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时候,我们一定会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
你长大了想当什么?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第一次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说:我想当科学家。这似乎是一个不成文的标准答案,我也经常这么回答。
有一次我记忆特别深刻,我妈又问我:“你长大了想当什么?”
我当时没说科学家,已经忘记出于什么原因,我说了一句:
我长大了想当一个爸爸。
小时候,我们一定会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
你长大了想当什么?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第一次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说:我想当科学家。这似乎是一个不成文的标准答案,我也经常这么回答。
有一次我记忆特别深刻,我妈又问我:“你长大了想当什么?”
我当时没说科学家,已经忘记出于什么原因,我说了一句:
我长大了想当一个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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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爽催泪大女主复仇戏,《冰火凤》好嗑又上头

燃爽催泪大女主复仇戏,《冰火凤》好嗑又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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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三分之一可以看作是25年后的杀手不太冷,里昂老了,小姑娘也长大了(为强行致敬经典表示瑞斯拜)。
中间三分之一的时候编剧喝大了,导演没办法只好用不受待见的女儿用苦肉计和无间道为父报仇的情节来强行续命。
最后三分之一的时候导演也喝大了,于是演员们都蒙逼了,只能自由发挥了。
警察因为停电才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黑人发小护友(暧昧)心切,千里送人头,虽然自以为
前面的三分之一可以看作是25年后的杀手不太冷,里昂老了,小姑娘也长大了(为强行致敬经典表示瑞斯拜)。
中间三分之一的时候编剧喝大了,导演没办法只好用不受待见的女儿用苦肉计和无间道为父报仇的情节来强行续命。
最后三分之一的时候导演也喝大了,于是演员们都蒙逼了,只能自由发挥了。
警察因为停电才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黑人发小护友(暧昧)心切,千里送人头,虽然自以为是的傻姑娘感受到了温暖,但是没有剧本,只好和老杀手闲唠嗑扯家常。
最后大伙儿都想明白了,此时不收工更待何时,于是匆忙赶路集合,怎一个乱字了得!
其实剧情很简单!
杀大佬的幕后黑手就是那个私人助理。老杀手想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没杀送上门来的苦肉计女儿,只是用一句话“你找到了吗”来点醒傻丫头,说她孤儿缺爱,以后当自强!
至于老警察两口子,疯婆子和护工,全是多余的龙套。
最敬业的就是摄影师,愣是坚持到了最后!
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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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讲未来,第二部讲未来。
第一部设定限定了主角,这部确实设定简单了很多,濒死就能进入相片回到过去,对流星许个愿就能产生新的时空,那人人都随便可以来回穿梭啦。按这个设定世界早乱套了,太敷衍了。
随便就删掉了所有人记忆,所有人失忆,没有楚凝就没有神圣几何,男主没有了穿越相片的记忆能相信什么神秘学吗,不相信,不是为了她能创立这个协会吗
结局不能接受的是,前一
第一部讲未来,第二部讲未来。
第一部设定限定了主角,这部确实设定简单了很多,濒死就能进入相片回到过去,对流星许个愿就能产生新的时空,那人人都随便可以来回穿梭啦。按这个设定世界早乱套了,太敷衍了。
随便就删掉了所有人记忆,所有人失忆,没有楚凝就没有神圣几何,男主没有了穿越相片的记忆能相信什么神秘学吗,不相信,不是为了她能创立这个协会吗
结局不能接受的是,前一集还说的不是这个平行时空认识的人,不能相爱,最后就接受了吗,最爱还不是a时空牺牲的家聪吗,就这样心安理得去做寿司店老板娘啦
再讨论回这个逻辑的,最大的坑就是
A时空的女主魂穿到B时空的肉体,那么A时空的肉体呢,B时空的魂呢,是不是B也魂穿到A身上,反正B不认识家聪,到了A,家聪牺牲了也不伤心。
如果有第三部是拿这个填坑吗
除了这些,本剧大部分还是能自圆其说,符合逻辑和他设定,但没办法和暗黑比。
不过我还是看得挺爽的,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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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探案2》风水学的推广宣传片!美国纽约的一场所谓的侦探大赛。看的出同时参与编剧的导演陈思诚从第一部的成功后已经坚定了走喜剧悬疑类型融合的路线,但他对剧情和节奏把控的走心程度明显不如第一部。相对第一部能看到的亮点只有美国时代广场的大范围实景拍摄,但这是亮点谈不上优点。这部最大的问题出在太追求喜剧的效果,而严重忽略故事本身,悬疑推理讲的就是意想不到但合情合理,但这里只有“炫酷”的推理场面,
《唐人街探案2》风水学的推广宣传片!美国纽约的一场所谓的侦探大赛。看的出同时参与编剧的导演陈思诚从第一部的成功后已经坚定了走喜剧悬疑类型融合的路线,但他对剧情和节奏把控的走心程度明显不如第一部。相对第一部能看到的亮点只有美国时代广场的大范围实景拍摄,但这是亮点谈不上优点。这部最大的问题出在太追求喜剧的效果,而严重忽略故事本身,悬疑推理讲的就是意想不到但合情合理,但这里只有“炫酷”的推理场面,仔细一想完全没逻辑。除主演二人组外其他所有演员那种荒诞、浮夸的表演方式让影片充满了廉价感!3分!ps:如果说第一部还算是大胆的做了类型融合的尝试,那这个第二部就是更大胆的只追求票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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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挺坏的,她在影片一开始就剧透了。通过开篇的“鸟有巢,蜘蛛有网,人有情”一句话让观众知晓了影片主题(这是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接着两具尸骨的出现,让观众知道了主人公的结局(俩人一起死了)。然后,她开始讲故事。
一个关于我---一个中国人在美洲的故事。
我叫陆金,出生在中国北方,9岁的
导演挺坏的,她在影片一开始就剧透了。通过开篇的“鸟有巢,蜘蛛有网,人有情”一句话让观众知晓了影片主题(这是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接着两具尸骨的出现,让观众知道了主人公的结局(俩人一起死了)。然后,她开始讲故事。
一个关于我---一个中国人在美洲的故事。
我叫陆金,出生在中国北方,9岁的时候来到广州,后来我跟着一帮英国商人去了伦敦,我离开中国的时候还是清朝的嘉庆皇帝在位。到了伦敦没多久,我就把辫子给剪了。中国古话说入乡随俗,我开始按着洋人的方式穿衣行事,还学会了讲洋文。在英国呆了几年我去了非洲,然后是美洲。我和几个俄国人来到俄勒冈寻找发财的机会。有天俄国人怀疑我的一个同伴偷了他的东西,他们把他分尸了,我开枪打了其中一个俄国人,然后就跑了。俄国人一直在追我,我把衣服脱了,枪也扔了。又累又饿实在跑不动的我藏在灌木丛里,就那样,被厨子发现了狼狈不堪的我。
厨子是个好人,他让我住在他的帐篷里过夜,给我盖上他的毯子。第二天天刚亮我就醒了,继续逃亡。过了一阵子,在镇上唯一的小酒馆里,我又遇到了厨子。当时我正坐在酒馆里跟人玩象棋,顺便赢点钱。有几个无聊的家伙开始找茬儿打架,掌柜的锁上钱匣子也出去看热闹了。厨子一个人在吧台上替打架的看着一个小婴儿。酒馆里就剩我俩了,我叫他,他回头,认出了我。
按照我们中国人的说法,厨子算是我的救命恩人。我邀请他去我的木屋坐坐喝点酒。回家的路上,我看到在我早上搭的小机关里刚好捕到一只猎物,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动物,介于兔子和田鼠之间。美洲大陆是片富饶的土地,有很多我从未见过的东西,尚未命名的东西,这片土地有待开垦,希望这次我来的足够早,新来的人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自己制定规则。
到家后我开始劈柴烧火准备做饭。我让厨子坐着休息,可他不肯闲着,拿起苕帚开始给我打扫房间,等我劈完柴进屋,厨子在一个空瓶子里还插上了一束野花。还记得我说什么来着,他是个好人。话不多,腼腆,心善,像个大姑娘。我看他第一眼就知道了。
吃完饭,我和厨子到河边,他在河里洗洗涮涮,我继续编我的草席。我俩开始聊各自的打算。厨子说他想开个旅馆,外加面包店,他可以做点蛋糕饼干之类的卖。我也有我的打算,很多人在俄勒冈猎捕海狸,为的是把海狸皮毛卖到巴黎给贵妇们做帽子。可还有个财路他们都没看到,只有我看到了,就是海狸油,这东西可以做药,在中国能卖大价钱。可惜我在广州没人,如何运输也是个问题。这就是我这种穷人面对的问题,一无所有,如何起步?做生意需要资本,还需要点奇迹,也许还需要犯点罪。
晚上,我俩一边抽烟一边聊天,我跟厨子不知怎的特别聊得来。厨子说下午他在我打盹的时候又出去采野果,他看到了总领的那头牛。他说他吃厌了水加面粉做的饼,真想挤点牛奶做蛋糕。他的话忽然启发了我。这片泥沼之地上,想吃蛋糕的肯定不止他一个。我问他做蛋糕都需要什么原料?厨子说的那几样材料里面,除了牛奶,其他原料我都能搞到。我又问他,晚上能不能挤牛奶,会不会被人听到?厨子明白了我的意思,他摇了摇头。
我们还是去了。我爬上树替厨子望风,厨子开始挤奶,他可真有意思,一边挤奶一边跟奶牛唠家常,安慰奶牛来的路上死掉的家人,好像这牛真听得懂他的话似的。厨子是个靠谱的朋友,对牛都这么好,对人肯定也不会赖。
第二天早上,我在屋外洗漱完毕,然后去给我养的山鸡喂了点吃的,正要进屋时看到窗台上放着一个刚烤好的蛋糕,厨子站在一旁腼腆的笑。厨子的手艺真不错。我琢磨着这蛋糕如果拿到镇上去卖,得多少钱一个。厨子说他可不敢去卖,毕竟用了偷来的牛奶。我告诉他,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于是我俩去了镇广场。
我们只有6快蛋糕,转眼就卖完了,为了争最后一块蛋糕,那帮馋鬼宁愿加价。有些人问我们蛋糕是什么做的,我说那是个秘密,来自古老中国的秘密配方。感谢法国那帮启蒙文学家,在他们笔下,遥远的东方中国是一个无奇不有的秘境,西方人对我们充满仰慕,中国人可以创造奇迹。我有预感,我现在是赶上了天时地利人和,必能成事。
第一次销售很成功。我跟厨子说我们必须得继续,如果我们赚到一些钱,就可以去加州开他梦想中的旅店了。于是我俩的蛋糕生意正式运转起来了。
总领也听说了我们的蛋糕,他尝了之后赞不绝口,还说吃到了伦敦的味道。他想让厨子为他和一位即将来拜访的上校做一个法国蛋糕,我在旁边站立不安,厨子却应承了下来。回到家,我跟厨子说,我们必须得停手一阵子,那帮糙人吃蛋糕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可是总领的味觉很敏感,他不会吃不出来蛋糕里面加了牛奶。厨子慢悠悠的说,也许他不会往那想,有钱人就是很自信,想不到自己会被暗中欺侮。
厨子做的法国蛋糕让见过世面上校也不得不承认是那么回事。总领很满意。他们喝着中国红茶和法国蛋糕聊着海狸皮生意和巴黎的时尚风向。他们描述的世界离我太远了,这些人,自命不凡的上等人,连他们从法国运来的牛似乎都比我血统高贵。我和厨子回到家,厨子说上校可能看出来了他和那头牛有点猫腻。他不敢再去偷牛奶了。我跟他说我们不能停,像我们这样的人,只能靠自己,有机会就必须抓住。我们攒的钱还不够在旧金山立足,我们必须多赚一点,再多赚一点。命运的不公和对成功的渴望让我放弃了一贯的谨慎。
最后一次偷牛奶的时候,我们被发现了。我和厨子一路狂奔,后来我俩跑散了。隔天,我找到一个印第安人摆渡我回到下游,我必须回去我的小木屋,我和厨子的钱还藏在那里。等我靠近住处,我看到了厨子。谢天谢地,他还在,我俩的钱也在。厨子的头上有个伤口,我跟他说我们先离开这里,然后我在帮你处理伤口。我俩不知道走了有多远,厨子似乎再也走不动了,他径直在一棵树下躺倒,我看着即刻就睡过去的他,我想,那我也歇一会吧,我把钱袋子压在身下,在厨子身旁躺了下来。我俩,再也没有醒来。
我不怪那个杀了我们的少年。他为总领工作,更何况我们还带着那一袋子钱。如果我是他,保不齐我也会这么做。我说过,像我们这样什么都没有的人,有机会就一定要抓住。这世上,既有厨子这样的好人,也有绿衣少年那样的歹人。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办法努力活着。遇着什么,都是命。
我有遗憾吗?当然有!我想和厨子去旧金山开旅店,凭他的手艺和我的精明,我俩一定能干得不错。可是现在,各位看官你们也看到我们的结局了。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命运,我也能平静的接受。当我在厨子身边躺下来的时候,最后一眼看了看这片天地,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最丰饶的美洲大陆,各种树木,花草,动物,都在我的身边,天空碧蓝澄净,微风吹过树梢,那一刻可真够美的。我两手空空踏上这片土地,吃的喝的用的全是这片土地给我的。这片土地从未辜负我。我能想象如果我活着,它还能给我什么。我拿了它的,会给它补回去个新的,我补回去的新玩意儿,它没准再加工处理变出来个它本来没有的。我能想象在这个无限的生机循环里,这片土地支撑着我,我也支撑着它,踏实。这就是我最后那一刻的感受,大地如此丰饶,它属于我,我属于它,日子有奔头,我心里很踏实。
很多年以后,俄勒冈这个地方出了个女导演,她把我和厨子的故事拍成了一部电影。有看了的人总结说这是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的故事。我觉得这位观众说的有点意思。因为在我死前两年,德国特里尔有个孩子刚出生,他后来成了一位大思想家,我死后两个世纪的发生的大事小情都被他的思想所影响。他有一句名言也是他所有思想的起点:资本主义从诞生之日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我觉得按照这德国孩子的意思,这位观众好像是在骂我和厨子,我俩的故事不知怎的就成了他说的一个资本主义的故事,还流着血啊和什么肮脏的东西。其实我俩这事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厨子说他想吃蛋糕, 我从他的话里发现了商机,我看到了供需的存在,我和厨子有生产蛋糕的工具,我俩付出了劳动,我们合计出一块蛋糕的价格,我们在镇广场上完成了交易,销售收益让我们有盈余资金进行再生产。我和厨子对这一系列的生产和交换很满意,食客们也满意。我和厨子做的事情难道不是再自然不过的吗。我们确实有个无法否认的脏事就是牛奶是偷的,可这不是俄勒冈的第一头牛么,唯一的牛,唯一的牛奶,如果我当时大胆点,跟总领商量一下买他的牛奶或者用什么交换,如果总领是个精明的买卖人,而不是霸道的土皇帝,我和厨子也不会冒着被枪打死的风险去偷牛奶不是么。偷牛奶这事,我认,我俩不也是因为这事把命给搭进去了吗。可是其他什么血和肮脏的东西,我就不明白了。假如让那个德国孩子跟我一样两手空空来到俄勒冈,别带着那个给他提供了一辈子免费吃喝的小伙伴,他会怎么做? 反正,资本主义的事情我不懂,不过有好事者写了个东西把我和厨子的故事用资本主义的术语重新讲了一遍。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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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前无感,看完电影感觉非常讨厌这个作家本人,觉得他根本不是保有内心的纯真,种种行为只因为是个自私冷漠扭曲的骗子,对什么都有偏见,他反叛是因为人格不健全,世界好或坏他都忍不住要讽刺,用来发泄自身偏见带来的愤怒,现在网络上这种讽刺天才格外多。他隐居也不是出于某种高尚的情操,而是人格扭曲无法适应正常人际交往的逃避。他也不是不贪图虚名的人,反而无比享受获得认可,渴求成功,结果只是发现名利带来的麻烦自
看前无感,看完电影感觉非常讨厌这个作家本人,觉得他根本不是保有内心的纯真,种种行为只因为是个自私冷漠扭曲的骗子,对什么都有偏见,他反叛是因为人格不健全,世界好或坏他都忍不住要讽刺,用来发泄自身偏见带来的愤怒,现在网络上这种讽刺天才格外多。他隐居也不是出于某种高尚的情操,而是人格扭曲无法适应正常人际交往的逃避。他也不是不贪图虚名的人,反而无比享受获得认可,渴求成功,结果只是发现名利带来的麻烦自己承受不了。
并且讽刺的是,他生命中出现了那么多贵人相助,他只是觉得他们讨厌,却任然利用了人家给予的帮助,他自己就是他所讨厌的那一类人的样子。
这样看下来,也不知道这部传记是成功还是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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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看完了当前更的十集。目前来看是有可看性,觉得是7分的水准。一集或两集来表达一个案件,效率和节奏就我个人来讲比较接受。日常追新剧,只要细节没那么密布,也没多大气氛要求情绪共鸣,一般能习惯二倍速来吸收。这十集前期建议1.25或1.5倍速观看,节奏什么的更紧凑了。
想要诟病的是,镜头晃的地方实在有点多。有些地方为了表现人物之间的矛盾感和对立关系,用摇晃的镜头制造焦灼感和紧张
连夜看完了当前更的十集。目前来看是有可看性,觉得是7分的水准。一集或两集来表达一个案件,效率和节奏就我个人来讲比较接受。日常追新剧,只要细节没那么密布,也没多大气氛要求情绪共鸣,一般能习惯二倍速来吸收。这十集前期建议1.25或1.5倍速观看,节奏什么的更紧凑了。
想要诟病的是,镜头晃的地方实在有点多。有些地方为了表现人物之间的矛盾感和对立关系,用摇晃的镜头制造焦灼感和紧张气氛可以理解。但远景或是特写你晃那么厉害是要干嘛,逼我们和镜头共振,达到同一频率,更有代入感?还有配乐,咋咋呼呼的,干啥,怕我们入戏太深,把我们炸出来?
特别要夸的是,案件推理所看到的细节,以PPT字幕的形式挂在实物图旁,图文结合,文字的动势也比较生动,没啥见识的我,第一次在剧中看到,着实惊艳。
奔着宋轶点进去的,伪装者-曼丽的身影还在昨天,多希望她和歌哥再次合作,但看了聂远的表现,觉得可圈可点,自然派演技,挺合适这种外冷内热、深藏不露式的人设。换歌哥来演,可能会是另一种分格,嬉皮中带着沉稳细腻,或是挑战单纯的冷酷成熟型。
叙事模式上,这类剧的类型都大同小异,首先将大矛头先立在男主头上,设置个谜团大焦点先给点上,女主逐渐地认清男主的魅力,最后发现其实大BOSS另有其人,还是那些早早登过场的人(例如:《人民的名义》中赵立春书记) ,之后在一季的携手办案后,男女主冰释前嫌,互生情愫。在此之中铺开人物关系网,展开刑侦小队人员各自的往事和羁绊。目前感情线穿插的很少,只能看出小小的情愫。
本片分格类型,悬疑的帽子,但没有特别沉重,吃饭可以观看,尺度算是传统保守,有些地方一惊一乍。案件不能特别推敲深究,但有它的本身可看性和戏剧性。
推荐几部类型相似的国产剧,质量有些许参差:《暗黑者》、《原生之罪》、《白夜追凶》、《无证之罪》、《心理罪》、《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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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22集了。当 陷入一部剧时,这部剧成了那段时间的一种陪伴。陷得不深,说明它不够吸引你,可能还有剧综合质量问题。
这部剧的这个中期,已经让人感觉有点平了,没有那种突然炸你的那种点。一个案件的结束,还蹦出心灵小剧场出来讲讲没什么深度的鸡汤话,很累赘。鸡汤如果讲的高级,有那么点意思的话,即使对观者当下生活没有多少冲击,但还是会引发小思考之类的。讲的LOW,真的拿出来太尴尬。这种小剧场拎出来作为案件的延伸,这是创作者对讲故事能力的自我否定啊。隔壁《演员请就位》和《我就是演员》常说,一段表演,需要后期赘述解释,本身就是失败的。大概表明这个意思,反观剧作,道理好像也通用。想起来《白夜追凶》也好像有小广告、小剧场,但当时没吐槽,是在急着划进度条跳过看接下来的内容,那是它够精彩,精彩到让人包容一些东西。所以说还是剧本身的问题,没那么令人起连贯性阅读的冲动,案件精彩程度不够高,反倒是让人有空吐槽起了各种犄角旮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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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出自美国导演之手,然而这部科幻音乐剧拍出了相当纯正的英伦气息,红砖墙房子、浓重的英式口音以及鼎鼎大名的朋克乐队海报与唱片,仿佛时光倒流回德里克·贾曼和肯·洛奇作品中的70年代,这种英伦电影专属的时代感在风格化的摄影技术里还原出来。好几段延时摄影以及滤镜拍摄的场景,生动地描绘出主人公的生活背景和雀跃无比的兴奋心情。我没看过原著作者尼尔·盖曼(Neil Gaiman)的这部小说,但是这个改编
虽然出自美国导演之手,然而这部科幻音乐剧拍出了相当纯正的英伦气息,红砖墙房子、浓重的英式口音以及鼎鼎大名的朋克乐队海报与唱片,仿佛时光倒流回德里克·贾曼和肯·洛奇作品中的70年代,这种英伦电影专属的时代感在风格化的摄影技术里还原出来。好几段延时摄影以及滤镜拍摄的场景,生动地描绘出主人公的生活背景和雀跃无比的兴奋心情。我没看过原著作者尼尔·盖曼(Neil Gaiman)的这部小说,但是这个改编剧本成功捕捉到朋克群体与外星人的相似之处,并以诙谐流畅的手法展现出两个“物种”之间的沟通交流,进而互生情愫的离奇情节,便是整部电影妙趣横生的来源。没想到朋克与外星人两个群体使用的暗语里也有交集的部分,尽管彼此有着并不一致的含义,但是男女主角各说各话却能心领神会的段落令我着迷不已。还有外星人无法消化酒精而引发呕吐的设计,与普通人在疯狂派对后的情形如出一辙,实在令人脑洞大开而幽默感十足。而两者的父辈对子女的管教方式,无论是外星人的“吞食”,还是朋克做派的放任自流,都相当耐人寻味,令情节的高潮段落突然充满了现实隐喻的意味。当然,影片最精彩的莫过于朋克音乐。尽管我并非朋克乐迷,但是贯穿全片的经典曲目令人亢奋而喜悦,男女主角在台上表现的一段最出色,出神入化的动画效果,与歌词里的意境合为一体,尽管这纯粹就是MV的拍摄手法。妮可·基德曼出场不多,却以夸张的朋克教母造型以及幽默的诠释俘虏观众,女主角艾丽·范宁本身的外形就跟外星人有不少相似之处,跟《霓虹恶魔》里的表现不相上下,而最大的败笔似乎就是男主角了,感觉不到他身上有暴烈的朋克气质与精神,更像是斯文柔弱的邻家男孩,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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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冠杰和口吃 搭档抢了意大利人正在交易的砖石。
警方想要抓到白手套。
光头抓不到白手套在美国越发混迹不好。
警方请光头回香港抓白手套,香港警方男人婆协助光头。
男人婆抓到许冠杰。
许冠杰和口吃 搭档抢了意大利人正在交易的砖石。
警方想要抓到白手套。
光头抓不到白手套在美国越发混迹不好。
警方请光头回香港抓白手套,香港警方男人婆协助光头。
男人婆抓到许冠杰。
许冠杰不承认偷砖石。
光头和男人婆合伙设计许冠杰。
许冠杰答应光头帮助找到砖石并抓白手套。光头答应赦免许冠杰的罪。
口吃因交往了大哥的妹妹,被大哥杀害,临时前提供线索在两个姑娘的屁股上。
第一个姑娘是大哥的妹妹,是出租车调度员,光头和许冠杰搭档称口水死了有遗产继承,为了证明身份,要看屁股。
第二个姑娘是芭蕾舞演员,搭档俩大闹舞台,却意外收获了舞台人气,他们将姑娘引导到换衣间,和男人婆拍了照片,获得线索后离开,原来换衣间是大挂车临时伪装的。
获得两个姑娘的线索,他们在海上找到了被口水藏起来的砖石。
白手套来抢夺砖石。
搭档俩用遥控小车打败了白手套的黑帮车队。
光头中枪受伤,许冠杰误以为他死了,后发现他还活着,兄弟俩最佳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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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糟糕了太糟糕了 开头以及故事结构 杀人动机前几集真的还可以的 后面越接近真相越经不起推敲,这难道不是一部悬疑剧吗?看完不知道到底讲了啥,最后一集如果能有交代和升华 中间茉烂我也还能说得过去,但是最后一集实在太差,完全不知道是在干嘛,超级大烂尾,看这个剧太浪费时间了16集呢!超级不推荐
太糟糕了太糟糕了 开头以及故事结构 杀人动机前几集真的还可以的 后面越接近真相越经不起推敲,这难道不是一部悬疑剧吗?看完不知道到底讲了啥,最后一集如果能有交代和升华 中间茉烂我也还能说得过去,但是最后一集实在太差,完全不知道是在干嘛,超级大烂尾,看这个剧太浪费时间了16集呢!超级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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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脸5年,女朋友居然没发现???
来来回回误会,折磨彼此,到最后原谅了彼此,我能理解,但还能生活在一起,我都觉得心累。
这部剧唯一吸引我的是娜扎的每一套服装,太美了,我以后也要学习设计衣服,当然还要管理身材,嘿嘿。
这部剧里还喜欢耶娜的角色,真的是一个小公主,是一个女孩子最好最美的样子。
换脸5年,女朋友居然没发现???
来来回回误会,折磨彼此,到最后原谅了彼此,我能理解,但还能生活在一起,我都觉得心累。
这部剧唯一吸引我的是娜扎的每一套服装,太美了,我以后也要学习设计衣服,当然还要管理身材,嘿嘿。
这部剧里还喜欢耶娜的角色,真的是一个小公主,是一个女孩子最好最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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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前看完的,刷微博才想起来没标记没评论,结果看到竟然有人评四星五星,我只想知道这些人是啥想法。
至于这个电影,我只想说它太侮辱智商了。你敢不敢再傻一点??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的实习空姐,还能去干掉别人的吗。。我的妈啊
我凑不够140字了怎么办,槽点太多不知从何吐起。就给大家唱个歌吧
你XX,我要你别拍你非要拍,你XX,不会写剧情你还非要写,你XX,
很久很久前看完的,刷微博才想起来没标记没评论,结果看到竟然有人评四星五星,我只想知道这些人是啥想法。
至于这个电影,我只想说它太侮辱智商了。你敢不敢再傻一点??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的实习空姐,还能去干掉别人的吗。。我的妈啊
我凑不够140字了怎么办,槽点太多不知从何吐起。就给大家唱个歌吧
你XX,我要你别拍你非要拍,你XX,不会写剧情你还非要写,你XX,没生活经验你还非要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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