话找龙哥帮派帮忙也给了两百万报酬的,他不是帮中的人,让龙哥帮派帮忙其实就是个交易。
童可人父亲也很理智聪明。有可能他不清楚童可人经历了什么,更有可能是他选择不纠缠,不撕破脸或许能相安无事下去。他是个没有黑背景生意人,前面太郎他们来借钱都不敢直接拒绝。对生意人来讲,沉没成本不能计较,纠缠下去才是个无底洞,反正最终可人平安逃过了。黑帮随时随地杀人,目无法纪,正经人有钱无势力等于无用。前车之鉴在那里,继续纠缠下去有几条命去搏?赢了还要担心被报复。
在我看来,阿蟹是侠客,性情中人,快意恩仇。阿Sam是谋士,有勇有略。童爸则是不折不扣的商人。当然这段评语有主观色彩,各位见仁见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