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剧对司法(人员)观念或偏见展示的比较到位,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和技能表演,还有律师的伦理、情怀,都恰到好处,虽然深田律师与佐田律师在办公室中的“变态行为”看似搞笑,可能也是法律人工作极致之余的释压默契表现。
虽然是电视剧,并且为剧情的推进,有艺术加工的成分,但深田律师在刑事辩护上,深入的细心、独到的眼光敏锐地发现案件证据链条的关键之处,在此基础上进行犯罪试验,并进行调查取证,实现了一个个即将贴上“冤案”标签的结果的大逆转,这的确值得中国当下刑辩人惊醒和借鉴其中的有益做法。
案件中尾崎舞子律师在由法官转任律师之初,思维习惯还未适应,那种100%相信检方、警察移送证据的观念,并坚信自己所判案件无一冤案的意识,展现的一览无余。之后的几起案件辩护,渐渐动摇并使这种观念最终消散。
的确,如果律师的观念、职能与法官、检察官相同,国家又何必设置律师这一职业?甚至连法院也不需要了,直接由警察定罪,岂不效率更高呼?
从司法人员判案思维观念角度来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的职业流动,对于公平判案而言,或许是一件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