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能分清怎样算作剧透,所以还是打个标记吧
昨天看了《明侦》的北方慢车谋杀案,三次轮回都围绕了家庭暴力,在第三世,终于有人站出来反抗,但是却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鬼的角色更极端,她由被施暴变成了施暴者,小时候,父亲对她使用家庭暴力,婚后她对她的丈夫使用家庭暴力。
这部电影的反转还是有点意思的,在“四方会谈”之后,我突然意识到凶手是谁了。
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可恨之人也都有可怜之处”。
那么,对于某些“人祸”,我们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对待呢?我们都被告知要“宽以待人”,对人要宽容,小事也许可以,但是如果真的遇到极端事件,比如这部电影里的,亲人被无辜杀害。这样的情况,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宽容?这样的情况,我们依旧应该宽容吗?
我想,不应该,这份仇恨我们应该记住,但是不能作为我们伤害他人的借口。以暴制暴是不对的,让无辜的人经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其实也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